医院更衣室暗藏摄像头,护士遭正面偷拍?

健康   2024-11-16 20:00   山西  
近期,河南省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因更衣室暗藏摄像头事件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11 月 9 日,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 10 月 17 日职工发现更衣室内有摄像头后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当天抓获违法行为人并依法采取行政拘留。事后医院还使用专业设备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监控设备。然而,这一通报远不能平息公众的质疑。
首先,关于违法人员的身份问题模糊不清。这是一个关键信息,若为医院内部人员,院方应公开真相,因为此事涉及患者和公众利益,不能因 “家丑不可外扬” 而遮掩;若为外部人员,则暴露出医院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毕竟事件是在工作人员发现被偷拍、博主曝光后才被公众所知,院方此前似乎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即便事后彻查全院设备,也只是 “亡羊补牢”,医院有必要检讨相关管理制度。
从更广泛的视角看,偷拍现象早已不是个例,从酒店到出租车,从试衣间到洗手间等场所都有出现。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有明确规定,如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法律人士指出,针孔摄像头类设备通常符合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定义,除刑法外,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也有相应处罚措施。在此次安阳妇幼保健院事件中,被发现的针孔摄像头是否属于刑法提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明确界定。若属于,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嫌触犯刑法,仅处以行政拘留是不够的,还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排查销售商家的责任。

据博主 “影子不会说谎” 描述,他们在 10 月接到该医院偷拍摄像头线索后,经过 5 天扫楼、蹲守,于 10 月 17 号找到被偷拍当事人并协同报警。偷拍设备位于医院二楼乳腺门诊层的更衣室,该更衣室为护士公用。博主称,摄像头藏在蜂窝状天花板内,从外表看像一块充电器,旁边有铁板固定,安装手法专业,电源外接防水壳和胶布,延伸到房间外过道天花板,使用独立电源可 24 小时不间断录像。

此外,安阳妇幼保健院乳腺门诊工作人员表示医院没有个人更衣室,被偷拍的是护士公用更衣室,且担心病人误会,强调病人用的治疗室没有偷拍摄像头。但在记者致电办理案件的派出所和安阳市卫健委时,前者挂断电话,后者截至发稿未回复。而博主从派出所得知是个人行为且已做行政处罚,同时被告知医院内没有其他偷拍摄像头。

隐私不容侵犯,偷拍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惩。医院等机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定期巡检排查相关设备,执法部门也要加强打击力度,全链条守护,让 “针孔摄像头” 偷拍行为无处遁形。

急诊时间综合整理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封面新闻、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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