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时大明朝建国205年,历十三帝,王朝到了此刻,制度已然趋于平稳,或者说是僵化。
体系运转是个熵增的过程,意味着混乱必然会持续增加,维持稳定的成本将越来越高。
走到最后,系统由是衍生出两种作法。
一是稳定压制效率,等级服从,拒绝新鲜事物,个体全被论资排辈磨死,沦为螺丝和棋子。
二是降低文明程度,为了便于管理,甚至不惜自费武功,弱化国家的整体能力,盛为声乐以愚民。
从帝王到众臣工,再到乡绅百姓,阶层第次展开,金字塔稳定的治理结构,既得利益者们会自发地维持利益链条的存续。
即使大船有沉没的风险,也不会主动做触及灵魂的变革,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由此可见,既得利益者的张居正此时发起变法,实属难能可贵。
既得利益者不仅不阻拦变革,反而化身为改革者,有如下三种原因:
一是强势领导者的使命追求,马斯洛需求的最高层次是自我实现,领导者追求立德、立功、立言时,轰轰烈烈的变法便能自上而下推行。
二是既得利益者之间的博弈,既得利益者是一个泛集体,派系丛生,严党徐党争斗不休,变法能成为一种武器,以彼之名,削弱政敌,壮大自己。
三是旧的利益链条趋于崩溃的边缘,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如主动变革,以求续命。
张居正的变法,涵盖了以上三者。
在张居正之前,著名的变法有二次。
稍近一些的,是王安石变法。
与其他养在深宫的太子不同,宋神宗早年游历市井,了解民间疾苦,故而有着改革的动力。
王安石也觉得时机到了,君臣一拍即合,变法开始逐步推行。
第一步是“均输法”,第二步是争议很大的“青苗法”。
多年以前,王安石在鄞州执政时,试验该政策大获成功,此时推及到全国,也是信心满满。
随后,接连推出了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募役法、方田法等。
新法改革遍及北宋的财税、军事、农业、官制等众多领域,一时激起千层浪。
这场声势浩大的熙宁变法,从一开始,反对的声音便不绝于耳。
一类是有理性和良知的反对派,他们反对之目的,是担心变法会造成更不好的结果。
而另一类反对则是出于党争,只是因为王安石赞成,故而反对。
神宗一朝,最著名的对立便是司马光和王安石。
王安石锋芒毕露,司马光老成持重。
王安石认为社会始终是动态变化的,而司马光则秉持着对于静态秩序的执着。
二人年轻时曾惺惺相惜,意气相投,最终因为新法而分道扬镳。
站在新法对面的,是以司马光为首,文彦博、欧阳修、富弼、苏轼等次之的庞大阵容。
改革者的一举一动,反对者举着放大镜观察,容错空间极小。
而站在操作的层面来说,新法的可执行性的确是太小了。
用现代的话术来说,是国家企图用行政手段来精确掌控和调节市场,尤其是青苗法和市易法。
要求执行层面有着上下一心的默契,足够丰富的金融知识,以及与之匹配的组织能力。
这些在当时的宋朝,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具备的。
新法渐渐出现了偏离,反对的声音故而开始占据了上风。
公元1074年,天下先是蝗灾,接着大旱。
对于灾情,神宗十分忧虑,他开始考虑是否需要废止保甲法和方田法,因为有人谏言说,德政不施,故而天生异象。
王安石鼓励皇帝,说仁宗盛世时也不免天灾,为政者做好本份最重要。
皇帝最后还是决定,暂停保甲法和方田法,诏令发出当日,便天降大雨。
王安石开始提出了辞呈,此时他已经身心俱疲,希望能回乡养老。
皇帝起先不允,先后又提了六次,最后终于许了。
五十六岁的王安石罢相,回到了江宁,此后到死,再未回过都城汴京。
九年后,宋神宗去世,继位者是年仅十年的哲宗,皇帝年幼,祖母宣仁太后摄政。
太后本就厌恶新法,立即启用保守派司马光等人,改革派诸位或贬或罚,推行十五年的新法渐渐熄灭。
另一场盛大的变法,由商鞅主导。
与王安石的惨淡经营、一地鸡毛相比,商鞅变法则是大获成功,打造出虎狼之秦,直至百余年后统一天下。
毫无疑问,商鞅有着更大的决心、更好的时运,以及更多的支持。
同样为士,春秋战国时讲究的是“为知己者死”,而到了北宋,则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
越往后走,越是惜身,少了血性,多了筹谋。
商鞅孤身入秦变法,把老秦人全数得罪。
意思很明确,改革我是认真的,谁挡路便拔掉谁,日后车裂也好,腰斩也罢,我全然不管,此刻心中只有变法。
王安石则没有如此决心,总是有着一个田园牧歌的陶渊明梦想。
入世营营,出世淡然,如同一个称职的经理人,尽够了人事,便等着退休。
商鞅变法,背后的支持者是秦孝公。
公如青山,鞅如松柏,生死相扶,永不背弃,二人之间的信任深厚无比。
渭水河边砍了几百个人头,太子犯法割了太傅的鼻子,商鞅的尺度越来越大,很多人哭着跑去找秦王。
秦王说,啊,有事么,有事去找左庶长吧。
商鞅的回报则是,毫不惜身地办事,成为绝无退路的孤臣。
孝公心中明白,没有他的支持,商鞅便什么都不是。
君臣二人从无猜忌,彼此信任,至死不渝。
王安石与神宗之间,决然做不到这般的默契。
保守派的声音不绝于耳,祖母也时常念叨,“安石诚有才学,然怨之者甚众,帝欲爱惜保全之,不若暂出之于外”。
三人成虎,说得多了,皇帝心里自然就开始动摇起来。
况且王安石的那群部属,活儿也并没有干得多少漂亮,惹下的破事儿一大堆。
一个叫郑侠的小官画了一幅《新法流民图》,献给了皇上。
一张图片胜过千言万语,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商鞅二次变法,发布律法共计十一条,最厉害的一条是,废除世禄,奖励军功。
军人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取下他的头作为凭证,可以获得一级晋升。
从此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嗷嗷叫,所向无敌。
商鞅变法,触动了少部分的利益,却给予了绝大多数人的晋升机会。
同时打开了一个增量市场,函谷关后的六国,便是无数的新机会。
这群新的利益者便成为新法的铁杆支持者,即使若干年后,商鞅身死,变革也从未停下来。
王安石变法,则显得十分尴尬。
守着一个存量市场,做的是重分蛋糕的事情,就算百分百完美执行,充盈的只是国库。
民间看不到好处,故而应者寥寥。
没有新的既得利益,新法自然逃不过力竭而亡的命运。
张居正的变法,介乎王安石与商鞅之间,力度大过王安石,烈度低于商鞅。
商鞅是彻头彻尾的变法,为秦国重新构建一套政治体系,涵盖国家运营中的所有细节。
张居正变法,不涉及根本体制,只是对于嘉靖朝淤积多年的弊政,予以大幅调整。
变法所难者,一是推行者的决心和毅力,二是执行者的分寸和忠诚。
张居正如日中天,皇帝和太后鼎力支持,所考量的,更多是下面执行层面的问题。
考成法也好,一条鞭也罢,最终是要靠末端官吏们去践行。
在张居正眼中,官员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循吏和清流。
循吏有政绩,能干活,私德有瑕疵,泥沙俱下,总体来说,功大于过。
清流品德高尚,孤芳自傲,爱惜羽毛,空谈治国。
对于清流,张居正深恶痛绝,盖因这些人将道德和法治经常混为一谈,甚至为了博清名而罔顾法治。
万历二年冬天,首辅张居正派刑部员外郎艾穆前往陕西,监督冬决。
首辅知道官员们饱读诗书,时常会动侧隐之心,并不愿意多杀人。
张居正很讨厌这种站在道德高度上的伪善,每年冬决时,会从京城派人去地方监督,以确保法令能够得到完全执行。
即便如此,当年的冬决结果仍不能让他满意,尤其是陕西省,只处决了两名犯人。
张居正于是把艾穆叫来问话。
艾穆答道,另外这几十人,都是些茶马私贩,好利之徒,罪不当死,上天有好生之德,宁可漏网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
首辅耐着性子跟他解释,走私日益猖獗,国家关税流失,财政捉襟见肘,要扭转这种颓势,对这些走私贩私之人,必须杀无赦。
艾穆仍是争辩,走私者的确让人痛恨,但人死不能复生,还是应该施以仁政,加以疏导,威权不能滥用,巴拉巴拉。
气得张居正将他轰了出来,自此断了提拔他的心思。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首辅的强势严威下,清流们只是暂时蛰伏,等待时机再行出声。
万历五年,首辅父亲病逝,按照祖制,凡在职官员,遭逢父母大丧,必须除去官职,回家守孝三年,称为守制。
张居正上折子给年轻的万历皇帝,请求恩准回乡办理丧事。
张居正写这封《谢遣官赐赙疏》时,心头在滴血。
他若是回家守制,变法必然是半途而废。等三年后再来,朝廷只怕是要变了天,有没有自己位置都不知道,更别提改革的事儿了。
皇帝和太后其实也不愿意他走,万历江山正处在变法关键期,的确是离不了首辅张大人。
于是,皇帝决定夺情,留住张居正。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大明朝的清流们开始行动起来,一封封奏折蜂拥而至。
在他们看来,什么变法行事天下生计,都没有道德清名朝廷纲常重要。
正值青春期的万历皇帝也动了怒,要杀一儆百,罚带头上书的两位翰林戴枷跪在午门,示众三天。
但依旧是飞蛾扑火,连绵不绝。
皇帝最后放出了狠话,再敢反对朕的夺情之旨,杀无赦!
张居正这才留在北京,继续推行万历变法。
这件事情最终尘埃落定,但给后世造成了两个重大的影响。
一是极大地改变了张居正的执政思路。
对人对事更加严苛,更坚决的“马基雅维利”实用主义者。
重用那些不计得失毁誉,只想把事情做好并不择手段的官员。而对于那些满口道德文章,力求洁身自好的官员,弃之远之。
后世便给了他一个“擅权独断”的评价。
另一个是,清流们最终反噬了万历,带走了大明。
张居正死后,百官更加肆无忌惮地用道德作为武器,互相攻击。
文官集团言必称圣贤,把自己打造成正义的化身,挥舞着道德的大旗,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用道德的条条框框来打压对方。
针对共同的统治者万历皇帝,他们齐心协力,一同站在道德的至高点,要求他必须遵循各种规则和约束,否则就是道德上有缺陷,被圣贤所唾弃。
万历实在斗不过,干脆啥也不干了,二十八年不上班。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里写道,一位叫汪道昆的兵部侍郎,有一笔边防公款存疑。
朝廷让他自察,汪侍郎于是用极其华丽的辞藻写了一封辩文。
张居正看到这篇文章,非常不满,直接表态说,芝兰当路,不得不锄。
意思是,再美丽的芝兰,如果长在人们的必经之路上,碍手碍脚,也必须得除掉。
不久,这位汪侍郎,便被勒令退休。
一件事情扑面而来,我们应对的思路是,先分析问题,再解决问题。
分析问题有一个基本角度,这是属于规则上的,还是人事上的。
人事即用人以治事,着力点在于人,人才的遴选与摆放。
规则是指法令条文,约定遵守的法规,由人创立也由人来改进。
问题显现,是规则有漏洞,失去时效性,还是人浮于事,人员配置出了问题?
短期解决可凭人事,长期方案则必须修改规则。
人事灵活而制度稳定,从规则上着手解决问题,会比单纯调整人事效果更佳。
商鞅变法修改的是规则,张居正改革依仗的是人事,王安石则二者皆不得。
效果高下之分,人亡政息与否,根源便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