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乡试、会试和殿试的区别

文化   2024-11-04 10:01   山东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极力赞赏四书五经,称它们和农家五谷一样,成为家家不可缺少的东西。因此,在科举考试中,他下令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考生答卷必须“代圣人立言”,也就是说,只能用孔夫子的思想和言论写文章,不准许发表自己的意见,更不能提出见解。文章体例要用排偶,要讲对仗,而不能写成一般的散文。这就是明清两代一直沿袭使用的八股文。


由于资料缺乏,八股文现在已经非常不容易找到了,我们只能从目前保存的一些清代试卷中,窥测八股文的内容(正是这个原因,八股文的一些具体情况就留待下一部分谈了)。至于明清两代八股文的发展脉络及其异同点,恐怕更是很难有人说清楚了。


明代的试卷之首,要书写考生父祖三代姓名、籍贯、年龄及本人所习经书名称,还要加盖本人所在州县的印记。考生于考试日当天入场,禁止代人答卷或冒充别人姓名入场。考生如在白天尚未答完试卷,晚上可领取三支蜡烛继续作答。书写过程中,必须回避皇帝的姓名、庙号,也不许谈及自己的身世门第。试卷采用糊名、弥封,弥封编号作三“合”字。


考生一律用墨笔(毛笔)答卷,称之“墨卷”。誊录者一律用朱笔(红笔)誊录试卷,称之“朱卷”。考场所在地称为贡院,考场称为号房。门外有一军士守门,称为号军。考官和考生们进入考场之后,贡院内所有的门户全部上锁。考场门外的提调官、监试官等称为外簾官,门内主考官、监生官称为内簾官。



明代的科举考试有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又称廷试),每三年考试一次。


(1)乡试。省一级的考试,又称乙科。南、北两京乡试时,主考官由翰林充任;各省的主考官最初是在儒士内选拔明经公正者充任,景泰三年(1452年)令布政司、按察司会同巡按御史从现任教官中推举年龄在30~50岁而又有文学素养者为主考官。由此,教官主持考试就成了定例。乡试逢子、午、卯、酉年八月在两京府(南京为应天府、北京为顺天府)和各省省会举行,故又称“秋闱(音wéi,意考场)”。明代还习惯地称南京乡试为“南闱”、北京乡试为“北闱”。


乡试录取名额,太祖时未有明确规定,只按成绩优劣决定。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始有定额,以后又渐有增加。到英宗正统年间,南北直隶定为100名,江西为65名,云南为20名;嘉靖年间,云南增至40名,贵州最少为20名;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年间,两直隶增加到130余名,其余各省均有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00名。乡试取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俗称解元。举人在明代颇受人尊重。


(2)会试。中央一级的考试,又称甲科。乡试的第二年,举人会聚京师,参加中央级的考试,所以称为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春季二月举行,故又称“礼闱”或“春闱”。会试第1名称会元,其他录取者为贡士。
会试取士,最初并没有南北地域之分。


洪武三十年(1397年)会试,考官刘三吾等录取52名儒士,全部是南方籍人。太祖得知信息,认为考官有意偏袒南士,贬抑北士,下令将主考官和有关人士处死或从军,并亲自阅卷和主持廷试,录取61名,但都是北方籍儒士。洪熙元年,即位不久的仁宗即与大臣杨士奇等讨论科举之弊。杨士奇建议,会试定南北卷取士。也就是说,会试时,按举人的籍贯分成南卷和北卷,并分配录取名额,以求在地域上保持平衡,缓和南北儒士的矛盾。


但仁宗未及采纳就去世了。继立为帝的宣宗采纳了杨士奇的建议,制定了录取名额的百分比:南人60,北人40。以后,又将试卷定为南、北、中卷,它们各占的百分比是:北卷(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儒士的试卷)35,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儒士的试卷)30,南卷(除上述地区之外的儒士试卷)35。会试取士的这一改革,调动了北方儒士参加科举考试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南北儒士的矛盾,从而有利于稳定和加强明朝的统治。


明代的乡试、会试均分三场进行。初场考试经义四道、四书义三道。四书必须采用朱熹著的《朱子集注》;永乐年间,明廷又颁布了《四书五经大全》,作为士人科举考试的必读课本。第二场考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考试经史时务册五道。


(3)殿试。会试的录取者还要由皇帝亲自殿试,也叫廷试。殿试只考试策问一道。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以前,殿试均在三月初一日举行;成化八年因悼恭太子建议,宪宗下令殿试改为三月十五日,此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朝末年。殿试时,翰林及朝臣中有很高文学素养者充任读卷官,并参与阅卷,拟定名次,以供皇帝裁决。发榜时,他们在殿前举行的唱名典礼上,宣读录取者的名次,称作传胪。录取者通称为进士,名次等第分为一二三甲。一甲前3名为状元(或称殿元)、榜眼、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录取名额不定,均赐同进士出身。殿试又称甲科,故所发之榜又称为甲榜。


殿试后,皇帝要赐诸进士宴,宣宗以后一般在礼部进行。还要为一甲3名的进士授予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的进士不能立即授官,但可以参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试,称为“馆选”,考取者均为翰林官,未考取者或授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国子博士,或授府、州、县的一些官职。至于未被录取的举人(会试落第者),有的可入国子监读书,以待下次参加科举考试;有的可立即授予京师的小官,或授府、州、县的一些官职,也可以授予学校教职。


总之,明代的秀才已具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迈出了做官的关键一步;乡试和会试中举者,均可做官,从此跻身于统治集团之中,继续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


明代科举场上还流传着“两榜出身”和“连中三元”的佳话。在科举考试场上,既通过乡试(乙榜)中了举人,又通过殿试(甲榜)中了进士并最终获得官职的儒士,就称为“两榜出身”。凡是中乡试第一名(解元)、又中会试第一名(会元)、再中殿试一甲第一名(状元)的儒士,被称为“连中三元”(解元、会元和状元)。


据史籍记载,明代277年间,连中三元的只有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2人。统治阶级拼命宣传“两榜出身”和“连中三元”的目的是以此给广大儒士作个样板,使他们一心只读圣贤书,一天从早到晚满脑子想的只是如何通过科举考试而升官发财。这显然是通过笼络知识分子,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4)庶吉士。前述二三甲的进士不能立即授官,而要参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试,之后或授翰林,或授低级官职,这似乎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实则不然,明代这一规定完全出于一种储养人才、以备大用的目的。


庶吉士是明代翰林院所属机构庶常馆学员,或称庶常,掌管诰敕之事。自永乐二年(1404年)始,庶吉士专属翰林院,明成祖朱棣把翰林院当作官吏储备的机关。据史籍记载,永乐二年的殿试后,学士解缙受成祖之命,选取曾棨(音qǐ)等28人(以应天上二十八宿之数)入翰林院读书,庶吉士周忱以己年幼,请求随入翰林院学习,获得朱棣赞许。明廷对这29人给予很高待遇,发给他们笔墨和纸张,每人月钞三锭,供应每日早晚饭食。他们每五日可沐浴一次,外出备有车马。朱棣还经常亲到翰林院督促和检查。他时时提出各种疑难问题,考核29人的学习效果。


成祖发现这29人追求虚名和浮华,不认真读书,自己命令背诵的柳宗元《捕蛇者说》,竟无一人能全诵。于是决心惩治他们一下,下令将29人全部发戍边远地带充军,又令他们去干搬运木材的苦力。这使这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儒士苦不堪言,纷纷表示,如能回京一定奋发上进。朱棣看到自己的惩治目的已经达到,下令将他们召回,重入翰林院读书。这29人经此挫折,果然都吸取教训,认真读书,奋发上进。后来,周忱等10余人都成为有名望的官吏。


明代“馆选”后,朝廷任命翰林院、詹事府中官阶高而又资历深的一人为教官,称为教习。3年学习期满,成绩优秀者留在翰林院任编修、检讨,其余的人出任给事中、御史,称为“散馆”。天顺二年(1458年),英宗规定非进士不准入翰林院,非翰林出身的进士不准入内阁,以及南、北两京的礼部尚书和侍郎、吏部右侍郎等也均须由翰林出身。这样,“庶吉士始进士之时,已群目为储相”(《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事实上,明朝170多名宰相中,由翰林出身者占9/10。庶吉士事实上已成为明朝宰相的后备队了。



明思宗朱由俭即位前后,大厦行将倾覆。为了挽救这一危急局面,年轻的明思宗励精图治,重视任用既有才干又有实践经验的人为官,打破了内阁臣僚专用翰林的旧例。崇祯五年(1632年)五月,翰林出身的大学士郑以伟在一件奏章中看到“何况”二字,误以为是人名,于是找其人提问题,当场为思宗纠正。对此,思宗感到翰林虽有学问,但缺乏办事经验和能力,于是产生了内阁之臣不再专用翰林(即庶吉士)的念头,任用非翰林出身的官吏入内阁办事。以后,他又多次下令从府、州、县官中挑选才学兼优者出任翰林,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宰辅的质量。

當下書房
为振兴强盛国家而读书,为救度利益一切众生而读书;我读,你也读。努力读本科书、努力读课外书,无论任何年龄也不停读书,这是容易取得成功及无负此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自己而读书是小乘,为国家而读书是中乘,为众生而读书是大乘。#常观世音微语录#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