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检查促建设,全面完成国家“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
1996年,被列为全国十大防护林工程之一的“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工程”(简称“淮太防护林工程”)启动实施。枣庄市各区市均被列入该工程之内,共规划造林面积36万亩,一期工程建设年限为1996—2000年。进入“九五”以后,全市上下以淮太防护林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措施,继续高标准地造林补植,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经济林以及农村“四旁”植树等,在“八五”达省标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大台阶。淮太防护林工程5年内共完成成片造林56.6万亩,新建农田林网93.2万亩,净增森林面积40.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20.52%提高到2000年的23.2%。在国家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任务下达以后,闫基升同志认为,除了继续实行激励机制以外,主要是开展严格的检查验收,以检查验收促进造林绿化的深入开展。1996—2000年,市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市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工程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闫基升每年在局办公会议、区市林业局长会议、检查验收组人员会议上,不厌其烦的讲检查验收的依据、内容、方法和要求。他指出:检查验收是市政府文件“淮防林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这是“九五”期间整个林业工作的总抓手。以往林业检查都是“加法”,即只查造了多少林,而在“淮防林”检查验收中,不仅有“加法”,也有“减法”,即既查“长”,也查“消”。“长就是山丘造林绿化、农田林网、围山转经济林开发、堤滩造林合格面积;“消”就是林木采伐面积、森林过火面积、上山放牧面积、征占用林地面积、病虫害危害面积。检查验收的方法,采取乡镇自查,区市帮忙,市区联合核查,核查结果填入表中,绘在图上,限期完成。要求精度达到95%以上,“消”不遗漏,“长”不重复。检查验收结果市政府通报,按乡镇排名次。对于林业检查验收,闫基升同志多次强调要“真查实验”。他指出:“林业是能够看得见的。什么名称都好,吹牛的名称不好,我们不能要,吹牛的风不能刮到树林里去。”“既通报好的,也通报差的,捅马蜂窝,不怕得罪人,对任务大且行动不力的通报批评。”五、实施“1334”系统工程,强化森林资源管护
随着林业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闫基升同志逐步形成了森林资源保护“1334”系统工程的论述。市及各区市林业部门按照这一理论指导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从而使全市森林资源保护能力不断增强。1990年6月,闫基升局长(前左三)陪同市人大城乡委领导视察封山育林“1”就是抓住一个牛鼻子——封山育林。1989年7月8日,闫基升局长在局部分人员会议上讲,封山育林是事关94万亩山的关键性措施、根本性措施。在他的努力下,市政府于1989年7月14日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的通知》,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基本原则和措施。根据一年多的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1990年年底又下发了《枣庄市封山育林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封山育林的实施范围和具体办法。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果:全市封山面积达到82万亩,占全市山丘林业用地面积的75.2%,其中封山育林面积12万亩,封山护林面积52万亩,封山造林面积18万亩;封山区山草植被大量增加;八九、九〇两年荒山造林保存率比封山前翻了一番,达到80%以上。“3”就是森林资源保护要建立“三防体系”,即森林防火、防止和制止乱砍滥伐、防治林木病虫害。第二个“3”就是队伍、制度、设施“三项基础建设”。队伍,一是指挥队伍,绿化委员会,护林防火指挥部。二是执法队伍,林政、林业公安、森林植物检疫等。改革后,林业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要争取,执法培训要加强。三是两支基本队伍,即林业专业户和专业护林员,时称“一户一员”。要研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实行聘用制,解决报酬,制定奖惩办法,建立档案。制度,要建立健全。上级法规,地方法规,封山令,建造固定宣传牌宣传,再造声势,加强案件查处。设施,护林房、通讯、交通、灭火工具等,增加设施建设尤其是护林房建设的投入,还有封山界、封山碑、护林碑的建设。“4”就是“四要”。一要加强领导。二要加强宣传。林区人口相对稠密,烧荒者众多,不仅顽童烧,而且成人也为之。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多种形式的宣传,新闻媒体宣传,制作标语牌,随处可见,起到提示作用。三要反复检查。尤其是关键部位、关键时刻,派专人把守,随身携带灭火器。四要查处案件。对各种毁林案件要抓住不丢,及时查处,严肃查处。新闻媒体从发案、立案、查案、审案、处罚等各个环节跟踪报道宣传。六、他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以系统方法论指导林业的发展和保护
在与闫局长一起工作的十几年中,他给我最深的印象之一,就是善于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此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全市林业向着符合实际的正确轨道发展,这也是诠释他务实作风的一个侧面。针对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涉及面广、组织难度大的实际,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他提出并成功地建立了“三结合”的义务植树新机制,1990年这种做法被国家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推广。所谓“三结合”,就是实行党政领导办绿化点,领导分管的部门以及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到领导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定五年不变,同时发动当地农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这种“三结合”的新机制,不仅使全民义务植树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基地化,而且壮大了领导绿化点封山育林造林的实力,实现了领导、资金、劳力、时间、技术、苗木等方面的最佳组合,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
1994年 11月,闫基升局长(前左四)主持召开全市林木种苗工作表彰会议。图为与会人员合影(第三排右一为作者)在建立健全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责任制工作中,闫局长发现各级领导责任制、部门单位义务植树责任制、林业系统责任制都比较明确,而村级造林责任制落实不好,特别是荒山造林任务重的村,在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出现断档,村干部顾不过来。针对这个问题,闫局长就组织有关人员到山亭区东凫山乡开展调查研究,总结这个乡落实村级造林责任制的经验,并在全市推广。(1)以村为单位,将荒山整地造林任务,划片到组,责任到户,划界立标,限期完成,由乡统一供苗,户出义务工,包整地,包造林,包成活。不出工的以资代劳。(2)针对村干部职数偏少,造林质量把关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村与户之间临时增加一个层次——联户组,由村干部和党员任联户组长,乡抓村、村抓组、组抓户,填补了管理上的断层。(3)重点扶持。对人少山多的荒山大户村,由乡镇政府通过组织乡镇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或创办共青、“三八”林场,或组织无荒山造林任务村农民义务植树等形式,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荒山大户村“同舟过河”。(4)跟踪检查验收,以造林数量和成活率定奖罚。 闫局长在任期间组织的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调研活动是全市集体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情况的调查研究。在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以后,闫局长通过大量的基层实践发现,林业专业户、专业护林员是林业发展和保护的两支基本队伍,是主力军。充分调动这两支基本队伍的积极性,只靠检查、奖惩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或者说是不能长治久安的。为此,1995年他与市委研究室领导商定,组织市委研究室、市林业局两个系统,市、区(市)两级100余名人员,历时三个月,对全市集体山林经营管理体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先后召开了两次专业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区(市)分管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稳定完善山林经营管理体制研讨会”,对这个问题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在一些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上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提出了建议。通过调查研究,闫局长提出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内涵具有“五大要素”:一是承包期,不宜过短或过长,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一般30年左右为宜;二是承包规模,不可过大或过小,要能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组合,一般户均百亩左右;三是造林和护林的责任,要由集体和承包户共同承担,实行双层经营;四是林地和林木权属,所有权归集体,经营 1994年7月,市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合影(前右四为闫基升局长,后左二为作者)管理使用权归承包户,实行两权分离;五是山林的收益分配,要“各账各算”,公平合理,承包户“力不能白出”,集体应给予报酬,“林(地)不能白占”,应向集体交纳承包金,达到承包户年年增加收入,成为奔小康的门路,集体留下一片青山,年年有积累。 此项调查研究,获得了省和国家林业部门的高度评价,闫基升同志撰写的论文《枣庄市集体山林承包制研究》被收入《中国世纪行》、《中国山区林业发展论坛》等书,并被评为优秀作品。枣庄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文件批转了这项调查报告,市林业局统一印制了规范的合同,市及各区(市)搞了试点,大多数乡镇按时完成了合同完善工作。这对于新形势下稳定林业秩序,促进林业发展,实现林业资源保护的长治久安,起到了根本性的政策保障作用。七、省、市领导这样评价枣庄林业工作
在闫局长任职市林业局期间,省林业厅、市政府有不少领导对枣庄林业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闫局长对枣庄林业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1990年5月9日,市政府副市长王玉中在全市春季林业生产大检查会议上讲:“要充分肯定今春植树造林的成绩。今年是几年来最好的一年,确实是领导重视,规模大,质量好,责任制落实,管护措施硬。要充分肯定,务必肯定,很令人满意,令人鼓舞”。1990年11月7日,省林业厅厅长李育才来枣庄检查林业工作时说:“枣庄市委、政府、人大对林业是重视的,各区市党政领导也把林业摆到日程,经常研究过问,真抓实干,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卓有成效。”1991年1月16日,王玉中副市长在市林业局领导班子“三位一体”考核会议上讲:“九〇年,林业局的工作不错,比往年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我分管,比较满意和高兴。第一、业务工作思路是比较清晰的,重点是比较突出的,作风是比较扎实的。发挥林业主管单位的职能作用比较突出,给市委、市政府的参谋作用发挥的比较突出,对下的指导作用发挥的比较突出。第二,强化了政治思想工作。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以机关为主的三大建设,理顺了各个方面的关系,使机关面貌包括下属单位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领导班子比去年加强了团结,纳新了党员,提拔了干部,党员发挥了比较好的带头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关系比较理顺,比较融洽,组织纪律性得到加强”。1992年1月10日,局领导考核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仲孚认为:“九一年林业工作,市林业局包括全市林业系统,任务最重,工作最辛苦,成效最显著,受到省领导的肯定,为市委、市政府争了光”。1992年1月27日,全市农口会议认为:林业创造了很多的一流工作——平原区市绿化达到部颁标准,市长绿化责任状提前两年完成,山区绿化、封山育林、林业规划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高产素微肥和生根粉推广全省一流水平,生根粉推广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护林防火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国有林业场圃定权发证获省奖励,林业信息工作全省第一名。1992年12月19日,省政府“八五”绿化达标年度实绩核查组反馈:枣庄市的林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全党全民全社会办林业的气氛浓厚。主要标志是:(1)领导重视,亲自动手;(2)领导办绿化点,部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是枣庄林业的一大特色;(3)林业部门的参谋职能作用发挥得好,工作扎实,高效实干;(4)育苗工作做得好;(5)造林绿化的质量比较高,许多地方达到了工程造林的水平;(6)狠抓了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1993年2月23日,李仲孚副市长在全市林业系统表彰会议上讲:“近几年来,林业工作是不错的,原来有一定基础,老局长们都做出了贡献,近几年又有新的发展。平原绿化达部标,是历史性的突破,大家做了大量工作。‘八五’绿化目标,取得很大成绩,所有区市都向市政府、省政府申报达标验收,大家都满怀信心。即将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市政府及山亭、峄城区政府将到会上介绍经验。一切的一切,成绩很大。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各个方面反映是好的”。1993年2月,出席一九九二年度全市林业系统表彰会的市政府领导与市林业局老领导、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会务人员合影(后右四为闫基升局长,后右一为作者)
1998年10月18日,枣庄榴园花木城隆重开市,加上’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山东展品预展,取得了很大的轰动效应,是继九五年林业达标表彰大会之后第二次轰动,各方面反映都很好。预选世博会展品,促进榴园花木城繁荣,更重要的是对石榴花卉盆景产业的深远影响,不仅组织的好,而且效果好、反映好,外地的、本地的,认为枣庄又多了一个新景点。省委组织部领导来枣庄检查工作,专程参观榴园花木城;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省林业厅厅长孙庆传给予很多赞赏;市委张传林书记、马金忠市长,人大、政协、纪委、军分区的领导都参加活动,评价很高。张传林书记在18日下午专程参观,讲了很好的意见,尤其是对榴园花木城“钓鱼”的建设办法和管理体制大加赞赏,并要求要再扩大规模。马金忠市长当场表态再给10万元,认为花这么少的钱,办了这么大的事,在社会上反响良好,市林业局是干事业的。以上仅为闫基升同志林业工作的几个方面,他对枣庄市林业事业发展进步的贡献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仅以此文表达我对老领导的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