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爆发后,国内抵制洋货的民族运动空前高涨。1920 年间,由刘鸿生、金浩如等人发起,第二次在九江筹建火柴厂,并取名为“裕生”火柴公司。厂址设在庐山路老马渡口(现九江县粮食仓库处),占地 29 亩。1931 年,外国火柴在国内市场倾销,沿长江各埠,如九江、镇江、上海、苏州等各地火柴公司,均受其威胁。一些小厂纷纷破产倒闭,长江中下游的火柴厂家为自救并抵制计,仍联合组成“大中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公推刘鸿生代为总经理,另设总事务所,管辖各分厂。故“裕生”火柴公司遂为“大中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厂。其中九江裕生火柴厂生产和经营的情况是:
刘鸿生像
资金:自合组“大中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后,所有各厂资金,均归并为一,定额三百万元。
建筑:有钢骨屋 2 栋,瓦木屋 3 栋;供排板、拆板、装合、包封等工序之用;本厂不生产合片,其合片由安庆、青岛、秦皇岛等地购入。
机械:机械共有 58 架,分齐梗机、排板机、折板机、调药机、磨磷机、捣药机、动力机、油灶等类。以上各种在日本制造者只有排板、折板、调药三机,余均为国内三马顺兴厂制造。动力机两部,均系柴油引擎,一为 14 马力,一为 164 马力,马达亦有两部;一作发电用 16 匹马力,一作磨磷用 5 匹马力。柴油现价每吨 140 元。该厂每日需用量为一吨半,合计 200 元。
原料:火柴原材料,本国制造者为二铝化锰、重铬酸钾、松香、玻粉,硫化锑 5 种。来自德国者为铝酸钾、硫磺化及赤磷 3 种。总计原材料用国货者占八分之五,外国货占八分之三。
产量:本厂火柴产品二等品两种,即江西“地球牌”与“飞鸟牌”;三等品两种,即“童马牌”与“芦雁牌”。各牌当时每日生产定额均为 50 箱。每箱 6 听,每听 120 包,每包 7200 合。总计每日产 220 箱,全年产量(除去假期)约 6500-7000 箱。
运销:裕生厂的产品系运销湘、鄂、赣三省。在本省销售,该厂有自由定夺之权;在湘、鄂之大宗销售,由贩商向上海总公司接洽,再由总公司电告裕生厂发货,故该厂之销售数额须俟总公司调拨数字到后,方始得知悉。
民国八年(1919) 以前,江西进口之火柴,均输自日本。民国九年,其他各国亦有输入。迨国内各埠火柴公司设立后,外国火柴输入额逐年减少,至民国十三年(1924)竟至绝迹。九江裕生火柴公司设立后,即本国火柴输入额逐渐减少矣。
九江裕生火柴公司“飞鸟牌”贴标
营业情形:该厂过去营业情况尚佳,当瑞典火柴在国内倾销时,国内各火柴公司的产品,都有滞销现象。为抵制计,乃合组大中华火柴公司,分配销地,与之竞争,营业始见起色。但销路终不及昔日之盛,每年都有剩货。该厂为求供需相符,只得减少产量,每天上午 8 时开工,下午 1 时即停工。该厂工作最忙时为二、三、四、八、九、十等 6 个月,也是行销最畅之时。工作最闲时为一、五、六、七、十一、十二等 6 个月,亦为滞销之时。
职工人数:管理人员及工头 21 人,半技工 147 人,工人 544 人。其中:男工 69 人,女工 475 人。工人籍贯属九江县者最多。
工资:管理人员及工头薪金最高的 40 元,最低的 16 元;半技工工资最高的 24 元,最低的 6 元;工人工资最高的 20 元,最低的 5 元。
工时:工人在忙时每天工作 10 小时,闲时每天仅工作 5 小时。
九江裕生火柴公司,虽然在生产条件十分简陋、工艺流程简单、劳动强度很大,生产方式全部依赖于手工作业,但也维持了 20 余年生产。后因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民族工业相继遭到破坏。1938 年裕生火柴公司被迫停产,资本家把所有工人全部遣散,发给女工 3 元钱作为遣散费,当即遭到女工们的大力反抗。由周桃花等人组织全厂近五百名女工和资本家进行斗争,并罢工 3 天,到厂办公室只找到温工头(当时资本家随抗日战争爆发而逃跑,留温守厂)。温开始对工人的态度很生硬,不予答复,并打电话到警察局,工人把电话线拆了,又向办公室扔石头,打得他往桌子底下钻,向工人求情说:“你们不要吵,我给你们想办法”。遣散费才由 3 元增加到 6 元,取得此次斗争的胜利。工人遣散后,本厂的主要机械设备转卖给江西(赣南)等地火柴厂。
九江裕生厂女工入厂证
1949 年,全国解放,民族工业开始复兴。九江的一些资本家又集资合股筹建“九江裕兴火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赵若斯、许森、袁小凡、骆美耀、邢传兴等 18 个人,众股东推许森为经理。厂址设在百岁坊,(即现江西锻压机床厂处)。该厂于 1950 年 4 月 20 日建成投产。由于人员多、资金少、产量不高、收支不平衡,开工后不久,先后两次解雇工人,厂子办不下去。
1952 年元月,国家为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扶植民族工业,向该厂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对该厂实行了公私合营,派王述庭、丁锦荣、马 xx 为公方代表参与行政、生产、经营管理。王述庭为火柴厂第一任公方厂长,王仕通任工会主席,夏官荣任团组织负责人。(1951 年下半年火柴厂与九江电瓷厂合并成立党支部,当时火柴厂党员只有 4 人。)
公私合营时,公方股金为四亿五千万元(旧币)折合人民币 45,000 元,私方股金为一亿元,折合人民币 10,000 元。其中九江映庐水电公司五千万元,私商赵若斯五千万元。公私方股金合计为五亿五千万元。(折合人民币 55,000 元)。
同年 12 月,私商赵若斯奉准退股后,则私人股金为 50, 000 元,仅占全部股金的十分之一。火柴设备都是由江西(赣南)等厂转让的原裕生火柴厂的,比较简陋。工人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较差。1953 年 4 月,江西省工业厅决定将“裕兴”火柴厂改为地方国营,厂名亦改为“九江火柴厂”。
1954 年,也就是实行地方国营的第二年,生产情况开始好转,又面临特大洪水灾害,全厂职工一面组织抗洪救灾,一面坚持生产。有的工人一连干了十几个小时,由于全厂职工的努力,不仅大大地减少了水灾的损失,而且全年完成火柴产量近 50,000 件,上交国家利润 24,000 元。1955-1956 年 4 月,该厂由原址百岁坊迁至现在的厂址,(即滨江路 206 号)。新厂址总共有厂房 4 栋、办公室平房 1 栋、职工宿舍 8 栋,总占地面积近六万平方米。机械设备相应增加,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职工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劳动模范不断涌现。1956 年,二车间工段长万水林同志当选劳动模范,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受到了中央领导人的接见。
1959-1968 年 10 年间,该厂火柴产量由六万余件升到十万余件,火柴主要设备,排板机由原有 3 部增加到 11 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设备更新改造。解决手工装合之困难,从上海购进 6 台装合机,1966 年就投入使用了。
在此十年间各年份盈亏不一,最高达 26 万余元。1960 年和 1961 年亏损最多的年份达 13 万元之多。
1968 年间,由于援外的需要,该厂副厂长张铿文同志作为火柴专家,出国到马里人民共和国,支援他们建立火柴工业。
九江火柴厂“井冈山”贴标
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在庐山召开之前,上级指示该厂生产会议用火柴。该火柴要达到特殊之要求,即火柴梗支燃烧后的焦梗丢在地毯上均不能烧坏地毯。为此,全厂职工进行技术攻关,精心制作,不久便产品问世,产品取名为“井冈山牌”该火柴达到了燃烧后落地自灭,受到大会的好评。
1970 年初,按备战要求,九江火柴厂负责扶助铜鼓县火柴厂,本厂共有 13 部排板机,支援 4 部铜鼓火柴厂,同时先后二次共派员 15 人赴铜鼓火柴厂帮助他们安装设备,培训技术队伍,直至他们投产。
1973 年 10 月 1 日,为实现火柴生产的机械化,该厂第一部火柴联续机正式投产至 1986 年 5 月止,共购进火柴连续机 4 部,本厂自制 1 部。随着设备的不断改造,火柴的产量,质量也相应得到提高,繁重的手工劳动亦被机器所代替。职工生活福利事业日益改善,大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火柴产量由原来的 9 万件提高到 1986 年的 21 万件;利润由原来的 10 万余元增长到 1985 年的 57 万余元。从 1952 -1986 年上交国家税利 1100 余万元。职工技术素质和生活福利也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九江火柴厂火花
1988 年九江市政协文史参考资料第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