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IPO共审核2家企业,其中,创业板审核1家获通过,科创板审核1家获通过。弘景光电此次IPO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会所为中审众环,律所为华商,拟募集资金4.88亿元。海博思创此次IPO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会所为中汇,律所为国浩(上海),拟募集资金7.83亿元。本周再融资审核1家企业,来自沪主板,拟募集资金10.81亿元。南京医药此次再融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南京证券,会所为毕马威华振,律所为竞天公诚,拟募集资金10.81亿元。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为新能源工程机械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提供动力电池系统产品。
根据CNESA统计,发行人在2023年中国储能系统集成商出货量排行榜中位列第二名(发行人出货量数据未包含销售给新源智储的出货量),在2022年度、2021年度国内市场储能系统出货量排行榜中发行人排名首位。
海博思创IPO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审计机构为中汇,律所为国浩(上海)。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张剑辉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张剑辉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27.08%股份,徐锐女士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张剑辉作为嘉兴海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嘉兴海博合伙协议赋予的权利实际控制嘉兴海博持有发行人5.25%的股份。综上,实际控制人张剑辉和徐锐夫妇直接持有并通过嘉兴海博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合计为32.33%。
2、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海博思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8亿元、26.26亿元、69.82亿元、36.87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26.05万元、1.77亿元、5.78亿元、2.82亿元。
此次IPO拟募集7.83亿元,用于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数字智能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为实现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已成为重中之重。储能产品在电力系统中的定位主要是利用其快速功率调节和能量存储的特性,在电力系统电源、电网、负荷侧承担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进而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发行人将持续围绕储能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和应用对储能产业上下游领域进行持续地探索与长期的布局规划,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对上下游产业的整合能力和产品技术优势,推动新型储能系统产业的全面市场化发展。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研发投入、储能系统集成核心技术形成及应用成效、关键零部件外采等,说明储能系统集成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相较可比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和竞争格局、在手订单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成本、市场渠道优劣势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2)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面向全球光电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与视频影像解决方案,为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丰富人们的生活方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和新兴消费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其中智能汽车产品应用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新兴消费产品应用于智能家居、全景/运动相机和其他产品。公司专注于差异化和高增长市场,通过市场开发,紧跟终端市场需求变化,保持业务持续成长;公司通过多年经营与发展,已与众多Tier 1及EMS厂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产品进入了戴姆勒-奔驰、日产、本田、奇瑞、比亚迪、吉利、长城、埃安、蔚来、小鹏、飞凡、路特斯、Ring、Blink、Anker、Insta 360、70mai、小米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弘景光电IPO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律所为广东华商。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766.00万股,本次共发行1,588.6667万股。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赵治平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7.01%表决权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弘景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2亿元、4.46亿元、7.73亿元、4.50亿元;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97.10万元、5056.89万元、1.14亿元、6851.54万元。
此次IPO拟募集4.88亿元,用于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成为全球光电细分领域领先的光学成像与视频影像方案解决商”的企业愿景和“以人为本、创业创新、正直进取、合作共担、贡献价值、共享成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面向全球光电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与视频影像解决方案,提供自主、优质、创新的光学核心器件,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核心技术优势,发挥规模化生产的经济效益,加大自主品牌的建设力度以及不断拓展营销网络,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并聚焦智能汽车和新兴消费两大支柱产业的光电影像产品,专注光学核心器件的研发设计与制造,推动公司向更高的战略目标迈进。1.客户集中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汽车和新兴消费领域。发行人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85%、33.33%、46.29%、47.38%,其中对影**的销售收入占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87.56%、99.09%、99.75%、99.72%。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先进性、与影**的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影**最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影**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其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2.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业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汽车光学镜头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2,266.48 万元、13,937.49 万元、13,979.03 万元、7,471.02 万元,智能汽车摄像模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47.66 万元、4,010.62 万元、3,567.65 万元、998.52 万元。近年来,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车载镜头模组销售额增长较快。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产品技术先进性、客户合作及拓展情况,说明智能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以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健康消费需求订单为导向,打造以药品、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流通业务为主业的集成化供应链,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提供渠道服务,通过医院、药店等或通过自有多模式零售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公司市场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地及云南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2022年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医药流通业第六位。
公司再融资项目在2024年1月17日获受理,2024年2月2日交易所对其发出首轮问询。
再融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南京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毕马威华振,律师为竞天公诚。
医药流通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和资金驱动型特点。由于行业上游医药生产企业给予医药流通企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往往低于行业下游医院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导致医药流通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占用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同时,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对药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也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备有较大规模的存货,进一步扩大了医药流通企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作为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近三年在行业内的业务规模排名逐年提升。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扩张,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2020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8.17亿元,451.23亿元,502.22亿元及405.4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70亿元,6.11亿元,7.16亿元及5.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8,14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10,231,012股,具体结构如下:新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78,207,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福建市场前景、竞争格局、福建同春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合理性;(2)结合项目监管协议约定的履约考核条件,说明截至目前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亩产税收达产情况,是否存在不满足履约考核条件而影响该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请各位校友长按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申请进入深大投行业务交流群(仅限校友),加好友请备注入学年级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