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侦查式辩护》——刑辩技能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学术   2024-10-15 22:36   陕西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15日上午,海普睿诚律师大讲堂有幸邀请到了建纬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贺安律师、副主任兼秘书长李莉莎律师一行来所进行专题交流分享,本次分享由我所合伙人申从军律师主持,建纬(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彦林律师、副主任冯东律师、程仪容律师,兄弟律所同仁及我所郝大明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金韬律师、刑委会主任赵宏玉律师、合伙人程伟律师、张强律师等出席交流。




在法律的长河中,刑事辩护一直是最引人入胜的篇章。

马律师以《侦查式辩护—从百名红通公职人员唯一无罪案,谈刑辩无用论的突破与创新》为题开展交流分享,探讨刑辩领域的新型辩护策略,这不仅是对法律实践的深刻洞察,也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推动。


马律师提出“即便法律已死,但证据仍然活着”这一宣言,提到我们不在任何模棱两可的观点上争论,只找一剑封喉的证据。那么到底什么是“侦查式辩护”?马律师将其形象的解释为“从头捋”,即刑辩律师要将侦查机关做过的工作从头做一遍,甚至再做好几遍,从头捋,这样才能真正发现并解决问题,“侦查式辩护”其实就是“律师的刑事调查权”,侦查机关的侦查权独大,需要律师的调查权与之抗衡。


马律师以百名红通公职人员唯一无罪案---周某勤为例展开分享,结合亲身办过的成功刑事案例提出了“侦查式辩护”的三大做法、四大突破以及三大应用场景。他提到:“侦查式辩护”,是一种全面“反叛”,刑辩律师要敢于不承认卷宗的效力,不以卷宗为依据,只将其作为线索一一验证;虽然案件事实不能重演,但可以重建,即将其从头捋,重建案件逻辑;要以审判为中心,而不是以审判者为中心。“侦查式辩护”不仅是一种策略,更是一种态度,它要求律师全面革新传统思维,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和处理案件。


马律师的分享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刑辩思路,更是激励我们每一位法律人,要有信心和勇气去挑战现状,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公平正义,让法律的光辉照亮每一个角落。


随后,曾荣获2024年全国青年律师演讲第一名的李莉莎律师,以《一个年轻刑事律师的成长历程》为题,以亲身办理过的一个故意杀人案为切入点,为参会人员分享了她的成长故事,青年律师的成长和业务拓展以及刑辩法律行业的趋势,谈到了青年律师应找到自己的职业方向,鼓励青年律师要坚持专业上扬,持续学习蓄力,等待机会再出发,这无疑会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带来启发和鼓舞,李律师的精彩分享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交流互动环节中建纬(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彦林律师分享了自己对于刑辩行业的感悟,认为刑事辩护十分考验青年律师的业务功底,青年律师应奋勇向前,在磨砺中成长。接着,程仪容律师也谈了自己的体会,认为刑辩律师应坚定职业方向,以严谨认真的态度代理每一起案件。随后,张宁律师就本次交流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疑惑,马律师对此耐心细致解答并指出,刑事案件证据规则能够穿透本质,具有唯一、排他性。现场青年律师就刑事案件中刑辩律师如何在建立完整证据体系的过程中保护自己、规避职业风险提出疑问,马律师解答刑辩律师要把握两个原则,第一,坚守本心,准确定位自己,寻找案件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案件公平公正;第二,尽量寻找物理证据和客观证据,对于言词性证据要加以验证,保护自己的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强律师发言认为马律师提出的“侦查式辩护”直击刑事辩护的痛点难点,刑辩律师要以不惧怕,守底线,抓客观证据的态度办理案件,各位刑辩律师在以后的刑事工作中要加以借鉴学习。其他参会律师也踊跃发言,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头脑风暴,酣畅淋漓。


申从军律师对两位老师如沐春风、直击人心的高质量分享表示肯定与赞赏,对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参与交流讨论表示感谢,并就亲身办理的两起无罪案例分享自身的感悟,认为“侦查式辩护”策略与方法对于创新刑辩思路,提升刑事辩护质量大有裨益,值得我们每位刑辩律师积极探索,用心践行。


最后,郝主任就今天的交流进行总结分享,对马律师和李律师的精彩交流、传经送宝表示感谢希望“侦查式辩护”这一创新模式成为刑事辩护的新风尚。


“创造思维、提供思想”一直是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秉持的办案理念,海普睿诚与建纬律师事务所作为战略合作律所,通过业务交流再次阐释了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两所将以此次友好交流为起点,携手前行,共同开创法律服务的新篇章。我们坚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仅能够为广大客户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也将为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共同达成更多的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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