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老板扣掉他半个月工资当违约金,原因是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律师告诉他:不能扣,法律规定,员工离职要一次性付清所有工资

文摘   2024-12-25 07:00   浙江  
“上个月的工资全部发给你,这个月15天的工资就不发了,算是你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的违约金。”说这话的是我们老板,听他说话的人是小郑,至于两个人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段对话,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我们是一家杭州的电商公司,小郑,三年前来到公司做运营。本来我们公司业绩不咋滴,可是小郑来了之后,业绩蹭蹭往上涨。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小郑的功劳。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小郑的工资却没有涨过一分钱。小郑跟老板谈过好几次,最终都没能成功。正是这样的原因,小郑准备跳槽了。
电商公司,在杭州要多不少,而小郑这样的运营人才,却并不多。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疫情影响之下,很多企业业绩都严重缩水,而我们公司在小郑的运营下,不仅没有缩水,反而连续上涨。这样的业绩,自然被同行看在眼里。于是乎,有企业直接给出了薪资翻倍的待遇挖小郑过去。
有了之前几次跟老板谈涨薪失败,加上这次对方抛出的超高待遇,小郑确定了跳槽的计划。不过,对方公司提出,想让小郑在月中入职,这样恰好有半个月时间准备下个月初的大促。也就是意味着,小郑只有半个月时间处理我们公司离职的事情。
最终,小郑的坚决让老板没办法,同意了小郑的申请。不过,在15号办离职的时候,老板说出了开头的那一段话。当时,小郑也确实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并且劳动法确实有关于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申请的规定,所以,没多说什么就同意了。
之后,小郑到新公司入职的时候,跟人事提起,自己为了尽快过来入职,还赔偿了半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人事立马告诉小郑,他被老板套路了,企业是没有权力扣小郑工资的。小郑如梦初醒,赶紧去找了个律师花了200块的咨询费咨询了一下。
最终,小郑也确认了公司扣除自己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在律师的帮助下,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半个月工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小郑这15天的工资,企业是必须要付的,如果不付,就是违法。而小郑离职没有提前三十天申请,确实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这个时候,企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小郑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从而要求小郑赔偿这个损失的。律师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笃定企业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小郑未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或者说企业的损失直接是由小郑未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造成的。
最终老板也是无奈,只能支付这个工资。因为如果不支付,就是违法行为。即便因为小郑的离职造成了损失要追责,那也是后事,不能成为企业不支付工资的理由。并且,这个损失要怎么证明,很难拿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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