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写作”:旧题与新论
□徐 勇
似乎存在一种观念或反应,只要与意识形态、主题或主流挂上钩,这样的文学写作就必定乏善可陈,面目可疑。这样一种刻板的观念,曾一度甚嚣尘上,附和者与批评者蜂起,大有真理在我的凛然之气,颇让人动容。但冷静下来分析便会发现,其实大多数只是泛泛而谈或作壁上观,真正深入阅读作品的很少,而能做到学理上的深入分析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但凡认真读完乔叶的《宝水》、孙甘露的《千里江山图》这样的作品,以及其他类似“主题写作”的好作品,大都会对自己的刻板观念心生疑虑并起动摇的。
主题写作的话题之所以引起人们持续的关注,这里面既有国家层面的提倡,如中国作协“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也有批评界的论说,如“新乡土写作”“新东北文学”“新南方写作”等等说法,当然也有媒体资讯的推波助澜。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文学中的主题写作,颇类似于主旋律电影的提倡。存在质疑之声并不奇怪,就像当初,主旋律电影也一度遭到不少评论家的质疑,甚至嘲讽;但事实证明,主旋律电影不但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超过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成为当前中国电影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内生动力。历时地看,主旋律电影的成功,与其主动介入到时代精神的表达和传播中去密不可分。同样,主题写作要想获得成功并被广泛认可,既要作家们的持续努力,也要他们主动融入到时代精神的探索、表达和展现上。
应该说,主题写作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因为,这一提法的背后,有一系列相关的“家族相似性”概念存在,如重要题材、主旋律、命题作文、文学的政治化等等。这自然容易让我们想到20世纪50-70年代的“题材决定论”,以及重要题材和次要题材的区分;我们也会想起彼时写作中的概念化模式化倾向。近些年声誉颇广的生态题材、农村题材和军旅题材的写作,也是主题写作的重要呈现,是我们经常推崇和推重的。可见,我们对题材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素有传统,并不陌生。
如果放在更广阔的背景来观察,我们会发现,关于题材的分类其来有自,而且在中国历史上非常关键。其中一个重要表征,是古代传统文化中的“辨体”“尊体”之说。“辨体”是分类思想的反映,反映了古人观察世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方法的不同。“辨体”观念之下,文体、功能和题材彼此关联,密不可分。比如说萧统《文选》中,诗赋大类下,赋类有郊祀、耕藉、田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等分别,诗类下有补亡、述德、勤劝、祖饯、咏史、游仙、招隐、游览、咏怀、哀伤、赠答、行旅、军戎、郊庙等区分。正如福柯所说,分类的产生是源于人们对自然的认知和秩序建构的需要:“当人们论及给复杂自然物以秩序(一般的表象,如同它们在经验中所给予的)时,人们必须构造一个分类学”[1]。题材分类,从来都是重要命题。只是古代的“辨体”观念,带有浓厚的复古和超越时代的意味,有浓厚的“崇体”和“以体制为先”之倾向,其结果常常导致对“变体”“破体”等现象的排斥和否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实日常的表现和主题的深入探索。
题材之所以重要,当然与主题有关。因为毕竟,重要题材,或重要历史人物,总是关涉着重要主题或重要命题的。如果说题材有分类的话,主题也会有相应的不同。表现男女关系的题材,总会涉及爱情或婚姻家庭这一主题。把家庭放在时代、社会层面表现的,总会涉及个人、家庭和时代的关系。以军旅题材为表现对象的,必然涉及军人、军队和家国情怀之类的主题。涉及生态题材的小说,大多关乎人与自然的关系命题等等。重要主题总是要通过重要题材加以表现或表达,这似乎已经成为文学史上的惯例。主题写作是文学写作中的重要命题,需要我们历史地、辩证地去看。
但重要题材并不必然带来宏大叙事的形成,比如说新历史小说,其中多有确凿的历史人物甚或确凿的历史事件,但呈现的却是“反历史”式的戏谑:它们是把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放在了小叙事的层面展现,大历史也便成了小叙事。
关于主题写作,有一系列的误区需要澄清或避免。
主题写作不是政治文学或政策写作的代名词,也并不必然带来概念化模式化的结果,模式化概念化也并不是主题写作的专属特征。虽然主题写作常常难免带有理念化的痕迹,比如说启蒙运动思想家伏尔泰的《老实人》《天真汉》《查第格》等小说,“五四”时期的“问题小说”,以及20世纪80年代初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但只要处理好主题、理念的揭示与故事编织、感情表达之间的张力关系,便也可以获得文学上的成功。古今中外大量的讽喻小说杰作便是明证,比如说中国古代的《金瓶梅》《歧路灯》《好逑传》,西方的《神曲》《巨人传》《十日谈》《堂吉诃德》等等,都属于此。虽然,主题写作可以理解为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呼应关系,诸如应该关注新农村、关注军旅题材、推崇生态文明建设,等等;但主流意识形态的提倡,不能简单等同于政治文学或文学的政治化。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关系命题;当我们提出文学主题表达的政治化这一命题时,其实是在文学与政治之间作了截然对立的两分,而事实上,自古及今,文学就与政治紧密关联,很难区分。其最显要的表现是,文学和政治都要展开叙事,都属于话语实践的产物。我们所要反对的应该是主题写作的极端化表现,而不是“去政治化”的文学。
主题写作也不等于“共同价值”的文学表现。比如说公平、正义、亲情、爱情等等,这些都是贯穿人类生活始终的“共同价值”,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但就像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所说,“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至于所谓‘人类之爱’,自从人类分化成为阶级以后,就没有过这种统一的爱。”同样也不可能有脱离具体语境、具体国境的“共同价值”。“共同价值”如果不能与具体语境具体国境的生活经验相结合,这样的“共同价值”就是苍白的、无力的和具有欺骗性的。主题写作与这样的“共同价值”是格格不入的。
如果说题材的分类每个时代都存在,“共同价值”为每一个社会的人们所共同遵守,主题写作就是一个伪命题,或者说是一个需要修正的命题。即是说,主题写作是一个需要加以限定的说法。其限定性就表现在,主题写作任何时代都存在;而且事实上,主题写作也是时代精神的表征。当主题写作不与时代精神关联,这样的主题写作就可能成为虚幻的产物。主题写作也必须糅合进作为母题的主题或原型中。如果主题写作不与作为母题的主题或原型耦合,这样的主题写作就是自说自话,无法获得更大范围的人们的认同。而如果说“小说是作为可以交流的东西存在”[2],是一种交流的艺术的话,小说写作就必须是关涉主题或重要题材的。小说不能无视读者的接受,不能违反读者所共同接受的规范、常识或认知。从这个角度看,要想获得更多更为广泛的人们认可,这样的小说写作必然且只能是主题写作。
据此,我们应该把主题视为某种母题或原型,它会在不同时代、不同语境下重新被赋予新的内涵。当主题作为母题存在时,就与前面所说的“共同价值”具有了内在的关联。这就涉及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超越时空限定的恒常性;其二,具体语境的规定性。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创作好符合具体时代的主题写作。比如说生态文学写作。可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恒常母题,而既然与人有关,我们就不能片面强调环境保护的首要性,而应该在经济发展、自然改造和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把握好这一母题。卢梭提出的“回归自然”也只能发生在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之后。生态写作,从来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没有人的生态,只能是原始生态;环境的非人化,或人类退自然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学。真正的生态文学,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反映。再比如说乡村题材。不论是“五四”时期的乡土文学,20世纪50-70年代的农村题材小说,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农村新乡土写作,都不能无视乡土社会的四时变化和时序风物的循环往复结构,乡村题材写作必须把这些恒常性纳入现代性的逻辑中去,这样写出来的小说才真正是具有中国特色和原型表征的乡村题材小说。比如付秀莹的《野望》和乔叶的《宝水》,都是采取把乡土居民的矛盾或命运起伏置于四时时序的往复中展现,使我们真正感受到人与自然时序之间的对应错动关系;可以说,两者(即人与自然时序)的因应关系是任何乡村题材都不能忽略的,一旦忽略或刻意回避,他们作品的魅力或生命力也就荡然无存。在这方面,李锐的《太平风物》颇具典型性:小说以农物农具为表现对象,来呈现全球化进程中乡土社会的历史蜕变,格外具有症候意义。
我们也应该把主题写作视为时代精神的文学表达的一种。某种程度上,题材区分只有放在时代精神的层面才能显示其类型学的重要价值。任何时代都会有题材之分,但每个时代的题材区分有其不同的内涵。这就涉及时代精神的发掘和表达上。一个好的作家,总会在看似远离时代并和时代保持一定距离的同时,表现自己所属时代的精神特征和印记。好的小说既不能过于靠近现实和具体的语境,同时也不能远离现实和具体的语境,两者间的关系是一个颇难把握的课题。费希特提出的“统一性概念”,有助于理解“时代精神”这一范畴。他区分了“全部生活的统一性概念”和“每个特定时代的统一性概念”[3],后者可以看成是“时代精神”范畴的某种表述。这就要求我们的作家,要能从局部与整体、个体与全体、家庭与国家的辩证关系的角度看待、把握和表现主人公们的生活,展现他们的思考、努力和奋斗。主题写作只有纳入到这样的视野中,才是有效的和成功的。比如说新农村题材写作。新农村写作必然涉及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化趋势下的返乡或在城望乡的表达;但如果仅仅探讨其中的关系还是不够的,新农村题材还必须探讨城市化或城乡一体化进程下乡村发展的新样态、新可能等崭新命题。我们必须从当下出发或立足当下展开我们的叙述和思考。当下之于我们,既是限制,也是基点或支点。我们被当下所塑造、所限定,但如果我们无法挣脱出来,这样的写作就只能是“现时”的,而不是“现实”的。恩格斯在《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中写道:“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一个正统派;他的伟大作品是对上流社会无可阻挡的衰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他对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寄予了全部的同情。但是,尽管如此,当他让他所深切同情的那些贵族男女行动起来的时候,他的嘲笑空前尖刻,他的讽刺空前辛辣。而他经常毫不掩饰地赞赏的唯一的一批人,却正是他政治上的死对头,圣玛丽修道院的共和党英雄们,这些人在那时(1830-1836年)的确是人民群众的代表。这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违背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他看到了他心爱的贵族们灭亡的必然性,把他们描写成不配有更好命运的人;他在当时唯一能找到未来的真正的人的地方看到了这样的人——这一切我认为是现实主义的最伟大的胜利之一。”[4]“现实主义”的写作要求作家既要挣脱自己的思想局限,也要从当下出发,跳出当下以思考、观察和表现,其中的辩证关系,是我们观察时代精神的表达的很好角度。
我们还应该把主题写作视为具有道德内涵的写作。查尔斯•泰勒用道德生活的三轴心和道德反应范畴构筑他的“道德框架”说,对我们理解主题写作颇有启发。现代社会以道德生活的三轴心为框架:“对他人的尊重和责任感”“对怎样过完满生活的理解”和“尊严感”;道德反应使得框架得以成为可能:“我一直称为框架的东西体现着一套关键的性质特征。在这个框架内的思考、感觉和判断,就是这样一种意义在起作用,即某些行为、或生活方式、或感觉方式无比地高于那些我们更加乐于实行的方式。”[5]我们也应该从道德反应的角度理解主题写作,而不能把主题表达与道德反应区分对待。主题写作中的“主题”应该是起着道德框架作用的东西,我们的反应、理解和行为在其中形成、形塑并发生作用。这某种程度上也是韦恩•布斯提出的小说的道德内涵。在他看来,从各个层面,小说都与道德息息相关,道德既关乎小说创作的技巧,“我们无法将道德问题看作与技巧毫不相关而置之不谈”[6];也关乎小说的主题和文学表现:“处理一个在某种程度上重要的主题可能是通往创造优秀作品的必要的一步,但这远远不够。”“道德的问题实际上是作家是否有义务好好写的问题,好好写的意思是指把他的道德系统地表达得明白清楚,而且,如果答案是有义务的,还必须知道使谁感到明白清楚”;同时,也关乎小说主题的公共性:“他(引注——小说家)必须探究读者真正关心的普遍价值”,“他必须懂得怎样将他那往往以舍弃了自我的个人象征组成的远见卓识转化为本质上是公共的东西”。据此,韦恩•布斯指出,“小说修辞的终极问题,就是断定作家应该为谁而写作的问题”[7]。不难看出,在小说创作中,主题写作与如下范畴联系一起:道德、技巧和小说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提出“作为道德内涵的主题写作”这一范畴。主题写作必须置于技巧、道德和为谁写作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综合把握:主题或题材是表现角度,技巧是方式方法,道德内涵是核心,共同体是主题写作的前提或保障。概言之,“作为道德内涵的主题写作”可以看成是人民性、中国认同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辩证统一。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说:主题写作不是文学的政治化,也不是“纯文学”的“他者”,主题写作既内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是我们观察、理解、描述,甚至改造世界的方式方法,需要我们历史地、辩证地去看。
注释:
作者简介
▲徐勇|
制作:陈瑶 张亮
审校:吴佳燕
核发:喻向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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