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枣庄林业辉煌的领导人——闫基升(上)

民生   2024-10-23 22:42   山东  



闫基升同志1987年2月调任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89年4月至2001年3月,担任枣庄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枣庄市林业局任职时间最长的主要负责人,也是最为内行、最为务实、最为敬业的领导人,更是带领枣庄林业不断走向新的辉煌的领导人。


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原枣庄市林业局局长闫基升

在闫基升担任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全市累计完成造林合格面积11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88年的18%提高到2000年的23.2%。1991年,全市平原绿化达到了部颁标准,枣庄市及五区(市)分别被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台儿庄区于1986年第一批达到部颁标准受奖)。“八五”期间,全市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八五“绿化标准,枣庄市及台儿庄、峄城、市中、山亭四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八五绿化达标先进单位”称号。枣庄市政府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完成市长绿化目标责任状6个先进单位之一。山亭区还被授予“全国经济林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称号。在闫基升担任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市政府至少7次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介绍经验。闫基升同志本人先后被授予全市林业劳动模范、全省林业先进工作者、全国绿化奖章等荣誉称号。
一、在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问题上,他总是首先提出工作思路
闫基升同志到市林业局工作后,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市实际,亲自主持制订了全市“八五”、“九五”、“十五”林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和保护林业的指导思想。
1989年春天,他担任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以后,审时度势,根据全市林业工作面临的任务,提出今后林业工作的重心是“一苗三化”:即育苗、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经济林管理规范化。苗木是造林绿化的基础,在林业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因此,闫局长提出每个乡镇都建立一个林业苗圃的设想,建立育苗基地。育苗的重点,一是侧柏,二是杨树,三是火炬树。


1989年6月,闫基升局长(前右三)与“绿色家乡”征文评委合影(前左一为作者)

1990年夏,闫局长在研究给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时,将林业工作归纳了一个“237工程”。“2”,就是两个目标,即市长任期绿化目标和县级绿化达标,要算清任务账。“3”,就是三个战略重点,即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育苗。“7”,就是七项战略措施,即加强领导,注重政策(核心是坚持谁栽谁有),科技兴林,增加投入,义务植树,强化管护(建立“三防”体系),建设队伍(行政管理队伍、科技队伍、林业专业户和专业护林员队伍)。他要求每项措施要突出核心问题、本质问题、要点问题,把现状、做法与问题同时梳理出来。最后是当前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如育苗(以侧柏、杨树育苗为重点),出台封山育林规定,建立林业发展基金制度,召开任期绿化目标签状人会议等。
全市平原绿化达到部颁标准以后,省委、省政府接着下达了省“八五”绿化标准。闫局长于1992年初适时提出“135”林业工作总思路:“1”就是一个目标,提前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3”即三个重点,提高林网,消灭荒山,备足种苗。“5”就是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领导,注重政策,科技兴林,增加投入,强化管护。
1995年3、4月间,闫局长在局办公会议上强调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工作重点要继续抓好春季造林、育苗和病虫害防治,组织业务人员分赴各区市督查。工作方法是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封闭式管理,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年9月上旬,闫局长在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上讲:“八五”期间,林业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没停留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而是及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受到市政府领导的赞扬。要用“八五”经验编制“九五”规划,研究深层次问题,推动林业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
林业同时具有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在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以后,全市林业工作的重心及时的由注重造林绿化向注重发展林业经济转变。在我的记忆中,闫局长把发展林业经济提上了重要日程,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林业经济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全市林业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经济林发展“围山转”,少占或不占粮田。建立了林业科技示范园、榴园花木城、珍禽养殖园,时称“林业三园”,很好地带动了高产优质高效林业、花卉产业、野生动物养殖业的发展。
二、他首次提出“五职责任人”和林网造林的“六字方针”,一个春季实现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
1986年林业部颁布了我国北方片区《平原县绿化标准》,并制定了平原绿化达标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下发各省贯彻落实。枣庄市除山亭区外,其余五区(市)都属平原县范畴(平原、半平原和部分平原),并均被列入“七五”应达标县范围。


1986年10月,闫基升同志(右一)参加全省绿化工作会议。图为枣庄市与会人员合影(左四为作者)。

到“七五”末,滕州市、薛城区、峄城区、市中区等四个区(市)虽然林木覆盖率、荒山造林和小片零星荒地荒滩造林、村庄林木覆盖率等几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了部颁标准,但农田林网化建设差距甚大,平均只完成任务的45%。
为推动平原绿化达标平衡发展,国家林业部于1990年8月召开平原绿化座谈会,要求山东省1991年要有39个县(市、区)达标,其中包括我市的滕州、峄城、薛城等区(市),市中区由于属于部分平原县,则要求1992年达标。
1991年是我市林业发展不同寻常的一年。一是实现部颁平原绿化标准只剩下一个春季的造林时间;二是市委、市政府决心提前一年完成市长五年(1988-1992)绿化责任状任务,时间也要在这一年;三是这年省下达给我市林业育苗任务2.1万亩,是常年的2倍还多。为实现国家林业部和省政府提出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的既定目标,闫局长给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参谋建议,给全市林业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最主要的有两方面:
一个是将实现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的责任放在各级党政领导的肩上,在全省首次提出区市、乡镇两级党委书记,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农委(办)主任、林业局(站)长为林业发展“五职责任人”的构想,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市政府于1991年3月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三项任务”(实现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提前一年完成市长绿化责任状、林业育苗2.1万亩)的责任状(时称“状中状”)。从而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责任比任何一年都明确,任务落实得比任何一年都扎实,目标喊得比任何一年都响。
另一个是提出了具有丰富内涵的农田林网造林“栽足、栽活、管住”的“六字方针”,在全市得到全面落实。
通过1991年一个春季的奋战,全市新建农田林网59万亩,改善补植52万亩,成片造林8.5万亩,四旁植树433万株;雨季荒山造林8万亩,成活保存率平均达到85%以上。四区(市)绿化达标的四项指标均已超过部颁标准。至此,全市平原绿化终于实现了部颁绿化标准。
1992年2月,市及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滕州市等荣获林业部授予的“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提前一年达标的市中区,受到省政府的特别奖,被授予“全省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发奖金5万元。其余达标区(市),林业部和市政府各发奖金1.5万元。
三、落实四个责任制,实施“四大战役”,提前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
1991年春季,枣庄市全市上下背水一战,实现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的热潮尚未消退,省委、省政府于4月23日作出了《关于学习广东,奋战十年,绿化山东的决定》,随后颁发了《山东省“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规定了每个县(市、区)的“八五”绿化标准和实现的时限。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不仅任务比平原绿化达标更重,而且难度更大,因为我市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重点是荒山造林,我市未绿化的荒山绝大多数是青石山,是“难啃的硬骨头”,干旱瘠薄,适生树种少,造林成活率低。
而闫局长却认为,这是林业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是尚方宝剑,任务再繁重,难度再大,都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此,他在全省率先提出“一年备足种苗,两年消灭荒山,提前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目标。他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设想,是有自己的底气的。在到市林业局工作之前,闫基升担任第一任山亭区区长。他上任后,立足山亭实际,提出了“以林为主,农林牧结合,乡镇企业迈大步“的立区战略方针,把林果业作为贫困山区人民脱贫致富的突破口来抓,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林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他担任市林业局长之后,当年就组织召开了首次荒山绿化研讨会,邀请省林业厅、省林科所、山师大、山农大、淄博市林业局、文登市林业局、安邱县林业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教授到会作学术报告和经验交流,同时组织本市林业工作者撰写论文在会上交流。研讨会从战略、方针、政策、责任制、投入、科技等各个方面,理论联系实际,探讨了荒山绿化的运行新模式和若干关键环节。在闫基升的建议下,市委、市政府于1991年4月26日—5月12日组织赴广东省参观学习荒山绿化经验,是全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广东奋战十年绿化山东的决定》第一个赴广东的参观团。全市上下运用广东经验推动“八五”绿化达标提前实现。
他“提前实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设想,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于1991年8月15日隆重召开“五年栽上树十年绿化枣庄动员大会”,这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少有的高规格的林业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做了《全民动手真抓实干为实现五年栽上树十年绿化枣庄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动员讲话,严肃指出:“早干早主动,晚干就被动,不干决不允许”。市委、市政府还于1991年9月10日颁布了《枣庄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要求山亭区1995年、其余五区(市)1993年达到绿化标准,所有乡镇1993年达到绿化标准。


闫基升局长(前左一)带队赴广东省参观学习荒山绿化经验(右一为作者)

闫基升同志深知,提前实现“八五”绿化标准,必须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为此他提出建立“责任明确、考核准确、奖惩兑现、封闭管理”的林业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四个责任制,即各级党政领导绿化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责任制、村级农民造林责任制和林业系统责任制的落实和完善,在全市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汇成合力、互促互补的造林绿化新机制,形成了全党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局面,从而推动了全市“八五”绿化标准的提前实现。在1993年2月24—26日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汪纪戎副市长代表枣庄市政府介绍了以“四个责任制”的落实到位为保证,推动全市绿化达标提前实现的经验,受到大会的高度评价。王建功副省长在讲话中四次讲到枣庄的经验很好,并说“枣庄市靠四个责任制解决问题,以‘四制’带全市,要好好的研究推广,经验材料要以适当的形式予以转发”。
目标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也召开了动员大会,颁布了考核验收奖惩办法,关键的是要抓好落实。在闫基升同志的建议、组织、带领下,全市实施了封山、育苗、治山整地、荒山造林“四大战役”,共打了“十个硬仗”。
到1993底,奋战三年,即1991至1993年,全市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三年共完成荒山疏林地造林合格面积37.1万亩,占1990年林业规划时荒山疏林地面积的90.5%。干鲜果经济林建设初具规模。1990年林业规划时全市经济林面积38万亩,到1993年底达到51万亩。市中、峄城、台儿庄三区提前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全省共有35个县提前达标。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发奖金10万元,给区(市)委书记、分管区(市)长记功一次,授予林业局长“省级林业绿化劳动模范”称号。按提前达标的县数比例,我市进入前三名。
1994年5月省政府又组织了对山亭区、滕州市、薛城区的检查验收,其中山亭区提前、其余两区(市)按期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枣庄市则成为全省前两名提前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市地,枣庄市及台儿庄、峄城、市中、山亭等四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八五’绿化达标先进单位”称号。
1995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全市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根据《枣庄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提前达标的区(市)、乡镇及责任人颁奖杯,评劳模,对按期达标的单位及责任人发奖牌并记功。受奖面达6个区(市),70个乡镇和265人,共评劳模11人,记大功72人,记功182人,发奖金46.5万元。其中,授予周村乡等11个乡(镇)“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标兵乡(镇)”称号,各发给造林绿化奖金1万元,授予林业站长“枣庄市林业劳动模范”称号,给予其他做出突出贡献的绿化责任人记大功一次;授予荒山造林万亩以上的棠阴乡等8个乡(镇)“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达标乡(镇)”称号,各发给造林绿化奖金1万元,给做出突出贡献的绿化责任人记大功一次;授予安城乡等51个乡镇“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化达标乡(镇)”称号,各发给造林绿化奖金5千元,给做出突出贡献的绿化责任人记功一次;对提前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等四个区及其绿化责任人,省委、省政府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表彰奖励,市给这四个区农委主任记大功一次;对按期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薛城区和滕州市,各发给造林绿化奖金1万元,给区(市)农委主任、林业局长记大功一次。这次表彰大会是林业有史以来表彰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在全市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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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家福
微游枣庄   编创


微游枣庄
枣庄,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城市,枣庄,是我们的家乡。作为一群热爱家乡的枣庄人,我们走遍了枣庄的乡村、城市,倾听了许多人对枣庄的记忆和祝福,现在要用微游枣庄把我们对枣庄的了解介绍给更多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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