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对于高校来说是一种令人不齿、但并非惊世骇俗的丑闻。这样的新闻时不时见诸报端。除了性骚扰之外,可能也存在性交易(所谓的学术纣王/妲己)或者金钱交易。
为什么会发生这些问题呢?社会应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呢?
一、直接原因:导师的影响力
这可能与高校的招生、培养、毕业考核和就业等各方面都存在关系。一个研究生从决定入学开始,导师就对他/她形成了影响力,这种影响力通常持续到他/她毕业为止。
录取
不同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程序,博士生入学以导师为关键。一个博导通常每年有若干个名额,在录取谁这件事上,导师通常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就导致了,早在入学之前,有读博意愿的学生通常就需要“联系”导师。在最坏的情况下,读博的名额可以是导师的一种资源,用来“换取”其他形式的资源。
培养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培养也离不开导师。虽然也有一些与导师没有直接关系的课程和考试,但这些内容通常是次要的。在研究生阶段,论文发表已成为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这方面,一个好导师可以“帮助”学生。论文基本上决定了一个学生的评奖评优和毕业。对于博士生来说,它还意味着能否在毕业后谋得一份科研机构的工作;对于硕士生来说,则意味着读博的机会。这就使得导师对学生有很大的影响力,或者说“诱惑力”。
毕业考核
通过影响论文发表,导师已经可以对学生的毕业发挥很大的影响力。此外,导师还可以更直接地影响学生的毕业,即影响毕业论文和答辩。这并不是说,缺乏导师的指导,学生就无法写出合格的论文,而是说,论文合格与否、是否允许答辩,很大程度上是导师“说了算”。因此,即便一个学生自己解决了毕业要求的论文发表,也无意继续学术工作(因此导师无法通过“找工作”来影响他/她),但他/她总是需要毕业的。这样一来,对于学生来说,导师当然就是“不能得罪”的人了。
就业
高校等科研机构是许多博士生就业的首选。在当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找一份这样的工作并不容易。这也是导师影响力的表现形式之一。
综上所述,这种全方位的影响力,是导致性骚扰或性交易的直接原因。
二、根本原因:学术界的权力生态和评价机制
导师的影响力虽然是问题的直接原因,但这只是一个表象。这种影响力的存在本身并不是负面的,而是人才培养所需要的。博导当然应该对招生有决定权,因为他将要在之后几年付出心力培养这名博士生,和自己一起工作;培养阶段当然应该围绕着导师,否则谈何指导呢;毕业考核当然也应该听取导师的意见,因为对于他指导下的学生,他是最有发言权的;导师用自己的人脉帮学生推荐工作,本身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影响力,而在于对影响力的滥用,学术界的不公平权力生态和评价机制使这种滥用成为可能。
博士生招生名额之所以会成为一种交易的资源,是因为有人需要这个头衔来获取利益,并且他有把握不经过刻苦的学术训练就能顺利毕业。如果博士学位授予是严格的,毕业的各项条件是难以投机取巧的,不能靠关系蒙混过关,那么估计关系户或特权者也没什么兴趣要这个名额。读博就只是一次获得学术训练和指导的机会,想要获得这个博士头衔,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
导师能够用科研成果对学生进行“威逼”或“利诱”,问题出在科研成果的评审制度上。以论文发表为例,只有论文发表可以靠关系,导师才能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进行这种威逼利诱。如果评审制度是公平公正的,导师即便有这种影响力,也无法滥用。
在毕业问题上也是如此,是决定学位授予的专家们(学位授予小组)的“放纵”,使得导师得以滥用他在这一环节的影响力。如果学位授予是公正的、不徇私的,导师也就无法滥用影响力了。
最后是就业。如果作为用人单位的科研机构真正择优录用,公开公正地录用人才,不接受关系户,这里的影响力滥用情况也会大为改观。当然,这离不开科研成果的公正认定。
三、结论
因此,是学术界不健康的权力生态和评价机制导致导师得以滥用自己的影响力,性骚扰或性交易只是这种影响力被滥用的表现之一。
问题的解决办法,并非单纯建立高校的性骚扰举报处理机制(当然这也是必要的,但是事情到了需要举报那一步,通常意味着学生已经沦为受害人了!)。毋宁,解决办法就是公正、认真地做好那些学术界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普通工作,这些工作构成了学术界的基本和核心活动,即课题申请、期刊审稿、科研成果认定、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评审、答辩等;就在于形成公正的科研成果认定机制、公正的毕业审核机制和学位授予机制、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换言之,需要改变(可能是现状的)不公正的学术权力生态。
因此,每一篇“关系稿”、每一次“打招呼”或“接受别人的打招呼”、每一次形式主义的答辩,都是在继续维持不公正的权力生态,而它正是滋生性骚扰的土壤。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自己从未滥用过影响力,但也可能因为实施了前述行为而成为一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