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回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上海。
在前天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对于二手住宅市场,出现了这么两句表述——
1、“支持企业购房用于职工租住。对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系指2000年前竣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购买住房套数。”
2、“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一年内出售外环内2000年前竣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唯一住房,并购买外环外一手住房的居民家庭,可以向购入一手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2-3万不等)”
一个是用“不限购”来鼓励企业接盘,一个是用货币补贴的形式鼓励居民卖出,两方针对的,都是同一种房产——
2000年以前竣工,70平以下的,(最好是市区的)存量住宅。
也就是市中心的老破小。
广州市出台的调控细则中,也有类似的表述——
“鼓励规模化租赁机构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这是什么信号呢?
一个可以被推导的简单结论是:
去库存。
在《最终还是居民部门扛下了所有》里,我们曾经提到过,517全国政策里,对于没卖出去的土地和商品房,将会采取政府收储的方式,来消化库存。
这样操作当然有好的一面,但对于普通人而言,无法直接解决房产置换的痛点——
目前的新房项目以改善居多,但大量改善型购房者手头资金不足,需要卖掉手上的旧房进行资金腾挪。
如果市场没有回暖,该卖不出去的房子还是卖不出去,但如果市场真的回暖了,想买的房子,可能比卖出去的房子涨得更多。
现在,鼓励企业去存量市场收房,是对517政策的精准补位,企业购买力直接托底二手市场,完成普通人购买力的释放,以及向新房市场需求的转移。
这个传导逻辑,是不是很像上一轮的棚改货币化?
当年,棚改项目建设由实物安置转向货币化安置,具体的路径是——
具体来说,央行创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补充贷款再融资工具PSL,给政策性银行注入贷款,再由政策性银行借钱给地方政府,以便其给棚改区居民发钱,一方面拿走他们现有的住房,另一方面增加他们的购买力。
居民拿了钱,涌向市场上过剩的新盘,地方政府卖地有钱后还给银行,开发商买地后盖房回款。
Emmm……
如今,回收旧屋,制造需求的任务,从政府转交给了广大企业。
嗯,责任重大啊。
但是,问题来了。
在大众认知中,老破小一直处于二手市场鄙视链的底端,现在呼吁企业为老破小买单,他们会愿意吗?
怎么说呢……
企业买房与个人买房,确实是两个逻辑。
首先,无论是上海还是广州,鼓励企业“团购”二手住宅的大前提,是“租赁”。
上海是鼓励租给自己员工,解决居住问题,而广州鼓励规模化向外出租。
既然用来出租,高租售比就是第一要务。
正好,一线城市中心区老破小的租售比一直遥遥领先,特别是这几年,房屋售价被下行市场拖累,租金相比之下却十分稳定,算起来,租售比是越来越香了。
拿广州为例,有媒体爆出一套刚成交的市中心+医院旁边的步梯两房,只需要70万,月租却能达到2300元,粗粗一算,租售比超过4%。
可比较的是,广州市的平均租售比,只有1.81%。
当然,企业购房出租是需要交税的,但即使扣去相当于租金12%的房产税,租售比仍然接近3.5%。
也就是说,相当于买了一个每月生息的,稳定的高息理财产品。
其次,除了生息,企业本身也有配置固定资产的需要。
在地产上升期,很多企业都靠固定资产升值来反哺主业,即使房价波动,以企业名义购置房产,也能直接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甚至,企业的日常融资也需要有房产作抵押。
但是,因为住宅限购的存在,企业长期被排挤在一线城市的住宅市场之外,只能靠购置公寓和写字楼来完成固定资产配置。
而如今,口子终于开了,企业可以在二手市场上购买住宅了!
尽管给它们能买的住宅楼龄久,面积小,升值前景和流通性没有那么好,但,再差也差不过公寓和写字楼哇!
既然大批企业愿意配置公寓写字楼,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分一部分资金出来,配置一些存量的住宅呢?
最后,再瞎猜几句。
大家都看到了,上海的《通知》里面,是没有限定企业类型的。
那就是说,理论上,金融企业,比如银行、保险、基金公司这些,也是可以囤房的。
这些企业当下的共同特点就是:
手里足够的长期的钱,有赚取稳定利息的需求,以及,正在经历资产荒。
那么你猜,他们,会愿意下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