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样一个题目吸引读者打开阅读,我深表歉意。本文原题目是:“杨瑛重视林业工作的几件事”,这才是本文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原市委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杨瑛同志,对林业工作格外重视。除了林业部门负责人向他汇报的事项他都支持以外,他还多次主动找林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林业工作提出要求,做出安排,并亲自抓落实。有这么几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主动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活动的意见
2002年9月28日第127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提出,凡是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交流的干部,每人都要植5棵纪念树,今后全市青年登记结婚和生育子女都要栽植5棵纪念树。
市委提出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意见时,已不是植树季节,但可以做好各项准备,以便在第二年春季植树造林时安排实施,但有关部门并未主动作为,以至于错过了在2003年春季和雨季造林中安排植纪念树的时机。为把市委意见落到实处,杨瑛同志于2003年雨季造林期间,责成市委组织部和市林业局抓紧研究制定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实施办法,尽快启动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活动。
根据杨瑛同志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林业局领导进行了专题研究,笔者承担了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实施办法的起草。市委组织部、市绿化委员会于2003年8月4日向各区市委组织部、绿化委员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印发了《枣庄市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自2003年1月1日开始,凡枣庄市市级机关和市直事业单位提拔的干部,或由本市乡镇(街道)、区(市)(含市高新区)提拔到市级机关和市直事业单位的,包括从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开始,直至由副县级升为正县级,干部每提拔一次,都要尽一次植纪念树的义务。植纪念树的干部每人每次植树5棵,并交纳一定的费用,用于购买树苗、整地、管理、护林防火等。具体数额为:科级干部每人100元,县级干部每人150元,费用款由植纪念树的干部个人承担,统一交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绿委会办公室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在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的同时,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植纪念树的地点进行了考察落实。植纪念树的地点设在枣庄新城区东侧的龟山上,隶属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2003年入冬后,市林业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制定了干部林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造林专业队进行统一整地,提前预订了苗木。为配合市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活动的开展,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还制定了《枣庄市新提拔干部纪念树植管意见》。
枣庄市新提拔干部纪念林基地(摄于2006年10月10日)
2004年3月9日,市直各部门和高新区2003年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500多人,到新城区兴城办事处龟山植纪念树,营造干部纪念林。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绿委会为干部纪念林立碑,碑面刻写“枣庄市干部纪念林”。市委副书记杨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英健为干部纪念林碑揭碑。杨瑛在揭碑仪式上讲话。他说,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近作出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枣庄的决定精神的具体实践。他要求每个同志要认真对待这次植树活动,以饱满的热情栽好每一棵树,为建设绿色枣庄,共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揭碑仪式结束后,杨瑛和500多名干部共同参加植树,一上午共栽柏树3000多棵。干部纪念林揭碑仪式的成功举行,不仅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执政为民教育,而且对推进全市春季植树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营造干部纪念林是枣庄市历史上的第一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
2005年,市委组织部、市绿化委员会又组织市直机关单位的700多名新提拔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新城区龟山栽植干部纪念林。两年新提拔干部共捐款13.6万元,造林500余亩,植树5万余株。
每次栽植纪念树时,市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在现场技术指导,对植树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保证了造林高质量。干部纪念林每次植树以后,市林业局和兴城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专业护林员严格管护,统一浇水,统一修枝和覆盖地膜,加强了苗木抚育管理。
二、他提出三年完成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的荒山绿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开山采石等原因,一些主要道路两侧的可视山头千疮百孔,裸露山体随处可见,同时造成已绿化荒山不同程度的反荒,严重影响我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对此,杨瑛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改变这一状况,2005年4月,杨瑛同志提出,三年完成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任务,并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强力推进。
2004年4月21日,杨瑛(左一)视察薛城区木材加工企业
为落实杨瑛同志的意见,市林业局于2005年4月26日下达《关于做好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区(市)林业局在半个月内完成京福、枣木高速公路,206国道,光明大道、郯薛公路、枣曹公路、店韩公路、北留公路、〇九公路等9条骨干道路两侧的可视山头(以交通干线为中心的目光可及为限,下同)绿化规划。可视山头包括:山头、山中部及山下部的宜林荒山、疏林地和20°以上退耕还林地。
市林业局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组织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200多名林业技术人员,本着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境内主要道路两侧的可视山头绿化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编制了规划方案,计划在3年内完成全市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2005年6月28日,市林业局向各区(市)林业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印发《枣庄市主要道路可视山头绿化规划方案》。
此次规划的主要道路两侧视线可及的范围内,共有大小山头984个,涉及6区1市的39个乡镇(街道)、372个村(居),宜林总面积54.3万亩,已造林绿化面积38.7万亩,尚有10万亩荒山、3.4万亩疏林地及2.2万亩20度以上退耕还林地需要造林和补植。
为加快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步伐,在杨瑛同志亲自过问下,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快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的重大意义,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作为全市林业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意见》明确了可视山头绿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投入与奖惩等措施。
2004年9月21日,杨瑛(右三)陪同省林业局局长孙庆传(右二)视察枣庄林业工作
为加强对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杨瑛同志任组长的枣庄市主要道路可视山头绿化领导小组。
2005年11月1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颁发了《枣庄市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对可视山头绿化管护标准、考核验收等做了明确规定。
由于可视山头造林季节主要在雨季,所以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召开全市雨季造林现场动员会议,强力推进可视山头绿化工作。前两年杨瑛同志都出席会议并讲话动员,2007年雨季造林动员会,杨瑛因工作变动离开了枣庄而未出席,但可视山头绿化工作仍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
杨瑛在2005、2006年雨季造林动员会上,对可视山头绿化工作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2006年动员会上,杨瑛对峄城区2005年度可视山头绿化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说明。根据杨瑛同志的要求,峄城区区委、区政府在2006年的雨季造林中,要求全区上下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措施打好荒山绿化攻坚战,落实区、镇(街)、村三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县级领导干部包镇(街)、区直96个部门帮包81个有荒山绿化任务的村(居)、技术人员包现场技术指导责任制。雨季造林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造林现场检查指导;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带领副主任(副主席)和各委室负责人交替深入各镇(街)造林现场进行视察。在植树造林的关键时期,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天都到现场督导;由区纪委、组织部、区委办、政府办、人事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副职组成的区委、区政府造林督查组,坚持当天抽查造林进度和质量、当天汇总分析问题、当天通报全区的“三个当天”制度,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2005年3月7日,杨瑛(中)主持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并讲话。
杨瑛同志不仅在会上作动员,他还冒着酷暑,翻山越岭到基层检查督导。比如2006年7月18日上午,杨瑛带领身边工作人员到枣庄高新区、峄城区检查雨季造林工作。先后到高新区兴仁、兴城街道的谷山、袁寨山、巨山和峄城区榴园镇朱村北山、峨山镇峨山实地察看雨季造林现场,并在现场分别听取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峄城区委和市林业局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杨瑛对枣庄高新区、峄城区雨季造林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为了切实调动各区市可视山头绿化的积极性,在杨瑛的关怀下,从2005年开始,将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列入市综合目标考核之中,在各区(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占10分的比重。对经验收达到造林绿化标准的生态公益林,市财政每亩以奖代补50元,疏林地补植每亩以奖代补25元,区(市)、乡镇(街道)财政相应予以配套。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主要道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的意见》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和造林验收组,于2006、2007、2008年每年四、五月份对2005、2006、2007年度可视山头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和通报。
全市可视山头绿化2005—2007年分别完成造林46426亩、59855亩、65483亩,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各区(市)严格按照“规划一座山、绿化一座山、验收一座山、销号一座山”的要求,认真组织造林,实现了一栽一座山,一绿一个流域的效果。可视山头绿化三年攻坚行动,有力带动了全市造林绿化的蓬勃开展,有效改善了主要道路两侧的生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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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家福
微游枣庄 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