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都是噱头,你们都被骗了!

文摘   2024-12-14 21:20   江西  


近两天,直播的时候就有人说起是不是要取消公摊了?

消息热点来源于衡阳晚报12月12日,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根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文件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文件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一致。



2,今年已有多地提出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与销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此前的9月,湖南省湘潭市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按市场行情适度浮动促销。一次性团购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团购价格不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建立和完善优质房源和优质客户、特色客户等信息对接平台,全面梳理市内高品质楼盘,征集高端客户、特色客户,通过入企入单位推介、开展特色化定制、特殊群体购房活动等方式,促进楼盘与客户精准对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


今年5月,广东肇庆出台“21条”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


在我看来,这种调整计价的方式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套内面积容易和公摊面积挂钩。实际上,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和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


你看看衡阳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套内面积计价和认知中的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说难听主要是房子不好卖了,直接降价影响存量市场,要稳楼市怎么办?按套内计算价格,就是变相降价,比如:此前100平面积售价9000元一平,实际套内面积假设80平,用90万除于80平,实际单价是1.125万元每平,但新政策我直接按套内80平计价,同样还是单价9000元一平,但总价却只要72万,明白没有?

当然,这种计价方式的改革符合民心所向,毕竟花同样的钱可以买更大的面积。


真正的取消公摊,我查了下香港的房屋的计容面积,外立面/管道井/电梯通道等都不计入,阳台/工作阳台按50%计入。


看到这里明白没有,真正的0公摊是要连过道这些都不计入面积,而非所谓的按套内面积计算就是”噱头“,变相降价的一种方式。


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房地产不断的改革,最终“0公摊”的房子一定会到来,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


 你们认为呢?


晚上22.10抖音直播,有空的可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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