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相真諦·改過篇四·變惡篇》128
仙谪地狱(奸险)
唐李林甫,未显时,于槐坛遇一道士曰:“君名已列仙籍,后当白日升天,作二十年太平宰相。他日事权在手,切记吾言,不可妄为。”
及大拜后,妒贤嫉能,靡所不为,尝于正堂后别创一室,制度弯曲,名偃月堂,欲害人不得其计,入此静坐精思一番,其人破家杀身,登时立定。一日复遇前道人谓曰:“君忘吾言乎?已获罪矣,当生水族。”言讫不见。
及将败,见一物遍体毛发如猪,目光如电,锯牙钩爪,以手击甫,叱之不动,不数日七窍流血而死。后朝廷勅命剖棺戮尸,追夺诰命,没籍入官,流诸子于岭南。
元和六年,惠州震死一娼,胁下有朱书云:“林甫后身。”至淳熙初,汉州震死一女,亦有朱书云:“林甫为臣不忠,阴贼良善,三世为娼,七世作牛,生生世世永堕水族。”
白话文:
唐朝宰相李林甫,没有显达时,在槐坛遇到一位道士,说:“你的名字已位列仙班,以后将会白日飞升,会做二十年的太平宰相。将来权力在手时,千万记住我说的话,不可胡作非为。”
等到李林甫做宰相后,妒贤嫉能,无恶不作。曾在正屋后面另外修造一室,样式弯曲,取名偃月堂。害人想不出计谋时,就在此静坐,精思一番,那些让人家破人亡的毒计,立刻就能确定。
有一天,又遇到了之前那位道士,问他说:“忘了我说的话吗?你已犯下重罪,将会投胎为水族动物。”说完就不见了。
李林甫快要败落时,看见一头浑身长毛像猪的动物,目光如闪电,牙齿像锯子,爪像铁钩。用手攻击李林甫,喝斥它,那动物也不退。没过几天,李林甫七窍流血而死。
后来,朝廷下令剖棺戮尸,剥夺他的封号诰命,没收家财充公,将他的儿子们流放岭南。
唐朝元和六年,惠州有一名妓女被雷电击毙,尸体肋下有红笔写道:“林甫后身。” 到了宋朝淳熙初年,汉州一个妓女被雷电击毙,也有红笔写道:“李林甫为臣不忠,陷害忠良,三世做妓女,七世做牛,往后生生世世永堕水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