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奪其算(作恶)《命相真諦·改過篇四·變惡篇》137

文化   2024-11-03 07:29   山东  
《命相真諦·改過篇四·變惡篇》137

  尽夺其算(作恶)


祁天宗恃才放诞,逢人自夸理学,而所为皆诡僻不经,尤不信鬼神,常肆嫚骂。读书僧寺,天雨薪湿,呼童劈木身灵官作爨。


夜梦红须执鞭之神,厉声叱责曰:尔何无礼至此?本应鞭击尔死,因尔前生苦志芸窗,故今世具此聪明学问,应科甲联登,禄入万钟,遐龄寿考。


今尔狂妄夸大,高己卑人,冥司录过,依阴律勘断,尔应享之福已经削除一半,此后若不知悔,必罹重罚,正无烦吾之一鞭也。


天宗醒后,不但不惧,且自述其梦,夸于同辈曰:邪鬼畏我矣。众皆匿笑。其父喜读佛书,母奉观音大士甚虔。天宗乘母睡熟,偷将圣像烧燬,母流涕谓之曰:尔作恶不悛,只愿你生好儿子。天宗听之漠然。


年逾四十,屡赴棘闱不第,心志昏迷,贪酒恋色,无所不至。有名家少年子,强诱鸡奸,岂知引水入墙,少年转通其媳,遂致帷薄贻讥。


一日,白昼见二阴役,持巨锁锁去,带至东岳府,发罚恶司议罪。司官检阅冥簿,天宗二十九岁应得举,三十岁成进士,官二品,七十八岁善终。因其少时狂荡,减削其算,晚年以举人为司铎,转知县,官五品。年五十四卒于官。


缘四十以后,作恶万端,日甚一日,上帝震怒,尽夺其算,罚入九幽之狱,万劫不许超升。天宗醒,告家人,大呼曰:悔无及矣。遂吐血而死。遗有二子,长子歪嘴斜眼,形如鬼类,次子瘸腿折臂,废疾无用。不数年而家荡然矣。


白话文:


祁天宗仗着自己的才学肆意放纵,遇到人就自夸精通理学,然而所作所为都荒谬邪僻不合常理,尤其不信鬼神,常常肆意辱骂。


在僧寺读书时,天下雨柴被淋湿了,他叫童子劈开木雕的仙官神像烧火做饭。夜里梦见一个红胡须拿鞭子的神仙,厉声斥责他说:“你怎么能无礼到这种地步?本来应该用鞭子抽打致死,因为你前生在书斋中苦苦用功,所以今生才有这样的聪明和学问,应该接连科举高中,享受万钟俸禄,长寿善终。


现在你狂妄自大,抬高自己贬低別人,阴间官府记录罪过,依照阴律审查判定,你应享有的福分已被削减一半,之后如果还不知悔改,必遭受重罚,那就用不着我这一鞭子了。”祁天宗醒后,不但不畏惧,还把自己的梦讲出来,在同辈面前夸耀说:“邪鬼害怕我了。”众人都暗笑他。


他的父亲喜爱读佛书,母亲非常虔诚地供奉观世音菩萨。祁天宗趁母亲熟睡,偷偷把观音圣像烧毁,母亲流着泪对他说:“你作恶不知悔改,只愿你能生出好儿子。”祁天宗听了很漠然。


年过四十,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不中,心智变得昏迷,贪恋酒色,无所不为。有一个名门少年,他强诱鸡奸,哪知自招灾祸,少年转而与他的儿媳私通,于是导致家门丑事被人讥笑。


有一日,大白天看见两个阴差,拿着大锁把他锁去,带到东岳大帝的府邸,发配罚恶司判定罪行。司官查阅阴间的簿册,祁天宗二十九岁应考中举人,三十岁成为进士,官至二品,七十八岁善终。


因他年少时张狂放荡,削减了他的寿命,晚年以举人身份做学官,转任知县,官居五品,五十四岁死在任上。由于四十岁以后,作恶太多,一天比一天严重,天帝大为震怒,完全剥夺了他的寿命,罚入九幽地狱,万劫不许超生。


祁天宗醒来告诉家人,大声呼喊说:“后悔也来不及了。”于是吐血而死,留下两个儿子,大儿子嘴歪眼斜,样子像鬼一样;二儿子瘸腿断臂,有残疾无法做事。没过几年,家就败落了。


當下書房
为振兴强盛国家而读书,为救度利益一切众生而读书;我读,你也读。努力读本科书、努力读课外书,无论任何年龄也不停读书,这是容易取得成功及无负此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自己而读书是小乘,为国家而读书是中乘,为众生而读书是大乘。#常观世音微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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