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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的“先民后刑”:一场长达六年的正义之战
在医疗纠纷的复杂纠葛中,正义的迟到往往伴随着沉重的代价。今天,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深入了解患者家属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坚持维权,以及这场斗争对医患关系产生的深远影响。
故事始于2015年,一名13岁的白血病患儿在接受化疗后不幸去世。患儿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虽然确认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无误,但指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疏忽。医院未能及时监测患儿的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导致患儿遭受了严重的不良反应。2017年,法院判决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并赔偿53万余元。
然而,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并未就此画上句号。患儿父母随后报警,要求追究涉事医生的刑事责任,并提出14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2018年,市医学会将此事件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检察院于2019年批准逮捕涉事医生。
经过漫长的等待,2022年此案公开审理,2023年再次开庭。最终,在2023年5月31日,法院判决涉事医生无罪,判决于6月13日生效。至此,涉事医生结束了长达六年多的“准戴罪”身份。
“迟来的正义意味着不应有的巨大代价,意味着医患关系的严重撕裂……于是感受深切的却是沉重和悲凉。”
案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它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医患关系中的紧张与冲突。这个案例展示了在民刑交叉案件中,民事赔偿先行,随后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它也提醒我们,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更加细致和公正,以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和对医患关系的破坏。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公正执行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与医患信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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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领域,医生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关乎生死,而一旦涉及医疗事故罪,即便最终被判无罪,其职业生涯和精神健康也可能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老刘最近在与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交流时,听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观点——医生的职务行为不会涉及个人法律责任。然而,现实情况远比这复杂。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2012至2021年间,共有43起医疗事故罪案件审结,年均不到5起。在这些案件中,无罪判决的比例仅为12%,这一数字虽然高于全国刑事案件的无罪率,但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现实。在医疗事故罪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医生都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如果他们的行为超出了职务范围,可能会被控以更严重的罪名,如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医疗事故罪的刑罚相对较轻,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实际平均刑期为1年6个月,缓刑适用率为46%。尽管如此,患者家属为何还要坚持走刑事诉讼这条路呢?这让人想起了“李建雪案”。2012年,一名产妇在顺产后大出血死亡,李建雪作为当时的值班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并开除党籍。2013年,她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移送检察院起诉。2017年,一审判决她犯医疗事故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李建雪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她无罪。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漫长而复杂,许多案件可能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因为达不到立案标准而被排除在外,或者在检察院审查后不予起诉。一旦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他们将面临询问、调查、停职、吊销医师资格等一系列打击,即使最终被判无罪,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精神健康也可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患者家属坚持刑事诉讼,往往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二是追求更多的赔偿。对于他们来说,是否最终被判医疗事故罪,可能并不是最关心的问题。这个案例揭示了医疗事故罪对医生职业生涯的潜在威胁,以及患者家属在医疗纠纷中的复杂心态。它提醒我们,医疗事故罪的调查和审理过程,对医生的影响远超过刑罚本身。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我们应当寻求更加公正和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以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同时给予患者家属合理的赔偿和心理上的慰藉。03
在医疗领域,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之间的联系是微妙而复杂的。尽管我国医疗活动频繁,医疗纠纷众多,但真正上升到刑事诉讼层面的案例却相对较少,呈现出一种“四低”现象:侦查、起诉、定罪和执行的比例都不高。这背后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公众对医疗事故罪认知的不足以及立案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一旦有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作为依据,警方就很难拒绝立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然而,“严重不负责任”这一概念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列举了七种情况,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救治危急患者等,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模糊性。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这与医疗事故罪的判定标准颇为相似,一旦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就基本符合了立案标准的一半。剩下的就是判断是否“严重”违反规定导致“严重”损害,这一判断往往需要法院的审理和斟酌。有观点认为,医疗事故罪的存在会让医务人员感到不安,甚至导致一些人放弃医疗行业。但也有专家学者认为,医疗事故罪的合理性在于促使医生更加谨慎地行使医疗职权,保障患者权益。医疗事故罪的设立并不是为了让医生生活在恐惧之中,而是为了让医生更加谨慎地行使医疗职权,保障患者的权益。医疗事故罪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让医生生活在恐惧之中,而是为了让医生更加谨慎地行使医疗职权,保障患者的权益。因此,面对医疗事故罪的挑战,医生们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医疗技能,来降低医疗事故罪的风险。在医疗这条道路上,谨慎是永恒的主题。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每一次的诊断和治疗都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我们必须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最安全、最有效的医疗服务。免责声明:本号对所有原创、转载文章陈述与观点均保持中立,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和交流。文章、图片等版权归原作者享有,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