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依照宪法,为自卫而持有枪支,是伴随美国诞生就开始的传统。说起来,也许难以理解,当初美国大宪法规定公民有权持有枪械,是为了让公民有权自卫,抵抗政府军队警察对公民的骚扰。就是说,未得公民许可,如果政府军队或警察进入民宅,公民有权自卫,甚至开枪射击政府人员。所以至今美国仍有一些武装民兵组织,如在西北荒漠或者得克萨斯农村,占地为王,对抗政府,政府对之毫无办法。美国联邦调查局武装攻击威寇宗教集团营地的事件﹐直到今日﹐还在遭受美国大众的指责﹐被骂为联邦政府残害人民大众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