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讲述的是“林业人的辛劳”,即“林业人”与枣庄石榴的那些事儿。
一、关于石榴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后,对于果树的管理,在市级层面上水果由农业局管理,干果由林业局管理。而各区(县、市)果树管理体制不一,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等四区干水果都归林业部门管理,山亭区和滕县(滕州市)农业、林业都不管,分别成立果树局和果树管理中心。
对于石榴是属于水果还是属于干果,界定并不十分明确。一般认为,石榴既不属于水果,也不属于干果,而是属于小杂果。因此对石榴的管理,在市一级归属并不严格,或者说分得不是很清楚,农业、林业都管。但基于各区(县、市)管理体制的实际,还是林业部门管理为主。
峄城区为了加强石榴产业的管理,于1988年成立峄城区石榴开发中心,1993年开发中心合并到区林业局。1996年4月,石榴开发中心更名为石榴研究所,隶属区政府。2007年12月,研究所更名为果树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仍隶属区政府。后来果树中心更名为枣庄市石榴研究中心,2022年市委编办批准建立枣庄市石榴研究院,专门从事石榴的管理。
二、关于石榴品种资源调查和石榴良种选育
1979年,峄城区接到国务院询问峄城石榴资源公函以后,区农林局林业站就开展了石榴资源的调查。此后,从有关历史文献看到,峄城区林业局果树站站长、农艺师迟玉建先后在《枣庄科技》(1982年第2期)和《中国果树》(1984年第2期)发表“峄县石榴的分布与种类”和“峄县石榴资源调查初报”两篇论文。据《枣庄市林业志(1840~1985)》记载,到1988年,有正规名录的石榴品种为58个,其中优良品种28个,一般品种30个。1992年10月,峄城区林业局梁存才、程亚东、周连佩、张建国,枣庄市林业局尹燕亭等完成的“峄县石榴品种鉴别与命名研究”科研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该研究在国内属首次,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
1984年始,枣庄市中区林业部门积极组织抢救果中珍品,使用科学方法优选软仁石榴。1986年,市中区林业局农艺师尹相义主持完成了枣庄软籽石榴优选项目,该项目共确认了13株软籽石榴母树,并证明软籽石榴在石榴适宜生存圈内均可栽培。是年10月30日,该项目通过了枣庄市科委组织的技术鉴定。同时对13个优良单株进行扩大试栽和开发性实验。先后培育石榴苗20多万株,调往潍坊、淄博、西安等地栽培。日本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也来信索求软仁石榴,于是名果之乡的石榴更是美名远扬了。
从1992年开始,省、市林木种苗站开展了“峄县石榴”的选优与开发,以丰产和优质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抗逆性。在初选优树74株中,决选11株,分属大青皮甜、大红皮甜、三白冰糖冻、大马牙、软仁、大青皮酸和大红皮酸等7个品种。
1996年,峄城区林业局石榴开发中心梁存才、程亚东、秦存连、吴成坤,市林业局尹燕亭联合开展的“峄县石榴优良品系选育研究”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03年,枣庄市中区林业局农艺师安广池“特早熟优质石榴品种选育”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该项目所选育的新品种被命名为“枣庄红石榴”。“十一五”期间,我市林业科技人员选育的枣庄玛瑙石榴、九州红石榴、枣选1号软籽石榴、枣选3号软籽石榴等品种,通过了山东省林木新品种审定。
由枣庄市石榴研究院侯乐峰、郝兆祥(均为“林业人”)、山东省林科院孙蕾、赵登超等选育的石榴新品种‘秋艳’,具有籽粒大、抗裂果、出汁率高、晚熟、耐贮藏、丰产稳产、适于鲜食和加工等优良性状。2013年12月通过山东省林木品种审定 委员会审定,2016年4月通过国家良种审定,成为国内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审石榴良种,并发展成为枣庄峄城石榴的代表品种和我国北方石榴产区更新换代的首选良种之一。‘秋艳’‘桔艳’等石榴良种选育与技术推广,2016年6月以“大粒高出汁率抗裂果晚熟石榴新品种选育”为名,获得枣庄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9年 2月,融入“特色浆果良种选育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枣庄市石榴研究院是第5家完成单位,郝兆祥作为主要完成人员,排名第9位。
“林业人”选育的石榴良种“秋艳”
2019年10月,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优质果品大赛颁奖仪式在世园会百果园内举行,由枣庄市石榴研究院郝兆祥等选育的、产自峄城区榴园镇朱村的‘峄州红’石榴鲜果荣获大赛金奖。据悉,这是峄城石榴鲜果首获世界金奖殊荣,也是这次优质果品大赛石榴产品类的唯一金奖。2020年12月,“峄州红”通过山东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三、关于市花的确定
1987年10月16日,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建议,决定以枣树为市树,以石榴花为市花。
市花的确定,也饱含着“林业人”的智慧。早在1984年,市林业局王家福就撰写文章《石榴——市花的夺魁者》参与《枣庄日报》开展的“市花”大讨论,且成为“市花”首选的主流观点。1987年,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林业局、市林学会对确定市树、市花、市鸟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征集工作。在群众投票评选、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征集办公室进行了反复研究和筛选,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树花合一,即市树为石榴树、市花为石榴花;二是市树为枣树,市花为石榴花;三是市树为侧柏,市花为月季花。在评选活动基本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评选情况和市树、市花的初步方案向市政府领导作了汇报。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推荐枣树为市树,石榴花为市花。1987年10月13日,市政府副市长褚庆方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评选市树、市花情况的说明》。
1988年春季,市林业局制定了“一年做准备,两年大发展,三年初见成效”的市树市花发展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贯彻落实。要求各区县、乡镇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规划,在巩固提高现有枣树、石榴树资源的同时,采取基地建设与普遍发展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发展枣树和石榴树。市、区县、乡镇驻地至少要造一片枣树林,建一片石榴园,搞一条枣树、石榴路。城乡居民要在庭院、村庄内积极栽种,力争实现家家栽石榴,村村有枣园。各地还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大力培育枣树、石榴苗木,为市树市花大发展提供足够的苗源。
为了配合枣庄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和第五届山东省花卉博览会在滕州市举办,枣庄市林业局、市花卉协会于2012年编辑出版了山东省第一部市树市花画册——《枣庄市花市树》,全方位、多侧面、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市花石榴和市树枣树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和榴乡、枣乡人民在发展石榴、枣树产业上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从一个侧面印记着枣庄市改革开放所走过的光辉历程。
四、关于建立枣庄市第一个花卉市场——榴园花木城
为了理顺花卉工作的管理体制,适应新时期花卉产业发展的需要,枣庄市政府于1996年11月初将市花卉协会从市建委移交给市林业局,花卉产业管理工作也相应划归林业部门。当时枣庄的花卉产业尚很弱小,而市驻地(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老城”)及其周边的花卉种植与经营业户可谓是如雨后春笋,但都是各自为战,没有一个像样的集散地,在市驻地建设花卉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了顺应民意,搞好市驻地花卉市场建设,市林业局局长闫基升带领一班人,从1997年4月至1998年10月,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主动协调城建、土地、工商、规划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几经周折,终于在城西建成了枣庄市第一个花卉市场——榴园花木城,于1998年10月18日隆重开市。
榴园花木城占地72亩,建冬暖大棚35个,面积8400平方米,精品展销大厅面积600平方米,经营商品房30余间。到这年春节,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营业额达200万元,利税60多万元。1999年春季,在第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又扩建了二期工程——石榴盆景专业生产、销售市场,面积100余亩,吸纳了10多户盆景生产者开展经营,生产石榴盆景坯及盆栽石榴近万盆。到1999年底,市榴园花木城三期工程基本完成。至此,榴园花木城占地500余亩,集生产、销售、观赏、游憩为一体,盆景、花卉、根雕、奇石、鸟虫鱼等广泛经营,已成为在鲁南苏北地区最大的以石榴盆景为主的多门类、多功能的花卉盆景集散地。
榴园花木城开市与’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山东展品预展暨山东省花卉盆景精品展同日举行。2000年10月18日至22日,市林业局、市花卉协会在榴园花木城举办了枣庄市花卉盆景精品展,近千件作品参展。除花卉盆景外,展品还扩展到赏石、根艺、鸟鱼等。这次展览共评出花卉盆景获奖作品60个,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27个;鸟鱼奇石共评出45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石榴微型盆景也在这届精品展中问世,填补了我市的空白。峄城区仍以石榴盆景、盆栽为主参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虽然榴园花木城因城市发展需要于2008年被拆除,但对于枣庄市花卉产业特别是石榴盆景盆栽产业的发展还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关于石榴古树保护
保护石榴古树,历来是林业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市林业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其中查出石榴古树群2处,1处是峄城石榴园内石榴古树群,有100年生以上石榴古树35620株;1处是薛城区张庄,有石榴古树650棵。古树名木普查,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2001年,峄城区组织开展以盗挖买卖石榴古树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联合打击治理活动。2005年峄城区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石榴等古树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峄城区石榴等古树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封山育林护林工作的意见》、《关于严禁囤积石榴古树(大树)资源的通知》等重要文件。2006年初,全区开展新一轮联合打击治理活动。至2008年查立案件33起,查获石榴大树110棵,刑事处罚5起。
2006年12月起,峄城区林业局抽调近20名机关干部,开展了石榴等古树登记、挂牌、建档工作,自榴园镇王府山村开始,向东向西逐村、逐承包户、逐株进行调查摸底,填写调查表格,逐株编号挂牌,并全部拍照留档,建立了3万株石榴等古树资源文字和电子档案。
六、关于石榴的栽培发展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市及各区市林业局特别是峄城区林业局,始终把石榴作为特色经济林优先发展。比较重要的有两个发展时期:
一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市林业局于2002年制定了《枣庄市40万亩经济林和3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其中规划利用5年时间建设石榴基地20万亩,包括新建石榴基地12万亩,改造、完善、提高低产石榴8万亩。新建12万亩石榴基地规划四大片:一是峄城西部片,包括榴园镇、阴平镇和坛山街道;二是峄城东部片,包括吴林、峨山两个镇街;三是薛城东南部的周营、沙沟一带;四是枣庄城区周围,包括齐村镇和永安乡。按区(市)分,市中区1万亩,薛城区1万亩,峄城区10万亩。该《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各区(市)贯彻落实。
2012年峄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建石榴园
二是“十二五”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把峄城石榴发展列为重点工程,以每年3万亩的速度,五年内扩种石榴15万亩,再造一个新榴园。2012年至2014年,市财政每年以奖代补峄城区石榴发展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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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家福 郝兆祥
微游枣庄 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