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升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质效,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12月30日,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国家安全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震宇,市国家安全局局领导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双方签署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措施、工作职责等予以明确,全面强化检察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办理机制,为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双方一致认为,一直以来,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有着良好且顺畅的沟通配合基础,此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入崭新阶段。双方要利用好、发挥好监督协作平台的优势,密切协作,强化信息共享,通过组织庭审观摩评议、开展联合调研、举办同堂培训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统一执法标准,共促双方业务能力提升。
下一步,市检察院和市国家安全局将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共同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并做好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包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