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
府试由各府官员主持。
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
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
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
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明清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因为明清的科举与学校结合,故此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的县、府、院三级考试。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监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曾为国建功而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方法: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监生虽然亦可应乡试、会试;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清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作三级:
一、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省城,由皇帝派的考官主持考试。考试分三场,一场三天,一共考九天。考的人很多,考中了,叫做“举人”。举人有名额的规定,各个省不一样,大体上100人上下,举人里面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乡试的考试是在秋天,所以叫“秋闱”。乡试考试的第二年,就举行会试。
二、会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北京。因为是由礼部主持,汇集天下的举人在北京考试,所以叫做“会试”。会试考试地点在北京的贡院,考中了的,叫做“会试”,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元”,取得会试的资格才能进行第三级考试,就是殿试。
三、殿试: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在皇宫太和殿前考试,所以叫“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朝廷的考试,所以也叫“廷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进士分三等,叫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就是三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连中三元是乡试的时中解元,会试时中会元,殿试时又中状元。
明清以来,科举制度日臻完善,从中央到省、府、县都建立学校。县有孔庙设县学,由教谕、训导主持学务。府设教授主持学务,省设学政主持学务。中央设太学(又称国子监),由国子监祭酒主持教学,国子监司业辅助之。各级主持教务的官员相当于同级行政官员的品级。如县学教谕、训导相当于七品知县之职。学政相当于巡抚的官员品级。国子监司业相当于侍郎品级。
增补:
①秀才、廪生、庠生、增广生
明清的读书人称童生(又称儒生),童生一般在私塾、书院上学,考中秀才以后再进入县学、府学、学宫、国子监上学。童生要经过县、府、省(贡院)三级考试被选中,才能取得秀才资格。秀才,含优秀的人才之意,又指茂才。凡取得秀才资格者,才能进入县学、府学、国子监读书。明清秀才有廪生、庠生、增广生。廪生指府、县发给若干银子和粮食以资助学的成绩优等的秀才,庠生多指在府学求学的秀才,增广生指在规定的名额之外报上级教育主管机关批准增加的秀才名额。
在中央太学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又称贡生。在清代贡生有恩贡、拔贡、付贡、岁贡、优贡、例贡六种。
②乡试、会试、殿试
具有秀才资格的廪生、庠生、增广生和选拔到国子监太学上学的学子,都是不同身份的学生,还不具备当官的资格。上述生员必须经过乡试、会试、殿试三级阶梯级考试,分别取得举人、贡士、进士资格,才能依次取得相应的官职。
乡试由皇帝钦派主考官会同各省督抚、同考试官在各省举行。逢子、卯、午、酉年举行称正科,如遇庆典加恩科,有定员,一般大省取一百名不等,考中者为举人。举人可授予教谕、训导之职,或者选派知县、候补知县的职务。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各省应解送本省举人进京参加会试。故各省的第一名举人称解元。
乡试第二年,各省举人云集京城参加会试。逢丑、辰、未、戌年称为正科,若遇到国家重大庆典,则称恩科。会试由礼部(教育部主持),皇帝钦派主考官同考官亲临监场共同阅卷,按各省举人数的一定比例选取贡士,一般情况下,大省取三十名,中省取二十名。会试第一名称会元,意为会考第一名。
取得贡士资格后,才能取得殿试资格。殿试由皇帝在金銮殿主持问策。皇帝从文部侍郎尚书,翰林院内阁学士中抽调殿试读卷官阅卷、评卷。读卷官确定出前十名进士呈报皇帝,在金殿跪读前十名试卷。由皇帝复核恩准一甲三名,二甲七名。头名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由皇帝赐予进士及第出身,可充任六部郎中、员外郎之职。二甲七名,第四名为大传胪、五至十名为小传胪,二甲共七名因在金殿呼名传唱,故有传胪之称。第四名大传胪由皇帝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之职。小鸿胪或授予内阁中书或充任国史馆散馆编撰。前十名进士以后为第三甲,第三甲取进士约百名左右不等。由皇帝赐予视同进士出身之身份,多被选派到地方任知县。
③进士的任用及升迁之路
明清两朝,非进士不得入翰林院,非翰林院不得充当学士,非大学士不能入内阁或军机处(中央决策机构,权力中枢)。第四名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准院士),一甲前三名进士可充任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职。有编修检讨可递升为侍读学士(陪皇帝读书),侍讲学士(给皇帝讲四书五经、经史子集),最高可升为大学士之衔。
自明太祖废除丞相以后,由翰林院大学士代行相权。明成祖创内阁制,内阁首辅大臣无丞相之名,实握丞相之权,皇帝可随时任免,保证了皇帝集大权于一身。内阁首辅大臣出入宫禁在皇宫阁亭办公,备皇帝顾问,协助皇帝决策军国大事,故有内阁之称。内阁辅臣多从翰林院选大学士担任。
清朝入关后,仿效明朝官制。自雍正皇帝开始设军机处代替明朝的内阁。内阁设军机大臣。内阁和军机处成为最高中枢决策机关。军机大臣由大学士担任,大学士品级与各部尚书相等,为文官的最高官位。常常冠于某阁大学士之衔,大学士多从六部尚书、翰林院学士中遴选。军机处设在雍正帝的皇宫大内,军机大臣出入宫禁昼夜值班备皇帝顾问,协助皇帝决策处理军国机要大事。军机大臣署理军机处。内阁中书、中书舍人,内阁承旨是军机处的秘书班子,掌奏章的收发,承皇帝圣旨发布诏令文书,总稽机要。中央的最高行政机关是尚书省六部(吏、户、兵、刑、礼、工部)。六部尚书由各部左侍郎、右侍郎辅助之,郎中是各部的司级官员。六部尚书执行内阁或军机处的决策,依决策行政。受都察院监察弹劾。
④乡饮宾
乡饮宾,即乡饮酒礼之宾介。周制,乡饮酒礼举乡里处士之贤者为宾,次为介,又次为众宾。历代相沿,名称不尽相同。
清代乡饮酒礼于每年正月十五与十月初一各举行一次,由各府、州、县正印官主持,在儒学明伦堂举行。参加乡饮酒礼的嘉宾统称乡饮宾,乡饮宾分为乡饮大宾、乡饮僎宾、乡饮介宾、乡饮众宾,诸宾皆本籍致仕官员或年高德劭、望重乡里者充之,乡饮宾之人选由当地学官考察,并出具“宾约”,报知县(或知州、知府)复核。复核通过后还要逐级上报,由藩台转呈巡抚,由抚院咨送吏部,由吏部呈皇帝批准。被皇帝批准为“乡饮宾”的人,朝廷都要赏给顶戴品级,地方政府还要赠送匾额以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