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法庭诉讼服务建设,延伸判后服务触角,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固阳县法院兴顺西法庭顺利办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会同执行局执结两件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郝某与甘肃某公司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将该公司诉至固阳县法院。经调解,该公司承诺于11月底一次性支付郝某租赁费。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发现以郝某为被执行人的两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最后履行期限同为11月底。郝某表示,如该公司能够按时支付租赁费用,就用这笔钱偿还执行债务。
可随着付款日期临近,甘肃某公司迟迟没有付款意向,其余两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也开始不停催促。一旦郝某没有在最后履行期限前及时付款,他将面临征信被拉黑、被采取司法强制拘留措施的严重后果。
成功履行
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研判,决定采取双管齐下、协同发力的处置方案。执行部门加强对郝某其他财产的查找、控制,审判法官发挥判后服务职能,加紧对甘肃某公司的履行督促,每日询问进展情况,时刻紧盯付款进度。最终,所有案款在11月30日全部履行完毕,三案同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有效降低生效案件申请执行率,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兴顺西法庭建立到期案件履行情况排查机制,针对履行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提前向履行义务人进行督促预警,告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面临法律后果,从源头上预防借调解之名故意拖延履行义务行为。2024年,兴顺西法庭调解、判决申请执行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由年初的90%以上下降至36%,大量案件通过法庭督促后直接兑付履行,共有33件案件在执行前全部履行到位,履行金额达到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