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室环境采样流程及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样流程
(一)空气采样
1. 采样时间:
• Ⅰ类环境(如洁净手术部)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 Ⅱ类环境(如非洁净手术室、产房等)暴露15分钟;Ⅲ类和Ⅳ类环境(如普通住院病区、门诊等)暴露5分钟。
2. 采样方法:
• 平板暴露法:室内面积≤30㎡时,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距墙壁1m;室内面积>30㎡时,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距墙壁1m。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 浮游菌法:适用于洁净手术部等环境。使用浮游菌采样器,按采样器说明书操作。
(二)物体表面采样
1. 采样时间: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消毒后采样,清洁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 采样方法:
• 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
• 对小型物体(如门把手)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采样。
(三)内镜采样
1. 采样时间:在内镜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2. 采样方法:
•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洗脱液,从活检口注入冲洗内镜管路,并全量收集送检。
二、评价标准
(一)空气采样评价标准
• Ⅰ类环境:细菌菌落总数≤10CFU/m³。
• Ⅱ类环境: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³。
• Ⅲ类环境: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³。
• Ⅳ类环境:细菌菌落总数≤1500CFU/m³。
(二)物体表面采样评价标准
• 清洁区:细菌菌落总数≤5CFU/cm²。
• 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²。
(三)内镜采样评价标准
• 灭菌后内镜:无菌生长。
• 消毒后内镜: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以上流程和标准为内镜室环境采样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评价依据,确保内镜室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降低医院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