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敬,女,辽宁大连人,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讲师,研究方向为数据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洪晓楠,男,安徽桐城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文化与哲学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文化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大数据技术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带来新的异化。借由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代表拉埃尔·耶吉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无关系的关系”异化,分析资本主义私有制对数据的私有化已经引发人在社会生活中无关系、无意义、无权利的新型异化状态。首先,数据监视对人的数据集合化处理剥离了本真的人与其数据之间的密切联系,造成人的数据化表达与其自身的“无关系”。其次,数据清洗破坏了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完整性,经由数据中介形成的数据关系取代社会交往,导致其生活的“无意义”。最后,数据权力使人的发展可能性受到损害,引发人在其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利”。对此,从数据权属界定和数字公地建设两方面规范数据私有化乱象,在数字时代推动人的解放。异化;无关系;数据化;数据主义;私有制
从1995年,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中对当今数字化社会的精准预言;到2010年巴拉巴西在《爆发——大数据时代预见未来的新思维》(Bursts:The Hidden Pattern Behind Everything We Do)中对数据预测的远景描绘;再到2018年加里·史密斯在《错觉——AI如何通过数据挖掘误导我们》(The AI Delusion)中对数据挖掘的合理怀疑,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关注到信息时代下的数据正在全面改变着人类的社会生活。大数据技术许诺人们实现连接万物,高效处理万物的美好前景,是人们获得永恒不灭的自由与幸福的有效途径。然而,连接万物的前提是数字化万物。这一许诺暗示人就是数据的集合,数据主张重新将人类自身解码为数据算法。数据这一抽象的中介形式可以被插入到它能够到达的任何地方。大数据技术因其卓越的大数据抓取、高速处理和相关关系分析能力而成为改变人类生活样态的手段。然而社会的现实状况却是,数据化了的人及世界并未因大数据技术的优势而获得沟通与交往的自由,反而被裹挟进抽象的普遍性之中,引发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人类与世界间模拟关系的脱节,即人与自身、与自然原先的模拟本质被数字化所割裂,人被数据影响着思想和行为。随着数据技术的发展,人与数据的关系因此变得微妙。数据与人及其活动被剥离、收集、加工,摇身以猜你喜欢、量化指标等形式成为监视人甚至控制人的手段和工具,招致人与世界之间的疏离。由此,如何看待数据与人的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人的数据化问题成为数据时代中决定人类生存及未来发展的重要议题。
“无关系的关系”的概念扩展与当代意义
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学者拉埃尔·耶吉(Rahel Jaeggi)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基础上重新描摹人的现代化生活,建构起一个具有时代性和建构性的“无关系的关系”(the relation of relationlessness)异化概念。这一新的异化理论为人们审思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划定了现代社会生活这一具有批判性和建构性的场域,为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审思人的解放提供了契合当下现实的理论视角。耶吉在《异化:关于一个社会哲学疑难的现实性》中认为,人在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才构建起其自身的存在与意义。因而将异化解释为一种人与自身及其所处世界之间不和谐的“无关系的关系”状态。在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中,异化表现为人与自身劳动的分离与对立,并进而导致人与自身类本质和他人关系的中断。而耶吉在马克思将人视作社会关系总和的规定性的基础上,将人视作在其自身和世界的缠绕中所形成的彻底流变的自我,实现了对异化概念从社会生产领域到社会生活领域的扩展。据此,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异化意味着人在社会生活中无法与自身及其所属世界形成内在的统一,因而表现出一种人与自身及世界之间的不和关系。耶吉用一位女性主义者本真的女性主义思想与其顺从社会父权话语行为之间被割裂的社会生活状况为例,具体地阐释了人在这种时刻与世界相关联却又无法与本真的自身相一致中发生了与自身之间“无关系的关系”异化。因此,异化实际上表现为两个本应相互联系的事物间的联结被一种紊乱的、有缺陷的关系所取代,因而呈现出一种人与世界间关系的丧失。因此,耶吉将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对本真的自己以及其对其所生活的世界的不和谐状态概括为“无关系的关系”的抽象表达。据此,耶吉提出了现代社会中异化的七种具体表现。一,刻意而为地(artificially)和非本真地(inauthentically)处事。二,对自身的不认同(indentify)。三,社会参与的关系和过程的中断。四,人的去个性化与物化(the depersonalization and reification)。五,完整的人的丧失。六,具体的关系被异化的抽象关系所统治。七,不合理的生活状态。耶吉认为,在人构建其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抽象的主体性一方面与他者进行对抗,另一方面又剥夺对象的异己特征,将其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即占有。占有本应是一种使自己及世界听令于自身的方式,既构成人对世界的行动,也据此建立人与世界的关系。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占有行为常常受到阻碍,使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失去对自己的行为的控制权。这就造成人与世界的关系在单纯的占有与被占有中受到了扭曲和束缚,从而在人无法实现对世界的占有中感受到自身行为、意愿受到损害。耶吉将异化从劳动生产领域扩展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生活领域。她以此认为,由社会关系所构建起的人无法彻底摆脱异化。耶吉仅仅将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所遭遇的紊乱的、有缺陷的关系归因于人占有自己或世界的可能性消失而导致意愿的损害,而没有进一步挖掘这种损害的深层原因,更没有深入理解马克思将异化归结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社会制度的历史依据。因而,耶吉无法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进一步解释是何种力量使人在社会生活中受到这种阻碍和损害。耶吉在现代社会生活的考察背景下认为,人在实际的社会交往中所面对的陌生化、工具化、碎片化等异化状态无法彻底消灭。在她看来,异化只能在社会生活中显现为人在“关系”中的占有“行动”被阻碍,或人在占有“行动”中与他人及世界“关系”的中断。耶吉将异化概念置于社会生活之中,将异化重构为主体对自身及世界之间呈现出的无关系的冷漠的、陌生的体验。从这一意义而言,异化意味着人无法在现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与他人、事物、社会制度建立积极的关系。由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所构建起的人受到外部抽象与内在强制的双重控制,进而表现为无从摆脱的受控状态,标志着人的发展可能性的丧失。耶吉的异化理论指出,与其说异化所导致的是人与社会的分离,不如说是人与人、与社会的关系被一种“已经被证明含有缺陷的防御性关系”所占据,构成人的自我实现的受限。异化了的主体不再是一个“主动有效的主体”,而是一个受未知力量支配的“被动对象”,成为由社会关系所塑造的非本真的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尽管在积累资源的意义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但主体因无法占有世界而形成的与世界的疏离造成其认为世界毫无意义,进而无法使自身行为与其意愿相契合,表现出对世界的漠不关心甚至厌恶。这种割裂的、冷漠的态度昭示着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处于被胁迫的被动状态,也就丢失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意义,进而丧失了改造社会的权利,指向人的不自由的状况[7]。这种不自由以自我的规定性消解自我实现,从而遮蔽了自我规定与自我实现之间的必然联系。同时,自我实现的受阻也标志着人正遭受统治与强制。而这种统治不仅来自来自外在力量的支配,也同样内化为对自身的强制。资本主义社会以普遍的商品交换结构施行对人的隐蔽控制,经由数据这一抽象中介呈现出一种普遍性的交换关系,因而“破坏了事物和人类的独特性,破坏了它们的特殊性和不可替换性”。在现代社会中,人的、人与对象的关系,不再凭借人和事物的个别特征建立关系,而转变成了一种遭受外部抽象的中介统治关系。人的自我塑造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深化而从内部强制着这一过程。因此,在耶吉的异化理论中,异化受到外在统治与内在强制的双重控制,人也就彻底丧失了在资本主义的这一社会结构中消灭异化的可能性,标志着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发展可能性被剥夺。这种双重控制经由大数据技术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并具体展现为人在现代社会中的无关系、无意义、无权利。在社会生活全面数据化的当下,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并改变了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从而改变人与他人、世界的交流方式,数据成为沟通、构建社会关系的新型中介。大数据技术受私有制影响而将其主要生产要素—数据私有化。这种被私有化的新型社会中介形式一方面增强了人与人、与世界之间沟通的广度和强度,但另一方面却也阻碍了社会关系的深层构建及其温度。数据的效用在于其可度量性和可计算性。随着这一中介形式的私有化,人与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可测量和可计算,人由以构建自身社会存在与行为的社会关系依据也随之可有目的地操控了。由此,经由私有化的数据所表征的社会关系阻碍了人与人、与世界之间的真实关联,进而表现为人在社会生活中无关系、无意义、无权利的异化状态。这一批判视域的转换为在数字信息时代中审视人与数据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的解释模型,并为进一步探索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自我解放的可能性提供现实依据。
数据监视造成人的“无关系”
在数据被私有化的背景下,大数据技术要求对人的数据活动进行记录以实现其计算需求。通过这一数据监视行为,大数据技术将人处理为动态的数据集合,中介着本真的人与其所属世界之间的直接关系。这一对人的数据化重构所拼凑出的“虚拟的人”替代并中断了人的社会关系建构,造成人的“无关系”。数据监控从行动和思想两方面都对人进行了数据化改造。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数据的采集和监控是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必要过程,以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和计算。而从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行动方面而言,这一采集和监控过程将人抽象为数据集合,标志着人的全面数据化。大数据技术需要以大量数据痕迹作为运算基础,对人和世界进行数据采集并将其私有化就成为维持其运行的必要前提。这就使人和世界时刻处于数据的监控之下。数据技术通过对个人数据的识别分析(profiling),收集自然人的工作表现、经济状况、健康、个人喜好、兴趣、可信度、行为举止、所在位置或行迹[8]等信息,构成采集数据主体行为的监视窗口。透过被刻意收集、识别、处理、分析的数据,数据处理者得以持续、准确地掌握人的行为活动,并进一步将人抽象化为可储存、可计算的数据集合。由此,人的自然属性及其自然行为时刻处于被数据监控的状态之中。不仅如此,如果说在数据采集过程中人处于被动的数据化过程,那么,在数据监控的影响之下,人在思想上却以量化自我的数据监控形式拥抱了对自身的数据化过程。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数据也成为人了解自身、管理自身的辅助手段。智能手环、手表等监测终端的普及使人主动的进入到自我监控的数据化进程中。通过将自身数据化为一个动态的数据集,人将自己视作一台可以调控的精密机器,并以数据指标为依据调整自身行为。数据监视不断强化着人数据化思维方式。而“量化自我”的数据化观念又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了人对自身的数据化倾向,成为数据时代的主流精神标志。由此,人的数据化行为和自我数据化的思想互相促进,导致人主动向数据监视敞开自身。数据监视通过抽象的数据中介,不断强化人的数据化程度,剥离了人与人、与社会的直接交往,表现为人与社会的“无关系”。数字设备的普及在带来生活便捷化的同时也使数据监控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随着数据监控范围和深度的持续扩展,人的直接社会交往被数据所中介。个人数据集合所拼凑出的“虚拟的人”替代了真实的人,甚至具有了主体存在的合法性,成为其社会交往的主体。经由数据中介的数据关系开始成为社会交往的主要关系形式。然而,出自主体的个人数据在私有化的技术目的之下不仅远离了人及人的活动,反而宰制着人的行为。从位置信息到消费偏好,从生活习惯到兴趣爱好,大数据技术将人的一切数字痕迹进行收集、分析,运用到对人的分析和计算之中,并以“个性化推送”等具有目的性的数据计算结果影响人的行为和思维。在这一过程中,数据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要中介,并进一步要求社会中的一切事物都应纳入数据关系之中,就连那些不想连入的异端也不能例外。原本具体、生动的交往主体不仅在交往中被数据化表达所抽象,在思维中也被技术目的所左右,不自知地以数据计算结果进行社会活动。由此,具体、生动的人被数据化表达所抽象, 被迫以数据集合的面貌进行社会交往。经由数据中介的社会交往引发人与人、与社会关系的间接性呈现,人异化为受数据所监视和中介的对象性存在。由此,人在社会交往中受困于数据的规制而无法与他人、社会进行自由交往,更无法借由数据关系实现自身与其所处世界的本真交往,因而表现出人的数据与其自身“无关系”的异化特征。
数据清洗引发人的“无意义”
在数据集合的基础上,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清洗隐蔽地将社会交往中的人替换为数据标签,实现了社会交往主体的去人格化。数据交换关系取代了人的社会交往关系,人的社会交往行为由此与人自身相分离,引发人的社会活动的“无意义”。2016年,欧盟发布《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将个人数据(personaldata)规定为“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任何数据”。可见,个人数据几乎涵盖了人的个人信息、隐私、行为等所有方面信息。然而,出于数据本身的可复制性、非消耗性和特殊公共性等特性,被私有化的个人数据难以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明确规定其使用权限和范围。面对隐蔽的数据采集和庞大的信息流,人在数据技能和工具等方面皆无法掌握其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由此,个人数据一旦被收集,便与人相分离。人既无法觉察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储存情况,也无法得知自身数据的使用、加工情况,更难以维护其数据权益,因而为数据清洗对人的去人格化留下了缺口。由于个人数据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在数字技术的实际应用过程中难以直接对其进行“可计算”的算法应用,必须对个人数据进行结构化“清洗”。数据的结构化过程意味着仅保留个人数据中某一部分可供计算的“元数据”,而将其他部分视作“数据噪声”进行清除。由此,被处理后的个人数据集合便被进一步抽象为一个个数据标签,替代具体的人被纳入社会的计算系统之中。数据结构化以数字化的抽象方式表达个体,人的个性、人格性、差异性被数据结构化的表达形式所抽象、抹平。然而,由于数据所有权和处理权的分离,人对这一过程一无所知。数据清洗以这种隐蔽地方式实现了人的去人格化,导致标签式的数据集合替代了真实的人成为社会交往的主体。随着数据成为人与社会的交往中介,数据交换关系取代了人的社会交往关系。基于有效性的技术目的,数据结构化处理通过牺牲人的具体性、丰富性的方式实现数据可计算的便捷性和有效性,造成能够反映真实个体的个人数据无法履行其职能。由此,结构化了的标签式数据集合取代真实的人成为社会交往主体。随之,人降格成为标签化的、可计算的抽象对象,在社会系统中显现为一种数字对象化的呈现和表达。社会交往的主体由人转变为以抽象数据标签所标示的数据集合,磨灭了社会交往中人的丰富性、差异性和个性。人的结构化作为新型社会交往的前提,在社会交往中亦完成了人的去人格化。由此导致丰富的社会交往关系被数据值之间可被计算的抽象数理关系所取代,异化为数据与数据的交换关系。丰富的社会活动也由此被数据值之间可被计算的抽象数理逻辑所取代。人的社会交往受制于数据值之间可计算的抽象数理逻辑而与人的自身意愿相分离。因此,人无法借由去人格的数据标签进行自我表达,其意愿也无法借由数据中介而实现与其所属的世界的和谐一致。由此,人的社会交往出现间接性、中断性特征,引发人与之生存的世界之间的疏离感愈加深刻。完整的人被分割为一个个数据标签,其与他人及世界之间经验性的直接联系被数据交换所取代,异化为数据与数据的交换关系。结构化了的数据破坏了人的独特性、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完整的人由此在社会交往中彻底丧失。最终,人与他人、世界之间的关系变得间接、陌生,人的表达和行动由此在社会交往中失去其意义,造成了数据时代中人在社会活动中的“无意义”。
数据权力导致人的“无权利”
随着数据监控和清洗对人的抽象,数据关系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关系形式。个人数据的计算结果形成对人的控制权力,使人的发展可能性受到损害,引发人在其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利”。随着数据关系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关系形式,其制约并压抑了人的认知和行为能力,并最终发展为对人的数据权力。在数据监视和清洗之后,数据在全面、实时地掌握用户需求、喜好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计算规划、制定个性化服务策略,达成提升用户粘性、诱导消费行为的目的。这一根据数据标签而计算出个性化的数字“泡泡”将人包裹进信息的“过滤气泡”中。这一大数据技术的运行机制使人被包裹在个人观念片段的不断回响中。数理逻辑的算法结果由此全面浸透人的社会生活,压抑了人的认知和交往行为能力。在同质信息不断强化、异质信息清洗过滤的数据加工过程中,人的认知、意愿被数据的计算结果所影响。个体误将个人意见的回响视为社会主流意见,扭曲对一般共识的认识,造成个体认知的局限性以及偏狭的群体同一性。此时,人也更容易受到相似意见的影响,造成群体观念和人格的齐一化。个体与世界的关联愈加局限于个人观念的片段,个体的认知和发展自由被数据权力所控制和束缚。数据权力因而得以影响人的认知和行为意愿、能力,不断巩固着对人的控制。最终,数据权力实现了对人的重塑,规制、压缩人的自由和生存空间,进而形成对人的控制权。数据权力限制了人自由发展的可能性,反映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利”。在信息化社会中,人经由数据中介实现社会交往。正如前文所述,人与世界的信息交换时刻处于数据的隐蔽控制之下。大数据技术的运行机制使个人观念片段在信息的输出与反馈中不断回响,人的认知自由被数据权力束缚。正因如此,数据权力对数据的掌控导致人在社会交往中的信息反馈被数据权力所定制,限制了人自由认知自身及世界的可能性,造成人的发展可能性受损。在信息化社会中,人经由数据中介实现社会交往,数据权力时刻环绕并裹挟着人的观念和行动,导致人与世界的信息交换时刻处于数据权力的隐蔽控制之下,束缚人的认知自由和交往自由。由此,人发展自身的意愿和力量受到数据权力的制约,损害了个人自由发展的多样性和可能性。这一损害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其认知和社会交往时刻处于受压抑的状态之中。一方面,人在数据权力的裹挟中对世界的认知存在获得性的偏狭性。而另一方面,其偏狭的认知又会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遭遇中断,形成对自身行为的怀疑和不认同。数据世界的认知和交往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冲突触发并加剧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无力感和无意义感。而在数据权力的制约之下,人的认知和行动既无力解决其所遭遇的矛盾,也无法摆脱数据权力的裹挟控制。人在这一矛盾状态中失去对自身的掌控力量,陷入一种不合理、不真实又无法脱离的状态之中,导致其在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利”。
结语
耶吉对异化的重构更新了现代社会人的异化状态,为分析数字信息时代下人的解放提供了一种具有时代视野的解释模型。通过“无关系的关系”视角,耶吉将马克思异化理论扩展到社会生活领域。然而,由于理论视域的限制,耶吉的异化理论无法进一步挖掘造成“无关系的关系”的原因,更没有深入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一矛盾根源,因而悲观地认为人无法彻底消除异化。重新审视人的“无关系的关系”困境我们发现,人在数据时代的新型异化具体显现为个人数据被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私有,表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已经发展出新的变化形式。然而,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具有区别于其他生产要素的公共性特征,本身便具有超越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天然属性。受私有制控制的大数据技术将数据私有化的生产逻辑在实际的操作中实则违背了数据的这一特征。从这一角度而言,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大数据技术本身就具备超越资本主义矛盾根源的生产力潜质。因而大数据技术本身就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化和生产资料公共属性的内在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一方面解释了现代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被异化的逻辑根源,即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数据所有者对个人数据的侵占、剥削与个人数据由个人所属并表达自我意志之间的冲突和对立。另一方面也为超越异化、消灭私有制提供了生产力变革的实践方向,为超越私有制生产关系提供了可能途径。对此,彻底消除异化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对数据的私有化,并以此为基础变革所有制形式。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明确数据使用权和所有权界限,并以立法、行业规范等多种形式禁止侵犯个人数据并规范其使用范围。人在社会关系中的“无关系”异化在于原本来源于人的个人数据无法代表、执行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反而成为控制人行为和思维的手段,从而造成人无法在社会关系中借助数据这一新型中介形式完成自我建构。对数据进行权属划定,进而规范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利于化解对个人数据的滥用和剥削,更辅助起到约束大数据技术的作用,帮助引导大数据技术向更符合人的需求的方向发展,从而在实践层面切实化解人的异化。另一方面,应在数据确权的法律基础上,构建一个开放、协作的数字公地,以释放数据本身的公共属性特征。数据的私有化正是导致现代社会人的异化的根源。数字公地的建立有助于消灭对数据这一公共生产资料的剥削。以此为基础,为推动数据生产力的发展、确立新型生产关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创立一个可供操作的可行空间,从根源上超越人的异化根源。数字信息时代人的新型异化意味着数据权力的形成,构成一种隐蔽的数据剥削形式,裹挟着数据旋涡中的人放弃对数据这一进步力量的思考,沉溺于数据私有化所营造出的自由幻境之中,形成了人与社会“无关系”的新型困局。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审视人的异化状态,使数据真正成为连接人与人、与世界的有效手段,并以此为出发点,规范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的私有化问题,为推进人与大数据技术的和谐共生,推动人的自由和解放探寻可行之路。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24年第10期,注释从略,如需阅读原文,请移步《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期刊所有,本文仅对编辑排版权负责,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公号。⭕️本文编辑:DREAM ACTOR,如需转载,请注明“学术匠”和《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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