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是个古字,《说文》注:齐谓多为夥,从多果声,乎果切。也写作“㚌”。“伙”出现得较晚,多作俗字使用。《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和《古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均未收录“伙”,其部分义项常由“火”来承担。如古代兵制十人为一火,火长一人管炊事,“同火者”成为火伴,后泛指共同参与某种活动的人。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夥”既作为“伙”部分义项的繁体字收录,同时又作为其他义项的规范字收录。现将“伙”与“夥”在繁简流变过程中的用法进行简要梳理。
一、用于“伙食”义项时,古写作“火”,现只写作“伙”,如:伙食、起伙、伙房等;
二、夥,本意为多,后引申为共同、群体等义。用于同伴、集体、共同、联合、(量词)用于人群等义项时,写作“夥”,后简化为“伙”。如:夥伴、合夥、夥同、一夥人等;然上述义项古人也视作“同火者”的引申义,如《木兰辞》:“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大约自清代后也从俗写作伙伴、合伙、一伙人、伙同等。即“伙”与“夥”通;
三、“夥”用于书面语中,表示“多”,如:获益甚夥。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此义项的“夥”是作为规范字出现的,是不可写作简化字“伙”的;
四、口语中的家伙,本指物品、家具或武器等,也指对人的谑称,写作“家火”“家夥”,现多从俗写作“家伙”;小伙儿本义为一起吃饭的小同伴儿,可写作“小夥儿”,一般从俗写作“小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