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丨刑事虚拟货币处置的困境与出路探究

学术   2025-01-15 17:00   重庆  

正文字数共计4100字,大约花费13分钟阅读时间。





专栏介绍: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数据在我国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数字化开始驱动中国社会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产生深刻的变革。以《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为核心的“五法一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在不断出台,网络安全执法已经在全面展开,网络安全监管口径日益收紧,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不合规而被科以各类法律责任,企业的网络安全风险日趋加剧。数据合规是企业数据产权的基础,是数据进行流通交易的前提,是数据资产化的必经之路,也是防范企业数据责任的必要保障。


本专栏的作者与团队具有数据流通、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背景的交叉学科团队。本专栏将以数据相关的法律问题为切入,以理论探究、实务操作及热点评论等为方式,将针对行业发展趋势、法律分析、执法动态、企业内部数据合规、个人隐私保护、数据交易等法律热点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并推出系列原创文章,在将最新的数据法领域研究成果深入浅出的呈现给读者的同时,还能为各类企业提供网络与数据安全、数据合规、数据交易相关的建议和参考。


一、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概述



(一)现实规模


近年来,虚拟货币在刑事领域的涉案规模呈现出惊人的增长态势。据权威数据统计,2022年中国涉虚拟币犯罪案件金额高达348.49亿元人民币,案件平均涉案资金量达到904万人民币(中科链源数据)。


同时,不完全统计显示,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虚拟货币相关案件190余起,其中已公布涉案金额的部分案件总涉案资金流水达1064亿元(知帆科技数据)。这些数据清晰地表明,虚拟货币犯罪已成为刑事司法领域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其涉案金额之巨、案件数量之多,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例如,在某起大型虚拟货币传销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发行所谓的 “新型虚拟货币”,吸引了数万名投资者参与,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他们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点,构建了复杂的传销网络,层级多达数十层,给案件的侦破和处置带来了极大难度。


(二)涉及的犯罪类型


虚拟货币涉及的犯罪罪名主要包括帮信罪、掩隐罪、诈骗罪(如非吸、传销、集资等)。其犯罪类型涵盖网赌类、诈骗类、传销类、洗钱类以及其他黑灰产类。


在网赌类犯罪中,虚拟货币常被用作赌资的支付手段,因其交易的便捷性和难以追踪性,为赌博活动提供了隐蔽的资金流转渠道。


诈骗类犯罪中,犯罪分子以虚拟货币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的钱财,然后迅速将资金转移至虚拟货币钱包,再通过复杂的交易链条洗白。


传销类犯罪则借助虚拟货币的概念,编造虚假的项目和盈利模式,吸引大量人员参与,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如在 “XX币” 传销案中,犯罪分子宣称该虚拟货币具有稀缺性和巨大的升值潜力,鼓励参与者不断发展下线,并以虚拟货币作为奖励。


参与者需缴纳一定数量的法币购买 “XX币”,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虚拟货币价格被人为抬高,但实际上这只是一场骗局,最终导致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三)趋势


早期,虚拟货币仅在特定类型网络犯罪的销赃环节出现。但如今,其在犯罪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一方面,涉及的犯罪罪名突破,作为一种通用结算工具向其他犯罪蔓延。



例如,原本单纯的盗窃犯罪团伙,现在也开始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使得资金流向更加难以追踪。另一方面,所处的犯罪环节突破,从犯罪的预谋、实施阶段就开始出现。


在一些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提前规划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资金运作,增加了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且长期处于增长状态,出现频率越来越高。


(四)处置的定义与理解


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是指对涉案虚拟货币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情况,依法作出追缴、没收、返还、退赔、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等行为。需要明确的是,没有财产价值的空气币没有处置的必要,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货币才有处置必要,即有财产价值是处置的前提。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货币的处置是打击相关犯罪、挽回被害人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未来刑事司法必须面对且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


二、处置程序的困境与原因



(一)处置程序的两大前提:能不能处置?


处置的前提之一:虚拟货币的刑事财物属性不清


虚拟货币在法律上的地位一直存在争议,其是否属于刑事财物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这使得在处置过程中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不同的司法机关和法律从业者对虚拟货币的性质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形成统一的处置标准。


处置的前提之二: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


虽然《2013五部门通知》《2021十部门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均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但并未明确一切虚拟货币活动非法,也未完全禁止虚拟货币民间活动。



在民事司法中,已经有大量案例将虚拟货币作为有价值的财物对待,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虚拟货币的交付和价值认定。在刑事执行实践中,也已经开始对虚拟货币进行处置。这种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之间的矛盾,使得处置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若不能处置,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是将涉案虚拟货币打入黑洞地址(参考公开销毁违禁品)。黑洞地址是指丢了私钥或无法确定其私钥的地址,虚拟货币一旦打入黑洞地址就无法再流转出来,实质上实现了销毁。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争议,因为其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原则尚需进一步探讨。


而变现处置本质仍是虚拟数字货币和法定货币的交易,这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因为它仍然肯定了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且在国内金融体系内进行了迂回操作。


(二)一般处置流程


1、查封、扣押、冻结


在实践中,侦查机关通常需要掌握对应钱包地址私钥才能对虚拟货币进行有效控制。但由于技术和法律等多方面原因,暂无法对虚拟货币进行直接冻结。


目前,常规做法包括:保存在境外可控交易账户、保存在嫌疑人的私人钱包内、变现后扣押、保存在第三方公司账户内待法院判决后再处置等。



例如,在某起案件中,侦查机关发现嫌疑人将大量虚拟货币存储在境外的一个交易账户中,由于无法直接冻结该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只能与境外相关机构协作,密切监控该账户的资金流向,防止嫌疑人转移资产。


2、责令退赔或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被害人损失)


对于尚未变现、储存于被告人钱包内的虚拟货币应当返还给被害人。在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所得资金来自于取得被害人虚拟货币后变卖的金额,此部分属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退赔给被害人而非予以追缴。



如在一个虚拟货币盗窃案件中,被告人窃取了被害人的虚拟货币并在境外交易平台变卖,侦查机关在破案后,通过追踪资金流向,成功追回了部分变卖所得,并按照法律规定退赔给被害人。


3、追缴(犯罪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收益)、没收财产(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在确定犯罪违法所得的虚拟货币及其收益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以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利益。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还会依法没收其个人部分或全部财产。



例如,在一些大型虚拟货币传销案件中,传销组织的头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巨额虚拟货币收益,法院在判决时,不仅追缴了其违法所得的虚拟货币,还根据其犯罪情节没收了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部分财产。


4、拍卖、变卖:被执行财产需要变价


当涉案虚拟货币需要变现时,就涉及拍卖、变卖程序。但由于虚拟货币的特殊性,其价格波动大、市场不稳定,给拍卖、变卖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三)存在的问题


1、虚拟货币的查封冻结


如前所述,暂无法对虚拟货币进行直接冻结,主要依赖劝导嫌疑人上交虚拟货币的密钥。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效果有限,因为嫌疑人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拒绝配合。


而且,目前的常规做法存在诸多风险。保存在境外可控交易账户可能面临境外法律和监管的不确定性,以及账户资金安全问题;保存在嫌疑人私人钱包内难以确保虚拟货币不被转移或丢失;变现后扣押可能因价格波动导致资产价值受损;保存在第三方公司账户内也存在第三方公司的信用和安全风险。


2、虚拟货币的保管移送


技术条件的限制使得虚拟货币的移送面临难题,没有专用账户和专业存管机构来确保其安全保管。在这种情况下,下游单位往往不愿意接收,目前大多由公安机关继续保管。但公安机关在保管过程中也面临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压力,一旦发生虚拟货币丢失或被盗等情况,责任难以界定。



例如,在某地区的一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保管涉案虚拟货币期间,由于遭受网络攻击,部分虚拟货币被盗取,虽然及时采取了措施,但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后续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上引发了争议。


3、变现环节: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置


由于924通知禁止虚拟货币和法币兑换,办案单位不能直接进行交易,境内也没有合法的交易机构,因此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成为普遍方式。在控制下由嫌疑人或其家属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一般由公安机关主导,第三方处置公司代为进行变现处置并收取服务费,将余款转入公安机关账户或财政专户。


第三方公司的处置方式包括直接寻找线下虚拟货币买家、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交易、借对外贸易进行虚拟货币变现、委托合规的境外处置公司等,其中直接寻找线下买家法律风险最高,委托合规的境外处置公司法律风险最小。


但整个变现过程存在诸多风险,如处置资质风险,部分第三方公司可能并不具备合法的处置资质;行为合法风险,其处置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处置费用风险,可能存在过高的服务费用;价格波动风险,导致变现价格难以确定;境外结汇风险,在涉及境外交易时可能面临结汇困难;监督虚置风险,对第三方公司的处置过程监督难度较大。


此外,还存在现行的处置乱象,如第三方处置公司的道德风险,可能存在与嫌疑人勾结或操纵价格的行为,甚至可能形成受保护的交易黑市,严重影响处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思考与建议



(一)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


至少应当认可其财产属性,以便为处置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无法实现这一点,需要探讨虚拟货币处置能否构成一个程序例外,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特殊的处置规则和程序。可以借鉴国外在虚拟货币立法和监管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适合我国的虚拟货币法律制度。



例如,一些国家已经将虚拟货币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明确了其在特定法律框架下的地位和处置方式,我国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和创新。


(二)扣押


设置区域性统一交易账户,规范扣押流程。通过建立统一的账户,可以加强对扣押虚拟货币的集中管理和监控,降低风险。同时,制定详细的扣押操作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扣押过程合法、有序。



例如,可以建立由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监管的区域性虚拟货币扣押账户,在扣押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记录每一个环节的信息,确保虚拟货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三)保管


增强涉案货币保管的安全性(技术)方面,可以研发专门的虚拟货币保管技术和系统,采用加密、多重验证等手段防止虚拟货币被盗或丢失。


在制度上,建立多方监管的共同保管机构,由公安机关、金融机构、专业技术机构等共同参与保管工作,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和加密特性,构建虚拟货币保管平台,同时邀请专业的区块链安全公司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监督和管理,确保虚拟货币在保管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变现


建立处置公司的白名单库,对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筛选和收录,只有白名单内的公司才能参与虚拟货币的变现处置工作。在处置价格方面,建立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可以参考市场价格、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等确定合理的变现价格。


同时,加强对处置全过程的监督与透明,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第三方公司的处置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督,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公正,防止出现价格操纵、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例如,通过建立官方的虚拟货币处置监管平台,对第三方公司的处置业务进行在线审核和监督,要求第三方公司定期报送处置进度和价格信息,保障处置工作的公开透明。


总之,刑事虚拟货币处置面临着诸多困境,但通过明确法律定位、规范处置流程、加强技术和制度保障以及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可以逐步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出路,实现对虚拟货币犯罪的有力打击和涉案资产的合理处置,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


在未来的研究和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虚拟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本栏目的作者及其团队是重庆市少有的具有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背景的交叉学科团队,负责人赵长江律师系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网络空间安全),距今为止执业20年,长期从事企业合规治理、网络与数据安全、数据法领域的研究。


担任重庆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国互联网安全大会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家顾问、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网络空间安全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北京网络安全大会虎符杰出专家组专家等。同时担任重庆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计算机应急中心等多个部门及联合实验室专家顾问。


出版《网络安全法》等教材和专著,主持和主研了十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交叉学科项目。前期团队完成的相关数据合规法律服务已经成熟,具备了推广的条件。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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