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全麻后拔管指征:(1)病人神智恢复,有指令性动作。
(2)各种反射恢复,包括吞咽反射、咳嗽反射等。
(3)自主呼吸恢复,呼吸频率12-20次∕分,潮气量大于6ml∕Kg,吸入空气10分钟后血氧饱和度高于96%。
(4)循环功能稳定。
(5)未见明显的全麻药及肌松药的残余作用。
《临床诊断指南》麻醉分册关于“气管内麻醉”的苏醒与拔管:
1.苏醒拔管期间原则上取平卧位。
2.符合拔管指证者,彻底清除气管和口、咽分泌物后拔管。
3.拔管后应观察至少20分钟左右确定病人神志、反射、呼吸和循环状态正常后送回病房。
4.术后24小时内随访。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人转出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术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令性动作;定向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秒以上。
2.呼吸系统标准,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PaCO₂在正常范围或达到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₂高于70mmHg,血氧饱和度高于95%。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稳定在30分钟以上;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关于“手术结束后病人的转运”:
1.手术和麻醉虽然结束了,但手术和麻醉对病人的生理影响并未完全消除,病人的各种保护性反射仍未完全消失(恢复),潜在危险依然存在。在转运病人时,至少应有麻醉科医师、外科医师和卫生员各一人护送。麻醉科医师应位于病人的头部,负责观察病情,及时发现和处理紧急情况。
2.一般病人手术后应等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离开手术室,包括病人神志恢复,血液动力学稳定,能自主保持呼吸道通畅,自主呼吸(吸收空气)时能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0%以上。
3.全麻患者转运中应维持静脉输液通路通畅,并携带口咽通气道和简易呼吸器。
编辑:刘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