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读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很难读,却很难释手,竟一口气读了下来。
今天下午正回味着书里的义理,忽然意识到周围有无数东西在为我制造空间。房间里有椅子和床;窗外有小路、土坡、围墙;远处有公路、高架、收费站、机场;拉远去看,还有些看不清楚的….
围绕我的东西与我密切相关。没有四面墙,房子立不起来;没有地面,我哪来立足之处;没有身边的一切,我怎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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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斯宾诺莎曾经说过下面一段话:
“假如一个生活在血液里的寄生虫想感知它周围的环境和事物,那么从寄生虫的观点来看,每一滴血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寄生虫不会看到血粒是作为一个较大整体的一部分。
这个寄生虫并不认识每一滴血粒之所以有这样的性质和状态,乃是由整个血液的本性决定的….而且,即使血液这个整体也是另一个更大整体的一部分,要理解血液的本性,我们必须把它同另一个更大整体联系起来,由这个更大整体来说明血液的本性。”
我就像是斯宾诺莎说到的寄生虫,只懂得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事物,误以为眼前的一切是孤立而互不相关,看不见整体之外还有更大的整体,认识不到自己只是无限整体一个极其微小的部分。
斯宾诺莎让我明白到,要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需要采用一种“航空”视野。
“对自然界中的所有物体,我们应当用像我们这里考察血液的同样方式来加以考虑。因为自然中的所有物体都被其他物体所围绕,它们相互间都被规定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存在和运动,而在它们的全部总和中,也就是在整个宇宙中,却保持同一种动和静的比例。”
他接着说:“因此我们可以推知,每一事物,就它们以某种限定的方式存在而言,必定被认为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的整体相一致,并且与其他部分相联系。”
你和我是上面提到的事物之一,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的整体相一致,并且与其他部分相联系。
斯宾诺莎认为神是自然,而自然是实体。
他所指的自然不是沙沙作响的松树和潺潺流淌的小溪,他提出的自然是高度抽象的自然,是自然中永恒的,必然的秩序,有点像中国人讲的道或是天理。斯宾诺莎同时提出,鉴于人类自身的局限性,我们永远无法完全掌握它。
爱因斯坦景仰斯宾诺莎。
他这样说道:“我的观点与斯宾诺莎的观点相近:钦佩秩序的逻辑简单性之美,并相信秩序的逻辑简单性。我们能做到的,是谦虚地、不完美地去认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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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黃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