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见闻录:羡慕,朋友从纯三级主任科员直接提拔为正科长了

职场   2024-11-13 08:29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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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朋友A君请大家吃饭——原因是升职加薪了。

饭桌上,大伙纷纷举杯向其祝贺,我们这伙人当初都是在甲县工作圈认识并成为朋友的,有的在县直,有的在乡镇,这么些年过去了,大家各奔东西,掰指数了数,还留在甲县的竟没有。

A君比较早回了市直一个小局,后调到某个大局,四主是很早便解决的了,但一直停留在四主,估计有三四年光景,几个月前刚晋升的三主,没成想近日提拔为正科长了。

心里话,确实羡慕。

A君也很感慨,因为在我们这边的小城市,身边很少有人从纯职级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至少A君是我认识的第一个。

虽然理论上四级主任科员满两年就符合提拔正科实职的年限条件,二级主任科员满三年就符合提拔副处实职的年限条件,但职级突破职务的潜在阻力并不少,导致我一直以为职级晋升职务的理论和机制主要是为省直单位服务的。

因为不少省直单位不设科级实职,领导职务起步就是副处了,本单位成长起来的干部往往是从一级主任科员或者二级主任科员提拔为副处实职的——所以省直单位的确需要职级晋升职务这一路径。

而在地级——更遑论县级——内设机构是科室,设有科级领导职务,正科长和副科长是单位的中层干部,他们的权责、资历和影响力是实实在在参与到整个单位运作的,他们是纯职级突破职务的主要阻力之一。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这里把晋升正科实职的年限条件分为了四种情况:

①纯副科职务;

②副科职务混合副科职级;

③三主混合四主的纯职级;

④纯四主职级。

有人认为,这种排序默认了其中的优先级,有纯副科职务的人在,就不应提拔纯副科职级的。

一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但后来细想又不太对。

一来,既然有四种情况,无论怎么表述,都肯定有个前后,文中也没注明前面的就比后面的要优先提拔。

而且,①未必就比②更有资格,如张三纯副科实职两年,李四四主一年、副科实职一年,王五副科实职一年、三主一年。

则一般而言,王五(属②)的资历比张三(属①)强,张三的资历又比李四(属②)强,因此①和②之间难以固定谁的资历更强,故《办法》内的排序不一定代表提拔优先级。

二来,即便纯副科职务的提拔优先级大于纯副科职级的,也不是说有纯副科职务的人在,就不提拔纯副科职级的了。

我身边有一些之前驻村扶贫的干部,有政策支持这种干部优先提拔,但他们回到原单位后也有人没被优先提拔的,甚至一直以来都未被提拔的也有。

所以优先级只是一种软提倡,不是硬要求。

那为什么我身边很少有人从纯职级突破上一级职务呢?前面说过,如果这样操作,现任的正副科长会有较大异议,而他们的资历和影响力又比纯职级干部大。

同时,在同等层级下,职务排在职级前面是没人有异议的,这是一种势,具备惯性力量,体现在方方面面,就拿上面的晋升正科实职年限条件的四种情况来说,既然不代表优先级,为什么不把③和④放在①和②的位置?这就是势和惯性的作用——虽然仅仅是排序在前,不代表优先级,但排在前也是江湖地位的一种体现,总会影响人们的想法和态度。

而且,从具体工作岗位来看,也是副科长管着四主及三主。副科长要签的字、负的责、挨的骂往往也比后者多。

三来,职级干部原则上不是领导干部,只是大头兵,从三主提拔为正科长,某种角度看,是实现了从0到2的跨越式跃迁,不仅实现了从非领导到领导的0到1的突破,还实现了跨过副科实职、直接到正科实职的1到2的突破。

副科长想起昨天还在自己手下的三主,今日却是自己上面的正科长了,难免有所悲伤。

不过,A君的科室一直没有副科长,他其实承担了副科长的角色和职责,而且平日工作任务重,这些年A君头发明显比以往疏露了不少,这或许是他能提任正科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其他科室还是有副科长的,有的副科长这次没被提拔,心中或自有一番滋味。

在羡慕、祝贺的同时,我也算长了见识,见证了纯职级晋升职务从纸上走到了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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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白
①位我上者,灿烂星空②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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