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好几个视频怼徐晋如副教授的,怼他也是针对他怼别人的那些视频,这种文人之间的口水战意思不大。微信视频经常推送徐的视频过来,我看了还是能学到一些知识的。不过刚看的一条,我想要说两句。
徐教授在这个视频里解释杜甫《秋兴》八首之八的那句“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他说通常的解释是:这是倒装句,正过来就是“鹦鹉啄馀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但他认为不对,他认为这相当于英语的主语从句。具体的解释是:红稻让鹦鹉把脖子都啄残了,梧桐让凤凰栖息得老了。他的原话是:“红稻乃啄残鹦鹉之粒,碧梧乃栖老凤凰之枝”。相应地,他认为“馀”应为“残”,这样才能解释得通(他还认为香稻应为红稻,这个倒是对整句解释影响不大)。
古人的诗传抄过程中出现不同的写法很常见,对诗句不同的理解更是永恒的话题,很难说谁对谁错。我最感困惑的是:为何用英语的主语从句来类比这个句式?徐教授在视频中的原话是这样的:“这种句法非常独特,独特到像英文的主语从句。”
按照徐教授对这句诗的理解,再模仿典型的英语主语从句句式,这句应该是这样的:“让鹦鹉把脖子啄残的是稻粒。”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诗句开头就是“香稻”,主语已经写出来了,何须主语从句?何来主语从句?
如果要扯上从句,可能说是结果状语从句还更贴切一些,徐教授的原话是:“红稻让鹦鹉啄呀啄呀啄呀,啄得自己的脖子都受伤了。”这就类似英语“so...that”这样的结果状语从句了。但这样的貌似状语从句只是在他解释的句子中出现,原诗句中看不到这样的状语从句表达形式。
前面说了,通常认为这两句是倒装句。诗句中为了平仄合律,调整字序词序是常有的事,甚至都不当成是倒装,而就当做是诗句的常见表达形式。
类比是让听课的人理解讲课内容的好办法,但如果类比不当,反倒让人一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