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现阶段,民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已经很困难,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医共体的推进、医保报销待遇政策差异、政府补助及运营支持差异、公立医院虹吸效应、公立医院垄断部分业务及苛刻的职称评定条件等让民营医院的发展雪上加霜。
公立医院多年来的医共体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了体制内部的资源闭环。从组织架构上看,医共体通过搭建一个整体性的全新医疗形态,最终实现集团医疗资源的整合与统筹。换言之,民营医院的病源渠道将被大大压缩,生存环境更加困难。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提出“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但政策较笼统,只是表示支持,缺乏细则。比如民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的政策出台时间尚短,目前建立的医联体多为松散型医联体,运行效果不理想。
不论是医共体还是医联体,作为牵头单位的公立医院,在技术、人才、资源上虹吸效应明显,造成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形成垄断现象,公立医院报销待遇又优于民营医院,使得民营医院发展空间更加狭小。例如某些地级市《城乡居民转诊就医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乡居民患者转诊至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诊治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5%,转诊至三级民营医院报销比例并无提高。目前有些民营医院的诊疗水平甚至超过部分公立三甲医院,但是医保报销待遇却没有得到同等保障。
民营医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相关税费。与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成本至少要比公立医院高出16%[2]。民营医院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资格准入、营业范围等方面有较多限制,各种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如以PPP为代表的中间融资模式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时间较短,操作经验不足,相关政策仍处于探讨阶段,缺乏细化落实措施。 同时,中间融资存在经营和管理成本上涨导致的政府债务增加、私人投资失败的风险增大、服务部门的价格管制机制欠缺、医院融资风险增大、激励作用有限等问题制约了医院融资的规模和效率。
2021年11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并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三年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因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配套政策、基层病种设置尚未完善,导致部分大公立医院大小病种通吃。随着公立医院医共体逐步建设完成及DIP政策的推行,公立医院的虹吸效应愈发明显,患者等候时间长,不利于解决民众“看病难”等问题。
民营医院评选高级职称困难重重,例如不可评选基层高级职称,只可评选全省高级职称,但评选全省高级职称的前提是需要发表二类期刊论文,而二类期刊相关杂志社存在拒收民营医院文章的普遍现象,导致部分民营医院医生无法评选高级职称。希望民营医院在评职称方面能够获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权利,给予民营医院一些机会,维持医疗行业的良好的竞争,并保障民营医院从业人员晋升机会。
经查,2022年4月6日《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属地化原则,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安排。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安排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的经费,市级财政一律不予支付”。健康体检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市场,体检单位应享有可自主选择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健康体检机构的权利,不应按照属地化原则,直接剥夺了体检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妨碍了健康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健康体检的优质客户资源被三甲医院占有,民营医院健康体检仍然处于劣势,即使走连锁经营之路与投入大量资本运作,短时间内也很难有大的发展。
福建省是医改试点省份,也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发展较早且较为活跃的省份之一。目前民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已经很困难,加上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医共体的推进、医保报销待遇政策差异、政府补助及运营支持、公立医院虹吸效应、公立医院所垄断业务及苛刻的职称评定条件等让民营医院的发展雪上加霜,在此特殊时期,应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开出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