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无法继续,部分人接受赔偿方案走人,结果公司又被收购后重组了,无论走了的还是留下的,在公司的工龄都清零了,没人占到便宜

文摘   职场   2024-12-07 15:00   浙江  
领导在公司群里发了一个通知,内容是美国总部受到近几年的疫情影响,出现了严重的亏损,已无法继续经营,不日后将会注销。国内分公司的这些员工,目前给出的是N+1的补偿标准,不过,也希望我们尽快签协议走人,因为后面拖着怕美国那边资金短了,补偿都拿不到。群里发完之后,领导还以正式的邮件,给每一个员工发送了正式通知,附件是加盖公章的通知函。
说实话,对于我们这些底层员工来说,美国总部那边的情况是根本无法去了解的,不过,国内分公司的经营情况,我们倒是都清楚。单纯看国内分公司的话,完全是没有亏损的,并且经营情况非常良好。虽说最近几年疫情影响之下,营收少了一点,但是,还是能赚不少钱的。
就这样的情况,让所有人都有了不同的想法,感觉公司可能并不是真正要倒闭,而是有其他企图。
不过,后面陆陆续续还是有很多人选择了签署协议,拿赔偿走人,毕竟,如果真如领导所说,后面没钱了,说不定连补偿都拿不到。在他们看来,与其耗下去,还不如拿了补偿赶紧离开,早点开始重新找工作,也省得整天担心了。
就这样大概过了个把月,领导突然又发了一个通知,表示美国总部那边被其他公司接手,完成了收购,国内分公司后面也会进行变更。对于现在的这些员工,可以接受之前的方案,拿N+1之后走人,也可以选择留下,继续跟新公司签约,薪资待遇不变。
自此,便出现了5种情况:第一种是已经签协议走人的,并且也已经找到了工作,薪资待遇还不比之前低的。第二种是已经签协议走人的,并且也已经找到了工作,但是,薪资待遇比之前差的。第三种是已经签协议走人的,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第四种是目前还留在公司,准备与新公司签约的。第五种是目前还留在公司,但是不想跟新公司签约的。
我对于这个事情分析了一下,最后发现,无论哪一种,都没有占到便宜,因为,不管离职还是换公司重新签约,在公司的工龄都清零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签署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是是在单位工作10年,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保障。但是,在公司这一连串的操作之下,直接完成了所有人的工龄清零。
不过,总体来说,第一种人的境况是最好的,拿了赔偿金,同时还涨薪了。这种人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能力,根本不怕找不到工作。
最终总结一句话,想要不怕失业,想要在职场混得好,还是得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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