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每天都有,但这个却不寻常。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先逆行,再插队,又追尾了前面的大巴车。这都还好。
接下来,这女子下车就开始疯狂辱骂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都没有还手。然后这女子留下一句“你报警啊” 就驾车逃走。
三行描述,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幸好被打司机还是留下了现场视频,在舆论的发酵下, 当地警方也迅速通报了——女子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一个巴掌100块钱不到,真便宜。当然这只是罚款,附带的应该还有民事赔偿,或者道歉,但在通报里,这些内容是欠缺的。
接着有网友指出女司机系崂山区城管局一副主任、青山社区干部、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
这符合群众朴素的想象——有人撑腰,你才能开路虎,还这么嚣张。
随后媒体采访,官方辟谣——
8月30日,崂山区公安机关、崂山区城管局证实,通报中的女司机并非区城管局副主任。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女司机王某不是青山社区干部,“这是个谣言。”
8月31日,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证实,女司机王某某不是公职人员,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多年前嫁到市区里,曾经营过服装店。
说是村民,我是信的。
因为一个有现代规则意识的都市人,一般来说是不会如此让人无语。这个“村民”的身份,不代表贫富,只是意味着这个人,还生活在传统的熟人社会里。
熟人社会是怎样的?就是大家都认识你,一个人只要行差踏错,往往就会背负别人的眼光。人们的共同评价,会对一个人的声誉、前途甚至人生都带来强大的影响。
而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转型中,人变成了分离的个体,原子化的人,鸡犬不相闻。行事靠的不是熟人、乡绅的评价,而是规则。一个真正的城市人,可以不在乎面子,但一定要尊重规则。
都开路虎了,但不代表这个人的思想也进入到现代规则的层面,她还是本着自己意愿——让我不爽的,都是错的。不是我逆行,而是全路段都在逆行。
中国的城镇化率一路高歌猛进,但其实是两套制度化的思维系统在运行。城乡融合,物质上容易,精神上难。
所以,她是个村民,是合理的。这里没有看不起村民的意思,我只是说,她仅仅适应于熟人社会的运行规律。而这个规律,是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
如果她知道她的所作所为会被拍下来传到人尽皆知,就不会如此气焰嚣张——因为村里人也会看到。
看到这个视频的人,很愤怒。愤怒不仅仅在于她的狂暴,更在于她对于现代规则的蔑视。以及规则对于她的束手无策。
拘留、罚款,大家都觉得轻。有人说性别互换,牢底坐穿。说一定要刑法伺候,赔款百万。
但其实从法律上来看,这还真的重判不了。扇巴掌,一般不会带来生命危险,即便小伙子还手,也只是是把她推开而已,真的去还巴掌,超过了制止伤害行为的限度,就有可能被判定互殴。
而且,虽然司机出现了口鼻流血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作为判断伤势的依据,伤势的认定有更严格的程序,如果认定男司机达到轻伤及以上,女司机才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在当时那个情境下,能够保持冷静,留下证据,已经是常人所不能了。这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能够保留的体面和智慧。
当时他的车上,坐着民宿客人,还有孩子。而且他还是一名退伍军人。
绝对不调解。是他做出的最讲理的回应。他说,会继续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给自己一个交代。
可以肯定,涉事女司机后续还会面临一系列追责,比如逆行、肇事逃逸等。但这些,对于被打了十几个耳光的人来说,毫无意义。后续赔钱,也不会太多。
但这不是我们回到乡土社会的理由。法律并不总是能够尽如人意,但它可以保证,我们站在一个相对公平的水平线上。
想起一个事情。
很多年前,邻居大妈违建,想占用公共平台,为了把房子多卖点钱。被我及时发现,撕逼三次,道理不用讲了,最后逼到我撕破喉咙吼到楼道全出来看热闹。后来丫不了了之,卖了房子,走了。
新来的住户,买了这房子,要把违建事业继续。施工队都找来了,好死不死,我又碰到了。直接从没关的门闯进去拍照,往下一看,发现我擦难怪这么执着,原来楼下早已经违建了。
于是直接打了投诉电话,楼下的被发了限期整改通知,没扛住,拆了。
然后隔壁也消停了。没过多久,也搬走了。
这个世界,不讲规则的人可以放肆一时,但终会自食其果。
不要把自己拉到一个跟他一样的水平去战胜他,即便你赢了,你也输了。
我吐槽,我赞美,我认真吐槽与赞美。
我活着,我呼吸,我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可能不爱看。
但我有我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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