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的主要规范是《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2016),该规范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2017年6月1日实施。
此外,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内镜灭菌效果评价方法》(WS/T 10015—2024)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内镜灭菌剂和/或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灭菌效果的评价内容和试验方法。
主要内容
1. 清洗消毒原则
• 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等,必须灭菌。
•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 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如胃镜、肠镜等,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 内镜及附件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
2. 清洗消毒流程
• 预处理:使用后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
• 水洗: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
• 酶洗:用多酶洗液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
• 消毒: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灭菌时,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 冲洗和干燥:消毒后,用注射器向各管腔注入空气,去除消毒液,流动水下用纱布清洗内镜外表面,反复抽吸清水冲洗各孔道。
3. 消毒方法
• 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或灭菌时,应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
• 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结核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 需要灭菌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时,必须浸泡10小时。
4. 灭菌效果评价
• 《内镜灭菌效果评价方法》(WS/T 10015—2024)规定了内镜灭菌剂和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灭菌效果的评价内容和试验方法。
5. 人员防护和环境要求
• 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 内镜的清洗消毒应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保证通风良好。
这些规范和标准为医疗机构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