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参加了一个广告活动,
下面是发言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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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十分感谢大会给我这个机会在这里和大家聊聊天,跟那么多新旧朋友相见。 不认识我的人应该都会看宣传的介绍:林桂枝,做过什么什么,后面写的这几个字:“文案女王”。
“文案女王”这四个字是十多年前奥美的一位老外说起的。他是老外,不懂汉语,为什么他会这样说,我不太清楚。后来我在一个音频平台录了个课程,负责这课程的女孩跟我说:“桂枝,为了卖货,我建议加网上提到的“文案女王”这个称号。”当时她相当坚持,记得从那时候开始流行把女性称为女神,我心里想,既然全国的女性都是女神,女王也不过是虾兵蟹将,女孩有销售压力,平台要做生意,我随她就算了。
这四个字便一直存在着,没有经过论证和核实存在着。
今天大家都说个人要有产品思维,就是要把人作为一件商品看,要想办法将自己卖出去。我也曾经在一本书里提到,在平台经营自己的人也需要对自己有品牌意识。
然而,我内心深处却清楚:人,不是一件货。
商品是人制造的, 人,怎么可能是一件货呢?
只是我们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承受着一种无形的压力。每个人要被迫成为广告和营销推广所塑造的那个人,需要获得被人认同,被人仰望,被人需要的特性。
我是做广告的。我清楚知道广告告诉人们要追寻自我,纯粹是玩笑。看完广告去采取行动,只能是模仿,模仿广告中的人去拥有某品牌。听从广告那些动听的话去行动,只是在复印和追随广告中的那位代言人或模特,绝对不是塑造自己。
口红要今年秋冬当红的淡妆感,咖啡要喝流行的滴漏中度烘焙,人们以为随自己的心意挑选心头爱,从消费可以获得自主权。然而,这些选择是商家基于成本、盈利而提供给用户的。人们去消费购买,仅仅是在做选择题。选择题只提供既定的选择,人们并非获得真正的自主,挑选商品与个人自由完全无关。
“不知道为什么,买了就舒服。”一个女孩跟我说,早上网购买菜,晚上下班买美妆用品和衣服,心里感到十分踏实,相当满足。
消费主义为人们带来的不仅是这位女孩提到的买买买,好舒服,更要求人们站在前沿,永远往前挪一点。
流行什么,你便必须拥有什么。希望往前挪一点的人便不由自主去超负荷工作,以求永远位列前沿不落伍,避免自己感到被别人看不起。
于是,人,不得不营销自己,把自己变成商品,甚至是消费品,被需要,被关注,被消费。因为只要成为一件商品,一个人就能在竞争中获得更多名声和财富的机会。
于是,我们不再是我们的“所是”。
一个人,变成了一件货。
我感到这样是不妥的。只是,一个人心里所想的,不一定可以对抗现实。
那么,让我们先回到无奈的现实,看看林桂枝这个人作为一件货,与宣传语是否契合。
过去我在香港奥美当文案的时候,公司送了一本大卫·奥格威的名言录,里面有以下这段话:
要忠于自己的论点,
对客户忠诚,
对供应商廉洁,
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消费者诚实。
我们是否如实去说商品的好? 有没有像“文案女王”林桂枝这件商品如此名不副实?我认为这是基础的。
若干年前,有人告诉网上有好些我的作品,看了一下,我发现其中包括了一些不是我自己想,也不是自己写的东西,例如Forest 以前做的新公民计划,跟我完全无关,也不知道为什么,被写成是我做的。于是,林桂枝作为一件商品,被莫名其妙地张冠李戴。
林桂枝这件货,再度失实。
事实上,林桂枝并不是什么文案女王,她只是个写字的。多年来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下,获得许多人的帮助,能够在工作中享受胡思乱想和写字的乐趣,吃饱穿暖。
我与在场的许多嘉宾一样,是替商品做广告的人。
我是一个人,
不是一件货。
照片/黄伟基 文字/林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