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占用公共资源”了,好吗?

文摘   2024-06-07 07:03   德国  

每当发生一个引发公众关注的事件时,总会出现“占用公共资源”这种说法,要么是当事人带着一些“歉意”说出这句话,要么是某个网友带着一些对当事人的“责备”说出这句话。

这真是一句好玩的话,今天我倒要来探讨一下。

1. 引起一个热点事件,或者参与讨论一个热点事件,这占用公共资源了吗?

我们假设现在发生了一个事件,它纯粹是私人事件,和公共大众没有直接关系,例如一个情感纠纷。由于这个事件话题性十足,很快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大量关注和讨论。

这种情况下,压根就没有公共资源被占用。作为私人的当事人把事件分享到社交平台,社交平台公司把这个内容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并传播给其他用户,其他用户看到这个内容之后再进行评论或转发。评论和转发本质上也是把那些用户自己的内容上传到社交平台的服务器上,再向其他用户传播。

整个过程中,社交平台根据自己和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用户获得了使用社交平台的意义,即获取和分享信息、就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参与讨论;社交平台运营者获得了用户活跃度和相应的流量,最后通过广告等方式获得收益,并依法向国家纳税。提供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的企业,例如提供宽带业务的运营商,还有提供托管服务器的公司,也能从中获益。热点话题越多,社交平台的用户越多,需要存储的内容就越多,它就需要搭建更多服务器,就有更多的用户开通宽带、购买流量包。最后,互联网经济就这样繁荣了起来。

因此,只要用户上传的内容本身不违法,一个热点事件的出现,不管是私人的(婚丧嫁娶,鸡毛蒜皮)还是公共相关的(例如时政新闻,天气预报),对于互联网经济都是好事。所带来的那种“热闹”,也是社交和文化繁荣的表现。不仅没有占用资源,反而是繁荣了经济,促进了就业。要是社交平台死气沉沉,恐怕不少人要失业。

如果认为这种事件会占据公共资源,可能反映的是一种原始人/古人思维。原始社会,也许整个部落就靠着一块“平整的墙”传达信息,谁要是在墙上随意涂鸦,导致“下午统一摘果子”的通知发不出去了,那这当然占用了“公共资源”。或者古代社会,如果全国上下加起来每天产出的能写圣旨的绸缎就那么多,谁要是拿来写花边新闻了,那理论上确实可能耽误事。但这些情况在这个数字时代通通不存在了。庞大的用户活跃度本身绝不是坏事。

2. 公众的关注度难道不宝贵吗,注意力被私人的事牵扯,哪还有精力关注重要的大事?

首先,哪些事值得关注,哪些事不值得关注,这原则上是由个人自由选择的。看新闻并不比看八卦更正确。那些负责向公众报道“大事”的公共部门(官媒),做好报道工作,负责任地确保公民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是他们的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肯定也有相关的财政支持。依靠这些财政经费的支持,他们应当有自己的、不依赖那些互联网公司(社交平台)的信息传播渠道,即公共媒体,比如电视台。如果他们与时俱进地把社交平台作为主要的信息传播途径,那么他们应该花一点经费,从由私人公司运营的社交平台那里买一个专属的权限,从而保障,即便针对普通用户的服务器由于某个热点事件瘫痪了,他们面向公众履行职责的信息传播也是通畅的。把钱花在这,算是用在“刀刃”上了。

3. 热点事件经常会引发官方的下场,这不是占用公共资源吗?

经常能看到,一个热点事件最终以“警方通告”收尾。例如前不久的小学生巴黎厕所丢作业和胖猫事件,都由官方动用人力物力进行调查,最后发布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引发这些热点事件的人占据了公共资源呢?

仍然不是。官方,尤其是以警方为代表的执法机关,他们的行动必须是根据法律发生的。如果一个事件本身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需要他们采取行动的情况(小学生有没有在巴黎厕所丢作业可能就是这样的例子),而他们却“莫名其妙”地采取了行动,此时,并不是热点事件引发者占用了公共资源,而是不必要(并且也是不合法)的公权介入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要被问责的是后者。(武林外传中,老白为了打破小郭对“盗亦有道、劫富济贫”的幻想,偷了钱掌柜家当铺的一个扳指,导致刑捕头进行调查,结果是,“整个七侠镇,风声鹤唳,人人自危”。但这种严重的后果真的应该算到小偷头上吗?从现代法治思想的角度来看,刑捕头不合比例的、过分的调查行为才是应当被归咎的。)

如果一个事件本身属于法律规定需要公共部门介入的情况,那么他们理应依法介入。此时,这正是对公共资源的恰当利用,因为法律正是预设了在这种情况下要利用公共资源来澄清些什么。

所以,只有在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时(可能他造谣了,或者泄漏隐私等等),他才是应受谴责的。并且,此时对他的谴责,也完全是基于他的违法行为本身,而不是什么“占用公共资源”。(一个造谣者,只需要对造谣行为承担责任,不需要额外地对因“占用公共资源”而承担责任。)

4. 个人看法

在热点事件发生时,人们喜欢说“占用公共资源”这个话,可能是基于下列原因。

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他是有理的一方,他那么说,可能是想展现自己的谦逊(“我虽然没啥错,但我找个理由给大家道个歉吧”),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有理我还让三分),营造一种“我是被迫卷入这个事情的,和某某人陷入这个矛盾,并不是我想要的”。

如果他是被谴责、舆论上落入下方的一方,他那么说,可能是在一定程度上想要淡化自己的过错,模糊这个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虽然某某人对我的指控并不属实,但我占用了这么多公共资源,所以我道个歉吧”)。

至于第三种人,也就是看热闹的网友在评论区的发言:“他占用了那么多公共资源,难道没有错吗?”,我只想说,他错了,他让你又吃上瓜了,又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了,又多了一个发表看法、参与讨论的理由了,耽误你看新闻联播了,占用你本该用来刷考研经验贴的时间了,他大错特错了。


刑法与德语的交汇
我是一名德语和刑法的学习者。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德国刑法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