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估价中,参数的确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一些技术纠纷大多是因为对参数看法和质疑开始的。
参数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税费参数,二是利润、增值率、利率、各种还原率等参数,三是调整类,比如基础设施开发补正参数,四是修正系数。
总体上说,如果想我们的参数经得起质疑,经得住挑战,要体现下面的几点,1)估价师是有权利测算的,2)符合估价规范及标准的基本要求,3)符合相对的基本原理,4)有依据或经过了一定的公信力程序。
首先需要确定的一点是,无论是什么参数,如何确定和确定为多少,都是估价师自己的权力。即使是引用一个“强制性”参数,也是估价师主动的选择。所以,确定参数既是估价师的权利也是估价师的责任。
我的意思是,很多委托方或报告阅读者、使用者是不清楚这一点的。当你遇到别人的质疑时,要勇敢地说,“它可能不那么完美,但这是我确定的。”
当然,这些都是基于你已经尽力做了相关的工作,并做好解释的准备,包括具体的思路和相关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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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税费类参数,无论是一个标准值还是一个范围,都需要说明与估价对象的关系,然后要说明选择和确定某个数值的理由,不能只是一句简单的“依据××,取值××”,然后还需要检查一下相关文件的来源,有效性,适用范围等。
2)利息率,相对比较简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它是财务成本率,不一定是简单银行贷款率,所以要说明资金的渠道,一般的财务成本率。
3)利润率、增值率这一类参数,重要的是测算过程及依据,与市场平均水平“率”比较的结果,以及客观程度分析及确认论证和过程等。另外,测算过程要作为评估底稿保留,有些可能要附在报告后。
另外,4)各种还原率、以及折现率的确定,需要说明还原率确定的具体理由,并与市场和风险分析相对应,进行关联性分析,不能只是简单地在几个风险值中选择一个值,这样并没有说服力。
5)补正类调整值,需要明确对应关系和测算依据,也需要与市场平均水平进行比较,以及客观性分析和验证。测算过程要作为评估底稿保留,有些可能要附在报告后。
6)修正系数,如果是估价师自行测算的,要说明测算过程,同时,要说明测算值的适宜性。如果是借用相似修正系数,要证明适用条件的相似性,同时说明是否对修正系数进行调整以及调整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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