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答疑
1.问:近几年,红山区的招生入学工作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认可,今年招生政策会有变化吗?
答:红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在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得到顺利落实。自“阳光招生”以来,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发生了变化: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班级之间更加均衡,每一位学生都被关注,学生变的更加自信、阳光;学校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校际之间的差异也逐步缩小,为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所以今年招生政策不变。
2.问:学区内住房取得的时间有限制吗?
答:根据《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房产证登记时间须为2024年6月30日(含)前,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含二手房中介交易合同)签发的时间为准。
3.问:我在红山区和松山区都有房产,我能同时在红山和松山报名吗?
答:不可以。2024年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开发招生报名系统,一个孩子只能选择一个区域报名。
4.问:不通过网上报名是否可以入学?
答:不可以。网上报名是采集学生个人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实现智能化分班的保证,幼升小和小升初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公开审核的形式。所以请广大家长朋友密切关注网上报名时间,切勿错过!
5.问: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请家长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和“红山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点击“一站通”专栏,点击“招生信息”进行查阅)。需要提醒的是:如隐瞒真实情况,拒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则视为故意扰乱招生秩序将被列入黑名单。
6.问:黑名单制度是怎么回事?
答:凡在招生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户口簿、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隐瞒不出示等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暂时不予安排任何学校,招生结束后统一处理。
7.问:还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吗?
答:不需要。为了减轻家长报名时的负担,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家长少跑腿”,C、D、E、F四种学位类型不再让家长出示无房证明,而由教育局与房产部门联网实时进行查询。若家长故意隐瞒实际情况,而扰乱招生秩序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由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所以提醒广大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一定要诚信报名。
8.问:我错过了网上报名,开学以后还能入学吗?怎么分班呢?
答: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的,只能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学生入班仍然按公开、透明方式进行分班。提醒:所有报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按时提交材料,及时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在红山区就读。
9.问:房产证的产权人名字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一家三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怎么办?
答:提供三口人的二代户口簿,同时提供孩子父母结婚证(两本)和孩子出生证即可。
10.问:用祖房报名的,但是祖孙三代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怎么办?
答:在孩子父母双方无房的前提下,需要出示孩子父母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证明,即可按照C类或D类报名。
11.问:对于重组家庭,我与前夫的小孩想入学,我能不能以他的继父房产所在学区入学?都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答:首先要确定学生的抚养权归属,需提供学生生身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其次提交现家庭父(母)与继母(父)结婚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事实清楚的可以报名。
12.问:孩子是非红山区户口,也没在红山区读小学,但是我们在红山区购买了住房,孩子能到红山区读初中吗?怎么报名?
答:可以报名。在外地就读小学且符合我区小升初条件的学生,首先关注“红山教育网”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站通”专栏,点击“招生信息”进行查阅),按照《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网上报名。7月9日——11日,家长持审核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红山区第二十一小学(解放西街恒大华府对过)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审核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在红山区就读。
13.问:我是非红山区户口,在红山区务工租住,能否在租住地入学?
答:按照国家“两为主、两纳入”安置政策,根据《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F类(外户务工租房)进行要件审核,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若遇摇号,未摇中者仍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4.问:我是红山区户口,但是没有房,能不能以户口本的地址入学?
答:不能。入学主要是以学生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户口簿登记的地址只是作为区分学位类型使用,必须用您在红山区实际租住房屋的地址进行报名。
15.问:房子被拆迁了,有回迁安置合同,能否按安置合同地址入学?
答:可以。提供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经核查属实的,可以确认为学区内有房。
16.问:买新开盘的楼房,只签了购房合同,有购房发票,能不能算学区内有房?
答:购房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可以视为学区内有房。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
17.问:购买40年产权的公寓房,算不算学区房?
答: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算学区房使用。如果公寓房为居住用房,属于学区内有房
18.问:房产证是孩子本人的能否按学区内有房入学?
答:房产证是孩子本人的且为100%产权,属于学区内有房。
19.问:我有一处大厅,做生意用,有工商营业执照,这样能不能算是学区内有房?
答:不能。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算学区房使用。此类情况只能证明您在红山区务工或经商。
20.问:我想过户孩子老人的一套学区房,过户后我的产权占多少才能以学区房报名?
答:A、B、C、D类型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含)以前,若出现与他人按份占比的,无论占比多少,不算学区房使用。
21.问:孩子的亲叔叔(伯父)有一套学区内产权房屋,可否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叔叔(伯父)的户口本,这样能入学区内学校吗?
答:不可以。孩子的父母是其监护人。
22.问:我在某个学区内租房,如果我的学位类型去不了这所学校,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的小孩能入哪个学校就读?
答:各学校依据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从A类开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在逐类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发布摇号通知,家长到学校参加现场摇号,进行摇号录取,额满为止。摇号未中和排在此类型后面的所有学位类型的学生,学校组织家长按照教育局指定的调剂去向填写《服从调剂单》,教育局进行调剂。
23.问:我在红山区郊区有房产,但是我想去城区的某所学校以租住的形式报名可以吗?
答:不可以。您在红山区郊区有房产,在学区内入学应属于A类或B类,但如果到其他学区以租房形式进行报名,属于造假行为。我局已经与房产部门进行了联网,能够实时进行信息查询,一经查实,这种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招生秩序,要列入诚信黑名单。
24.问:电脑分班是怎么保证公平的?
答:学校提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法制副校长、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现场抽取)参与分班,聘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学校公布班主任名单后不允许调整,利用“学生智能分班系统”阳光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当众公布抽签结果。学生分班完成后,不允许做任何调整,学校将分班结果密封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拍照,留存好影像资料。
25.问:如果因为房产证的地址问题,报错了学校,还能改回来吗?
答:可以。按照报名程序,在审核时,如果发现学生报名信息有误,当场进行更正,及时将更正信息通知家长。
26.问:招生结束后,我能否给孩子办理转学吗?转学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转学要求,红山区严格控制各类转学,遵守以下规定:
1.红山区内转学。必须同时满足拟转入学校学区内有房产和有空余学位两个条件;家庭住址坐落在“双学区”的学生,入学时选定学校后,小学或初中毕业之前不允许在“双学区”内学校互转;起始年级学生一年内不允许在区内转学。
2.外地转入。一是在红山区购房的,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方可转入;二是在红山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的,家长必须有一方在红山区务工,由教育局调剂转入学校;三是起始年级半年内不允许转入。
3.严格控制公办、民办学校之间转学。
27.问:我家的孩子是“双胞胎”,我想让他(她)们在一个班学习,请问可以吗?
答:可以。允许家长申请双(多)胞胎“捆绑”分到同一班级,报名时需填写书面《申请单》,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经“捆绑”后进行电脑随机分班,能够分到同一个班级;不同意分到一个班级的,仍以“个体”进行电脑随机分班,有可能还会分到一个班级(概率问题),出现此类情况,不可以再调整班级。
28.问:我的女儿到了入学年龄,她哥哥名下有房,能用孩子哥哥的房产报名入学吗?
答:不能。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除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或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外,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条件。
29.问:我发现红山区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5日,但我的房产证预计在6月25日左右才能办理完毕,我怎么报名呢?
答:根据《红山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房产证登记时间须为2024年6月30日(含)前,均作学区房使用。首先您应以目前现有实际情况进行报名,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其次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在审核时由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更正。
30.问:我的孩子已到了上小学年龄,因身体原因需要晚上学一年,我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书(需达到不能到校正常学习的标准)、监护人在红山区的房产信息、适龄儿童的户口信息、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到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不符合缓学条件的,监护人必须送适龄儿童到学校入学。
来源: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