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磅消息!
今日(8月23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明确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既有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去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并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政策明确,家庭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此次长沙明确,购房家庭可按区县(市)认定首套住房,并享受首套房商业性贷款政策,即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只要在拟购新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比如,某家庭在芙蓉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天心区无住房,在天心区购买新房时,办理商贷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商贷利率。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购房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满足“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以远换近”和对区位、配套、教育、品质等有改善意愿的购房需求,切实减轻购房人负担,持续稳定新房销售市场,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已有20多个城市按区进行住房套数认定,将认贷范围收窄至购房所在区。不过,该通知是住建部门发布,暂未设计契税等其他政策,现在第三套房子需要缴纳4%的契税,相对较高,下调的呼声很大!1. 问:请问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按区县(市)认定的首套房标准?
答:住建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对家庭住房套数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2. 问:我购买的是二手房,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不能,此次政策适用的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家庭),二手房的购买者(家庭)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3. 问: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4. 问:我将某一区县(市)现有住房全部卖掉,再在这一区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5. 问:请问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我此前购买的新房已网签备案,请问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此次政策从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此前已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家庭)不能享受此次政策。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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