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聊的市场,除了依靠造谣小作文胡说八道是永远没有出路的,昨天网络上翻天覆地都是成都所谓大拆城大发钱的谣言,这样的谣言制造的结局只会制造极为恶劣的所谓预期以外,完全彻底的破坏市场生态,严重捣乱对于持续出台的宏观经济增量政策正确理解,这对于投资心态也好对于市场稳定性也好,都是不利的,也是对于市场监管严重挑战。
一个能够提振信心的市场前提就是公平和稳定,一个被操纵波动巨大的市场绝对不可能有真正的信心的,这种现象级的混乱长期以来也是使得真正的长期和耐心资本远离的根本原因。所以对于目前宏观经济增量政策正确理解,防止偏离预期轨道才是正确的途径,一味口号文革式的宣泄嚎叫根本解决不了市场任何问题的,最后导致就是市场信心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进一步下滑。
先来看看啥叫增量政策,首先增量概念来自函数,前提就是有原有的轨迹模型,不存在构建新的函数模型。所谓的增量政策,实际上就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针对经济形势变化而推出一些灵活性的政策变通,一般增量政策不是创造新的政策或者改变原有的政策基础,因为原有的宏观经济政策是根据国民经济目标既定的,但是在执行过程对于出现的实际新情况,对于既定政策的微调就是所谓的增量政策。
比如说央行对于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提出的增量政策以及目标指向,仔细想想就明白了,既定的政策央行责任就是对于整个社会货币流动性负责,绝对不对某个市场或者某个经济实体负责,因此作为货币政策制定者创设的工具指向就是社会流动性,手段就是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就是便利和再贷款,对象就是票据,释放票据就是回收流动性,社会不缺流动性,所以向市场释放票据,由市场向社会交换流动性,这就是央行执行的既定的不增加基础货币政策来增加流动性,增量就是通过向非银行金融机构释放票据,使得剩余的社会流动性流向市场。而且这种具体市场能够得到多少流动性不是央行决定,因为央行说的很清楚,关键是市场机构自己到底要不要敢不敢抵押获取票据后向社会取得流动性,因为市场经济任何交易都是有代价的,不存在免费的午餐。
同样道理,对于存量房贷款降息问题,我在节前就说了,实际上央行在2019年就宣布将原来的浮动贷款利率调整为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宣布同年10月起,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房贷也要参考LPR。并在2000年3月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由于房贷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所以每当央行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生调整,对已放的存量房贷款利率一般会从次年尘蔽1月1日起执行新的基准利率,以减少已经购房者的月供。所以从2021年1月1日起,最近几年各商业银行实际上每年1月1日,都在按照央行规定调整存量房贷款利率。这就是我们房地产市场贷款利率的既定现有政策。由于今年2024年央行市场报价利率两次调整,也就是2025年1月1日本来就是理所应当调整的,现在增量政策就是不改变原有的政策基础,也就是提前两个月从11月1日开始调整利率,实际意义也只是商业银行给存量房购房者让利两个月利息。而且由于这是市场化利率,这种增量政策只是眼前短期政策,一旦LPR上调,存量房贷款利率次年1月1日同样会同步上调,根本不存在长期降低购房者利息负担这种说法,一切由市场决定,不是预期决定。
货币政策由央行发布,那么财政政策就是是财政部发布,但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央行从传统意义上来说,是坚定的市场经济独立执行者,其只对市场流动性负责,通过流动性来影响国民经济。那么财政部就是国民经济预算和决算的执行者,所有的预算指标,包括财政收入和支出,从地方到中央都是由两会决定的,这是财政的既定政策,增量政策除了预算执行时间提前或者延后以外,就是由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申请预算外不构成财政赤字的特别预算。
这次社会突然间将焦点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上,实际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已经进行了十年,2014年预算法重新修订后,国务院就根据新的预算法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就开展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安排。同时开展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关闭空壳类公司,由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融资和偿债,消除政府隐性担保,实现风险内部化,其举借的债务不纳入政府债务。所以上市公司就算是城投,也不存在任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十年了,你就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上市公司。这就是既定的有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政策。
2015年就中央财政就共下达三批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按既定政策安排,进十年来持续性的渐进性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由于置换就是将地方政府的债务换成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只是债务形式发生变化,这种置换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余额,也不会增加当年财政赤字。至于发行的债券绝大多数都是向原有的债权银行定向发行,所以也不构成对于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所以所谓放水刺激都是证券市场毫无常识的意淫,每次都是被反向割韭菜。
这次增量政策就是原来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地方政府债券,这次调整为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中央政府特别债券,因为存量不多,预算法也执行了十年,地方政府还有剩余举债没有置换,从依法治国角度来看也不严肃。所以这次决定一次性置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我已经说过,实际上无论额度大小并不构成任何财政收支变化,也不存在任何财政融资收入,只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转换成为中央政府显性债务,降低了地方政府杠杠和提高了中央政府杠杠,但是整个国家社会债务杠杠并没有任何变化。就像儿子购房后月供困难,老爸借钱帮儿子还月供道理一样,只是缓解了儿子的财务危机,但是老爸背上儿子的债慢慢还而已,债务置换本质上不属于财政扩张,就是财政债务层级结构的调整。所以无论发行多少额度没有必要过度夸张的理解,地方和中央都没有一分钱的财务收入。
除了央行和财政部属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具体发布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就是围绕着央行和财政部的具体增量政策执行单位,整天盼望这个会那个会有啥新政策,这已经是神经过敏了,根本没有任何必要。连增量政策也只能在既定框架内调整,那么其他单位怎么可能跳跃框架另起炉灶呢?所以做不到也不可能,故意捣乱市场急于昨天发布谣言小作文,这险恶之心还不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