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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银行罚息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
我公司是江苏省一家企业,向银行贷款后发生了合同违约行为,被银行处以罚息,请问公司支付给银行的罚息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10月16日在互动交流-留言公开版块对问题“我单位向银行支付的罚息,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因此,你公司支付给银行的罚息属于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