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十月初二,星期六,晴
作协通知今天开会,要求着正装。平日里就没穿过正装,但衣柜里有一套,是刚上班那会儿学校发的毛料西装,总共没穿过几回,想着应个急完全可以。结果昨晚拿出来穿,连纽扣都系不上。二十年来,别的方面没有什么进步,却把几十斤赘肉挂在身上,望之令人生厌。
好在时间上还来得及,有些店铺还没有关门,妻骑电动车去买,一会儿就买来了,是最大的号,190。穿上试了试,大小还算合适,甚至可以遮掩一下那无处安放的肚子。
因为要穿正装,顶着一头鸟窝一样的乱发,也不协调。于是又出去理发,别的都关门了,只找到一家店。老板手熟而巧,一会儿的工夫就掉了一地的头发,让我卸掉了不少负担。她甚至善解人意,我没做强调,她却把后面的头发往前归整,来遮掩已经有点荒凉的头顶。
穿正装还需要一双皮鞋,而我只有几双运动鞋。于是一番寻找,最后在阳台的一个小柜子里找到一双多年前穿过的黑皮鞋。妻说太旧了,买双新的吧。我说就穿这一次,只要鞋底不掉就行。她又擦了些鞋油,换了双鞋垫,也就能穿了。
穿鞋的同时我有了新的发现,就是不管你多胖,脚还是那么大。人类的赘肉只是往腰里缠,从不往脚上长,这一点和猪还是有点区别的。
置办好了这一身行头,就去看镜子,发现胡子没有刮,还是邋里邋遢的。于是又找了剃须刀,在脸上一番施工,我仿佛听到了割草机的声音。
好久没有这么清爽了,今早出门被风一吹,有一点意气风发的感觉。这通身的气派,得有专车接送才是,但我能使唤一下的人,也只剩老婆了,还是自己去吧。骑上电动车,戴上头盔,刚才那股子劲又被打回原形。
可能只有我骑电动车参会吧,院子里全是西装革履的人,大家步履从容安闲,而我像个送快递的。
停好电动车,摘了头盔,理了理被头盔挤乱的头发,就跟他们一起上楼了。
楼道里有几位漂亮的女作家,大家寒暄了几句,说没想到我看起来比照片上年轻。几句话害得我又是提臀,又是收腹,像个汤姆猫,浑身难受。
会议期间,我抬头看了看前面,发现一位老作家穿的西装上衣,和我的正是同款。
就这还能撞衫,估计他和我有同样的经历,西装也是昨天晚上买的,很有可能是同一家店。
会场里还有个少数民族代表,穿着民族服装,其形貌看起来和我差不多一样胖。他的上衣小了一圈,会场里又有点热,只好脱了搭在椅背上。刚缓了一口气,又被服务人员提醒穿上。原来是要照相。
各项议程一项一项过,一会儿大会,一会儿小会,一会儿小组讨论,一会儿会议总结,忙了一早上。
我原本以为去只是投个票,结果我成了被投票的人,成为新一届理事。
妻和二宝在街上等我,会后一起去吃饭。二宝吃肉夹馍,妻吃酸辣粉,我点了一碗炸酱面。这家店是陕西人开的,老板泼实,大老碗仿佛就是个拌面的瓷盆加了个底足。
满满一大碗面横在眼前,挡住了视线。看着高高摞起来的面条,我有一种爬山的错觉。
没有剩饭的习惯,加上味道还不错,就努力吃完,吃完饭又低头看了看肚子,特别后悔,并发誓晚饭不吃了。
饭后去后门地下超市买菜。买了一些白萝卜和娃娃菜,泡菜坛子空了,打算再泡一坛。结果菜架上有一堆葫芦,大一些的有篮球大小。这属于文玩类的东西,居然摆到菜架子上了。问服务员多少钱,她笑了笑说,一个两块吧。
两个大葫芦,风吹日晒,长这么大,也很不容易,从田间地头来到我的案头,只结了一场四块钱的缘分。
晚饭后得空,找来刀子,把两个葫芦外层的嫩皮给刮了,一直挂到木质层,这样才能晒干,不然容易发霉。
把葫芦置于通风处,又写了一张字,是曹植《白马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