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邹晓云,感谢您阅读我的文字。
我正在海外游历,会对海外估价师的关注和谈论进行一些观察,希望大家感兴趣。我现在洛杉矶,接下来可能去其它国家某些地方居住。
您在下面的文字中,可能会体验到一些点,比如,1)公平交易确认,2)估价师应对上诉,3)最可能的价格,4)公平交易的条件,5)止赎程序,6)市场曝光时间等。
美国中部一个县的一名估价师被告上法庭,委托方说房屋价值评得过低,怀疑估价师使用的案例不合理,因为估价师没有解释清楚所使用的案例是否是公平的交易。
审判的结果如何我没有查到,但我知道,类似这样的案件多半是协商解决,也就是庭下和解。没事的时候,我旁听过一些法庭小型民事案件的审理,在一些例行程序之后,法官一般会提出几个方案让双方选择,其中的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双方和解。
其实,美国的评估标准(USPAP)中,并没有针对案例的交易是否公平估价师具体应该做什么提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该标准1-1(b) 要求,估价师不得犯下重大遗漏或错误。
所谓重大,就是遗漏或错误会显著影响评估结果。基于此,如果感到价值被低估了,委托方可以反过来怀疑、合理推论,估价师在某一方面有重大遗漏或错误。这种情况下,如果估价师解释不到位,不能说服委托方,委托方就有可能上法庭。
上法庭,开始一个诉讼,在美国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去趟超市一样简单。但是要了结一个官司,哪怕是小官司,可能要费很长的时间,至少要排队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