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一所中学召开“好爸爸家长会”,点名由学生的爸爸们参加,
为参加家长会,几位学生爸爸特意从外地赶回,其中一位在福建出差,乘动车赶回杭州,会后又抢票返程完成工作。
为什么要求爸爸来参加,其实里面有一个默认的逻辑——爸爸平常不带娃。
这个应该是有数据支撑的:
比如2020年,由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家庭中父母双方共同照料孩子的只占7.5%,共同承担教育活动的仅11.7%。0~17岁孩子的作业辅导主要由母亲承担的占67.5%。
“爸爸带娃,活着就行”“一个看平板、一个玩手机,自娱自乐,互不打扰”……女性对于男性的吐槽,大概如此。
是爸爸不想带吗?是妈妈更想带吗?其实都不是。要说“丧偶式育儿”是个症状,病灶并不更多在男女的主观意愿上。
首先是就业。
当下这个社会,男性还是女性更好找工作?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察。
有些企业不招女的,说有的工作女性没法干,有的企业要求女员工进来可以,但几年之内不能怀孕,还有的企业说,可以怀孕,但要分批怀孕。
如果职场里男的更好用,女性就业就很难。你也不能说企业没良心——同薪同酬的情况下,女生需要休产假,用人单位招聘女生时存在更多隐形劳动力成本,企业不得不承担更多的隐形社会责任。
而且现在的一个趋势是,女性的学历越来越高,结果却是,学历越高,生了孩子之后越难找工作。
以前在工作上投入很大、业绩特别好,但生育后体力精力明显大不如前,工作质量下降。还有的返岗后发现,自己的岗位已经被更年轻、更有活力的人所替代。
这实际是迫使女性在生娃和追求事业中二选一,也是在强化男女在事业和家庭上的分工。
于是回归家庭的只能是女性。
其次,是社会保障。
就拿产假举个例子。
中国的产假,一百多天,男性的陪产假,20天。
可现实是不少在职妈妈休完3个月产假后,就不得不停止母乳喂养。
在德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权要求享受照顾孩子的父母假,最多可以休息3年,其间企业或公司无权解雇休父母假的雇员。
在日本,专门颁布了《育儿护理休假法》,规定不论男女只要是养育不满1岁婴儿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均可向工作单位提出休假,单位不能拒绝,不能解雇。
与国际相比,我国女性的产假时间相对较短,甚至不少私营企业没有产假,孕妇唯有在生产前离职。
国家当然可以颁布各种政策,但这没法强制,最后是政府慷慨,企业买单。从性价比的角度,不现实。
重点是,中国大部分的企业,都是私企。从降低用人成本这一点来说,他们又非常现实。
第三,则是社会规训。
《弗兰肯斯坦》的作者玛丽·雪莱,她母亲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曾经出版过一本叫作《女权辩护》的小册子。
《女权辩护》中涉及的话题直到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依旧被讨论。
沃斯通克拉夫特呼吁女性拥有和男人一样的教育权、工作权和政治权,认为是社会和家庭把女性的生命消磨在琐碎小事和对虚荣的追求上,她说世上只有一种共通的人性,而不存在“女性特质”。
什么“女子本弱为母则刚”“贤惠柔顺伟大”,其实都是一种被塑造被宣扬的女性特质,包括职业,文员前台服务员,社会觉得这些女性可以做,而且应该她们做,但这些职业普遍的性质是——薪水低、竞争性弱、可替代性强、升职困难。
传统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在这个意识下,男性不带娃,也就成了默认。
所以你看,其实这不是男女谁不愿意的问题,这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但很多问题都被性别这一层给遮蔽了。变成了男女之争,爹妈之斗。
育儿,对于孩子,对于父母双方,都不想要“丧偶式”。爹妈自己带娃,娃能更好,这是常识,也是生物的本能。但如果真是“丧偶式”,也不是“偶”的自杀。
我吐槽,我赞美,我认真吐槽与赞美。
我活着,我呼吸,我呼吸自由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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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我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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