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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债务豁免是否属于企业取得所得税收入的货币形式
问:
我公司是四川一家企业,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未付供应商的货款获得了供应商的债务豁免,请问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货币形式?
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务院令第714号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4年9月10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对问题“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哪些?”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因此,你公司获得债务豁免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货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