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火电
火电仍将长期在我国电力体系中承担兜底职能。历次电荒事件的经验表明火电是最可靠的电源,近年来新能源装机规模迅速增长,但其具备高度不可控特性,同时我国风光资源富集于西北,而电力消耗以东南为重,空间和时间上的错配在电力系统中积累了大量风险,亟待调节性电源纾解。当前电化学储能调峰成本仍较高,抽水蓄能远水难解近渴,火电是当下的最优解。煤炭与火电相辅相成,协同发展。我国火电中煤电占绝对多数,煤炭消费中电力热力消费占比过半,二者高度关联。《能源法》明确煤电并举的发展路线,强调煤炭和火电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应当有序开发,保障能源安全。
2024年煤炭市场逐步回归平衡,推动火电业绩持续向好。长协保供等价格调控机制提升火电机组收益可预期性,叠加“三个八千万”计划影响,年内火电项目再创新高,带动万亿投资。“双碳”目标下煤炭火电亦可有所作为,煤炭就地消纳、火电灵活性改造等绿色转型方式有助于实现降碳和提效的双赢。
投资机会和风险提示:煤炭火电项目地域差异较大。煤炭项目开采成本对其竞争力至关重要,西部煤炭主产区产出煤炭供应全国,采煤成本+运输成本决定其在其他省份竞争力,建议优选具备外向竞争力的项目或在本地有较好消纳渠道的项目。火电项目煤-电比价是关键,能够稳定取得低价长协煤、有较好热负荷、可取得容量电价补偿、利用小时数高于地区平均值、上网电价较高均为有利因素,部分省份新建煤电项目较多,可能影响省内机组远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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