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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份某地今年以来亡人交通事故的有关材料,在感叹生命脆弱的同时,也从一宗宗事故基本情况中发现了该地这类事故的某些特征,于是尝试着归纳梳理,总结其特征,并针对这些特征谈谈个人认为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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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特征
1.亡人交通事故大部分发生在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6点之间,达到60%以上。
原因分析:晚上行人少、车辆少,司机容易心存侥幸,总是倾向加大油门高速行驶,加上光线相对较差,容易出事,而且一出事就是亡人的大事。
2.死亡的大部分是行人或者开非机动车的人。
3.亡人群体中老人占比明显更高。
4.虽然大部分亡人事故依然是发生在大路上的(如国道、省道等),但村道亡人比例有明显的上升趋势,达到30%左右,按往常而言,汽车在村道驾驶的速度一般相对较慢,不容易发生亡人事故。
原因分析:可能某些村道日渐改善,如水泥路扩宽了,在便于行车的同时,也助长了某些车主夜间在村道高速行驶的欲望。
5.撞死人的大部分是途径本地的外地车辆,被撞死的大部分是本地或邻近区域的本地人。
6.没有一起亡人事故是涉及上下学高峰期的师生或工厂上下班高峰期的工人的。
原因分析: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反而是最安全的,在上下学和上下班高峰期,行人会注意自己道路安全以免被撞,车主也会注意安全行车以免撞人,这也说明了大家对道路安全的重视才是杜绝亡人事故的本质基础。
7.今年11月以来的亡人事故相对增加,符合历年特征,一般11月至次年2月亡人事故更多。
原因分析:当地天气一般11月份开始变冷,冬季会激发大家动物性的冬眠倾向,行人或开非机动车的人出门容易手脚冰冷、施展不开,行动力和敏锐力均有所下降。我自己当年冬天也试过一次开摩托车出门,手脚冻得僵硬,在路口用手刹车不够及时,差点被小车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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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特征,或可开展以下措施:
1.由于该地地处东来西往的枢纽区域,来来往往的车辆大都不是本地的,想对司机进行常态化的预防性的宣传比较难,但被撞死的大部分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常住人群,他们是相对固定的,而且与撞人的司机群体相比,他们的切身利益更大(毕竟死的往往是当地人),所以宣传重点群体在于本地群众,特别是经常作为行人或开非机动车上路的人群。
宣传重点在于防撞,如过马路前放慢速度,停下来看看两边有无来车;开非机动车要带好头盔;晚上11点后适当减少出门频率,确实要出门需特别警惕,打醒十二分精神。
关键是要让本地群众知道,汽车司机晚上开车撞到人的概率是远比行人晚上被撞到的概率要低的,而且受到伤害的往往不是汽车司机,所以他们客观上会存在侥幸心理——心想“这次高速通过这条村道应该不会遇到行人吧”。
但行人却不能有这种侥幸心理,因为行人被撞概率相对更高,甚至可以怀抱着凌晨出门很可能被撞的决心出门,这种警惕心下反而不容易出事。
为什么两者概率不一样?根据实际情况,晚上在路上走的车远比晚上在路上走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要多——这也正是汽车司机心存侥幸的原因之。
做个假设,某条道路某个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6点通过的车辆是100辆,这个时间段的行人可能只有10人,如果发生了一起亡人交通事故,一辆汽车撞死了一位行人,则对于汽车而言,撞死人概率为1%;而对于行人而言,大晚上出门被撞死的概率却是10%,两者差了10倍。
只有把这里面的道理宣传得深入人心,本地群众从心底里怕了,才会重视,一旦重视了,就不容易发生亡人事故。
2.对于外地东来西往的诸多车辆,宣传不容易到位,除了在显眼位置打大型的交通安全广告牌,可能主要还是依靠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上巡逻执法来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一般而言,有公安交警部门巡逻车在的区域,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都会更低,反正我开车在路上看到交警叔叔的车都会下意识降慢一些车速,同时自我检查一下有无做到规范驾驶了。
不过,一方面亡人事故大部分发生在深夜和凌晨,公安交警部门这个时间段的执法巡逻性价比不够高,且熬夜干活的压力更大。
另一方面,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执法及严查严管也往往会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可能影响了交通效率或增加了罚款力度,甚至会引起群众投诉。
3.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对于发生亡人事故的地点,往往存在一些客观环境上的原因,如视线问题、弯道问题、提示不够、措施上得不够,对于这类地点,应该及时进行针对性整改,如把一些阻挡实现的树木砍掉、杂务清掉;在道路上增加减速带;在关键位置增加提示牌等设备。
同时,也要防患于未然,对于一些存在道路隐患但未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一并排查和解决,如对于某个路段经常出现非机动车逆行的问题,如何把握好堵疏结合的度,真正解决好问题,往往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思考、辛苦协调和有韧性有毅力地去执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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