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出生在爱丁堡,他的童年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苏格兰邓迪市的一个西郊)度过的,Ninewells是他家族在边境低地的一处普通庄园。他来自一个好家庭——社会关系良好,但并不富裕,父亲是在宁威尔区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谟,大卫两岁生日刚过,他父亲就去世了,把他和他的哥哥姐姐留给了母亲照顾。他母亲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人,虽然年轻漂亮,但将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抚养和教育孩子的工作中。
母亲意识到大卫异乎寻常的早熟,所以当他的哥哥去爱丁堡大学(Edinburgh University)时,休谟和他一起去了,尽管他只有10岁或11岁。在那里,他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广泛阅读历史和文学、古代和现代哲学,还研究了一些数学和自然哲学——我们现在称之为自然科学。
大卫所受的教育,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大学里,都是为了培养学生在严格的苏格兰加尔文主义约束下的美德生活。祈祷和布道是他家庭和大学生活的重要方面。在某个时候,休谟读了《人的全部义务》(The Whole Duty of Man),这是一本广为流传的圣公会虔诚的小册子,详细描述了我们对上帝、对人类同胞和对自己的责任。
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他决定成为一名“学者和哲学家”,并在三年中遵循严格的阅读和思考程序,直到“似乎有一个新的思想场景向我敞开”。他的哲学视野的强烈发展使这位孤立的学者陷入了心理危机。
危机最终过去了,休谟仍然专注于阐述他的“新思想场景”。作为第二个儿子,他继承的遗产很少,所以他搬到了法国,在那里他可以过便宜的生活,最后定居在安茹的一个寂静的村庄,拉弗罗蒂什(La Flèche),以其耶稣会学院而闻名,一个世纪前,笛卡尔和梅森曾在这里学习过。在这里定居的四年中休谟替自己订下了生涯计划,决心要“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性,并且不用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
这里,他阅读了法国和其他大陆作家的作品,尤其是马勒布兰奇、杜博斯和贝利(Malebranche, Dubos, and Bayle)。在这个时候,休谟不仅拒绝了他成长时期的宗教信仰,而且也反对有组织的宗教,这种反对贯穿了他的一生。1734年,年仅23岁的他开始写《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休谟于1737年回到英国准备出版《人性论》。为了讨好约瑟夫·巴特勒(Joseph Butler,1692-1752),他“阉割”了他的手稿,删除了他关于奇迹的有争议的讨论,以及其他“更高尚的部分”。第一册《论理解》和第二册《论激情》于1739年匿名出版。第二年,他出版了第三册《论道德》,以及第一册和第二册的匿名“摘要”。
《人性论》并没有引起文学上的轰动,但它并没有像休谟失望地描述的那样,“死在出版社里”。尽管他做了删减,但它还是吸引了足够多的“狂热者的流言蜚语”,使他成为无神论者和怀疑论者的终身名声更加响亮。1745年,当他申请爱丁堡大学伦理与精神哲学教授职位时,他的名声引起了激烈的反对,最终没能成功。六年后,他参加了格拉斯哥大学逻辑学主席的竞选,但又被拒绝了。因此,休谟从未担任过学术职务。
在1745年詹姆斯党叛变的时期中,休谟成为当时被官方形容为“疯子”的安那代尔侯爵(1720-1792)的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只维持了一年左右便结束。不过,也是在这段时间,休谟开始撰写他的历史钜作《大不列颠史》(或“英格兰史”)一书,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15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最后从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在这段期间休谟参加了由詹姆斯·伯尼特(James Burnett)创办的教规门讲会(Canongate Theatre),借此也认识了其他许多当时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从1748年开始他担任了圣克莱尔(James St Clair)将军的秘书长达三年,同时一边撰写他的《人类理解论》一书(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然而和前几本书一样,这本书在当时出版时也没有获得重视。
1763年,休谟接受了英国驻法国大使私人秘书的职位。在巴黎逗留的三年里,他成为大使馆秘书,并最终成为临时代办。在那里他受到了伏尔泰的钦佩并且被捧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同时他也认识了卢梭,两人曾成为要好的朋友但最后因理念不合而分散。休谟这样描写他的巴黎生活道:“我真的时常想回归爱丁堡那平凡而粗糙的扑克牌俱乐部…以矫正并缓和这段时间以来那么多的感官刺激。”
休谟于1769年回到爱丁堡。他在爱丁堡的新城建造了一所房子,安静舒适地度过了他的秋天,与朋友们一起用餐和交谈,这些朋友并不都是“好学的和文学的”。
他花了相当多的时间修改自己的作品,以完成新版的《随笔与论文》,其中包括他的《随笔集》、《两项调查》、《激情论》和《宗教自然史》,但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人性论》。
到了1770年左右,随着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夸赞道是休谟让他从“教条式的噩梦”中觉醒,休谟的哲学著作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也是在那之后他才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获得的声誉。
1775年,休谟被诊断出患有肠癌。在他1776年去世之前,他安排了他最具争议的作品《自然宗教对话》(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的出版,并撰写了一部简短的自传《我自己的生活》(My Own Life)。尽管大家都很好奇这位“伟大的异教徒”将如何面对死亡,但他的朋友们一致认为,他准备好了自己的平静,这是他一生的特点。
休谟替自己写的墓志铭是:“生于1711,死于[……]—空白部分就让后代来填上吧。”休谟在1776年去世后被埋葬在他生前所安排的“简单的罗马式墓地”,地点位在爱丁堡卡尔顿山东侧的旧卡尔顿公墓,俯瞰山坡下他位于城内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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