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视野下的“古国”最早由苏秉琦提出,这一概念推动了学术界对二里头广域王权国家出现之前中国史前复杂社会的文明形态阐释,因而被“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采纳和应用。中原腹地的古国时代早期大致相当于从仰韶晚期开始到龙山早期结束的时间段。此时,中原地区的社会发展重心转移到郑州西北及附近,出现双槐树、苏羊、大河村、西山、汪沟、青台等大型环壕聚落或城址,特别是双槐树,填补了该区没有超大型聚落的空白。这些材料为我们认识中原腹地古国时代早期的社会文明形态提供了契机。
聚落层级的分化
古国时代以前,中原腹地虽数次成为中原向周边迁徙和传播文化因素的中心或前沿地带,但始终没有诞生大型聚落。到了古国时代早期,开始出现多处高等级聚落或城址,并在部分区域形成多层级聚落结构。综合相关研究和聚落面积大小及数值的集中或分散区间,可将这一时期的聚落划分为大型(>100万㎡)、中型(30万—100万㎡)、小型(<30万㎡)三个等级。
古国时代早期前段(仰韶晚期),郑州西北形成三级聚落体系。第一级为双槐树,面积117万㎡,揭露的大型环壕、中心居址、夯土建筑群、祭坛和复杂遗物显示,这很可能是一处都邑。第二级为汪沟、大河村、青台、西山,面积30万—80万㎡之间。第三级聚落较多,面积30万㎡以下。聚落分布有序,双槐树北、西、南侧有黄河、伊洛河、嵩山、邙山等天然防御屏障,东侧有大河村—西山—青台—汪沟等组成的弧形屏障,可以有效避免外部敌人侵扰,赢得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应是其发展出特大型聚落的根本原因。
古国时代早期后段(龙山早期)以来,东方海岱地区、南方江汉地区、西方晋西南豫西西部和北方太行山东麓地区的文化群体汇聚中原腹地,多元人群的碰撞、交流与融合在丰富该区文化内涵的同时,也稀释了固有传统,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被中断。西山城大规模修补重建,双槐树三条环壕逐渐被填平,最东侧的大河村开始修筑城垣,这些情况大都发生在这一阶段,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环境极为恶劣,中原腹地与周边地区原先平等、和睦、友好的交流状态被逐步打破,双槐树、大河村等聚落发现的灰坑葬就是明证。
从现有资料看,郑州西北是唯一形成三级聚落体系的区域,其他区域大都是中、小型二级聚落结构,尽管洛河中游出现面积约60万㎡的苏羊聚落,但距双槐树很远,显然不能纳入郑州西北的聚落结构之中。总的来说,古国时代早期中原腹地各聚落内不同群体人口的增加或缩减,打破了聚落间相对均衡的状态,聚落结构走向复杂化。但这种复杂化是“次生”而非“原生”,受外力干预大。因此,郑州西北在古国时代早期前段能形成三级聚落体系,后段则在庙底沟二期、屈家岭、大汶口文化等的影响下逐渐消失。
大型建筑和特殊遗迹的出现
双槐树、苏羊、汪沟、大河村、西山、青台等典型聚落内发现一些大型建筑和特殊遗迹,是该区迈向复杂社会的实物证据。
首先是聚落外围的壕沟和城墙。壕沟多依地势而建,或人工挖成,或与河道共同组成。双槐树发现了三重周长皆在1000米以上的环壕,内、中壕建于仰韶中期即庙底沟期,外壕建于古国时代早期前段。这三重环壕延续时间较长,且距离较近,曲度一致,已超出防御需求,可能蕴含一定礼制概念。城墙墙体用版筑法建造而成,注重防御。大河村、西山的城墙,前者长方形,后者不规则圆形,设有多座城门,门前有护门墙,墙体或城门下有奠基遗迹。
其次是聚落内部的大型建筑和公共设施。西山、大河村、汪沟发现较多面积在100㎡以上的房屋,有的附建大型广场。双槐树发现中心居址和大型夯土建筑群基址,二者之间有一道瓮城结构围墙相隔。大型夯土建筑群基址占地超过5300㎡,其上建有结构复杂的大型院落,颇具中国早期宫室建筑特征,似已呈现“前朝后宫左祖右社”的王朝宫室雏形。从建筑数量、面积、布局、结构等分析,双槐树无疑代表着中原腹地建筑群的最高规格。
最后是特殊遗迹。伏羲台发现两处高差2—3米的祭坛。上部祭坛椭圆形,长约55米、宽约40米;下部祭坛方形,长约80米、宽约65米。祭坛附近有放置数层猪骨架的祭祀坑。双槐树墓地周围也发现夯土祭坛和人骨坑、兽骨坑、器物坑等遗迹,反映出“洛汭”地带祭祀活动的普遍。大河村发现10余座灰坑葬,死者多肢体扭曲,显然不是正常死亡。如H123埋一具壮年女性,上肢捆绑,下肢弯曲,疑似活埋,头部放觚形杯和猪下颌骨,墓主应与大汶口人关系紧密,这一墓例说明中原腹地和海岱地区人群的关系已不再和睦。
这一时期的墓葬资料较多,如双槐树、大河村皆发现多处墓地,后者墓葬超过1700座。奇怪的是,这些墓普遍为小型墓,罕见或不见随葬品,与聚落规格明显不匹配。反而在伊阙城、王湾等小型聚落发现几座中型墓,盛行挖筑二层台,置棺椁,随葬玉璜、玉佩、石钺等贵重物品,男性墓主头部还有涂朱现象,身份应较尊贵。实际上,双槐树两性肢骨、身高、体型特征的“逆向”差异也能间接证实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据此来看,中原腹地确已出现社会阶层的分化,只是这种分化或许并不通过丧葬制度来表现。
基层社会组织关系的变化
随着外来人群的融入,中原腹地的基层社会组织结构发生改变,先前以大型房屋为核心的凝聚向心式聚落布局瓦解,基层社会经济单元也从氏族或大家族演变为扩大家庭或小家族乃至规模更小的个体家庭,尽管氏族或大家族仍在发挥作用,但相较于仰韶早中期已是十分微弱。
大河村各期居址的房屋普遍分布于多个区域,虽大致成排但极为松散。房屋包括单间和连间式两种,分别代表不同的社会单元,前者属于个体家庭,后者属于扩大家庭或小家族。据统计,由秦王寨文化早期至中期,连间式房屋逐渐减少,单间式房屋持续增加,反映出个体家庭经济的兴盛。各期墓地大致与附近居址相对应,墓地内的墓葬基本成排聚集在一起,但从方向不一的墓向来看,氏族或大家族管理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职能并不强烈。
大河村基层社会组织方式的变革,应与大汶口、屈家岭等文化人群的进入有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氏族或大家族往往聚族而居,先天具有排斥其他族群的特点。大河村融入周边人群后,原先由单一族群完全控制整个聚落的局面不复存在,其对聚落的统一管理也将困难重重,甚至无从谈起。此时由氏族或大家族分解产生的扩大家庭或小家族以及继续分解、裂变产生的个体家庭便能发挥自主性强、组织速度快、工作效率高的优势,并在为氏族争夺聚落及周边自然资源和利益的过程中逐步强化自身地位。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
中原腹地出土了丰富的生产、生活器具。生活器具分炊、饮、食、水、盛储等类别,生产器具分农具、渔猎、加工、纺织、装饰等类别,反映出强烈的专器专用特点。大河村彩陶器绘画几何、禾苗、太阳、月亮、日晕、星座等图案,表明人们已经具备一定数理和天文知识,这是他们为掌握农业耕作规律而长期观察天象的结果。对于西山、双槐树石环的鉴定分析显示,这类物品主要集中于高等级聚落,说明手工业生产已经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甚至不排除部分重要物品的生产和消费被权贵阶层垄断的可能。
除了生产、生活器具,中原腹地各聚落还发现牙雕家蚕、丝麻物、农作物和家畜等。双槐树牙雕家蚕处于吐丝状态,青台炭化丝麻物经鉴定为麻布、麻绳、丝帛、绸罗等,这是当时经营纺织业的实证。生业考古的研究显示,中原腹地主要种植粟、黍、稻、大豆等农作物,饲养猪、狗等家畜,从出土数量和比例看,农作物、家畜分别在获取植食和肉食资源活动中占据主导,表明这一地区人群拥有成熟和完善的农业经济体系。
文明演进的“中原模式”
“社会复杂化”通常与“文明化”“国家起源”“文明社会”等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关于史前各区域是否进入文明社会,王巍提出四条判定标准,按照这一认识,良渚、陶寺、石峁已进入早期国家,红山、大汶口、屈家岭、石家河、南佐等文明同样高度发达,但是否产生国家尚无定论。与之相比,中原腹地古国时代早期虽也具备一些文明要素,但都不是很典型。
从现阶段考古发现看,双槐树与周边环壕聚落或城址的集聚性较差,虽然存在三个等级的聚落结构,但这种划分主要是基于聚落总面积,且前三等级聚落不在同一地理单元,因而不能直接与区域社会组织对应。另从聚落发展过程来看,中原腹地聚落规模和规格的扩大或缩小主要通过周边人口的迁徙流动实现,各聚落之间的直接从属关系很弱。尽管当时已经出现文明要素,但主要是受外来人群的刺激而派生的,缺乏循序渐进的稳固性。
研究表明,中华文明起源具有边缘发展现象,如海陆边缘的良渚和农牧边缘的红山、南佐、石峁等都是文明程度极高的集团,他们在筑城、祭祀、丧葬方面都投入巨大,留下的实物遗存也更多。中原腹地位于几大文明中心,缺乏文化发展的独立性和文明演进的原生性,但也因此更易与周边产生互动,是器物、制度、观念流动最活跃的地带,尤其是大汶口、屈家岭文化等输入的丧葬习俗、器用传统、礼制概念等与中原本地传统融为一体并焕发新的生命力。
中原腹地古国时代早期的居址和墓地资料显示,聚落等级的高低往往通过多重环壕和大型夯土建筑来体现,而社会成员的贫富差别并不通过墓葬规模和随葬品规格来呈现。因此,我们目前看到中原腹地的社会景象是,生产力和农业经济迎来巨大发展,社会政治环境开放、包容、和睦,但贫富分化却不十分明显。实际上,中原腹地直至古国时代晚期都缺乏象征权力、身份、地位的与良渚、红山相类的贵重器物的出土,尽管余庄M10之类的高级墓葬见有丰富随葬品,但也主要以陶明器为主,反映的礼制特征更强。
根据以上分析,中原腹地古国时代早期是否进入文明社会还有待更多材料尤其墓葬材料的揭露。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区域当时的文明形态已经十分成熟,至少已处于文明社会前夜,文明演进极具特殊性和地域性,亦即学界指称的“中原模式”。这种模式有三个突出特点:轻宗教,重农事;吸纳融合,为我所用;稳定秩序,规范礼制。正是这些具有中原特色的文明因素的出现加速了中原腹地的文明进程,为形成更加复杂的社会形态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