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史 | 从上海县到“上海特别市”,下辖30个区,但实际却只有……(作者:仲富兰)

旅行   2024-12-01 00:0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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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之通津

东南之都会

人杰地灵谓之“气”

包罗万象谓之“度”

沧海桑田、筚路蓝缕

终成“上海”


节选自由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著名民俗学家和上海史学者仲富兰所著述的《上海小史(新版)》,本摘叙述组建“上海特别市”前后情况


上海开埠后,当时把上海县洋泾浜以北一带(在上海县城外面)划为洋人居留地,接着形成英租界。道光二十八年(1848)以虹口一带划为美租界。道光二十九年(1849)以上海县城以北、英租界以南一带为法租界。同治二年(1863),美租界与英租界合并成立公共租界。与此同时,苏州河以北老闸和新闸一带因大量贫苦农民的流入,逐渐兴起。今天上海的核心城区开始形成的格局大体如是。


到1920年代,千年变局中的上海情势,上海再也不是“小苏州”,它早已经是“大上海”了。国内形势也在急遽地发生变化,随着北伐战争节节胜利,国民政府要将上海掌控在它的统治之下。“上海特别市”的建制在酝酿中。首先出现的一个机构名称叫“淞沪商埠督办公署”,1926年5月4日军阀孙传芳成立了淞沪商埠督办公署,自任督办,委任丁文江为总办,设公署衙门于龙华原护军使署内。《淞沪商埠督办公署组织大纲》规定,公署有权管理淞沪商埠内的一切行政、外交、治安事务,监督地方自治运动。督办由联军总司令兼任,总揽一切政务,有权任命包括总办在内的所有官员。另设总办一人,在督办监督下指导本署各职员的行动。督办不在时,总办得代行其职务,但遇有重要事务仍须请示。公署下设总务、外交、政务、保安、工务、财政六处,其中外交、政务、保安三处的处长分别由江苏特派交涉员、沪海道尹和淞沪警察厅长兼任。其筹备工作可回溯至民国十三年(1924),时孙传芳拟划上海县城区、宝山县吴淞镇及附近地区为淞沪特别市区,民国十四年(1925),奉军南下,江苏省省长韩国钧宣布上海为特别市,直隶中央政府,但随后孙传芳驱逐奉军,重新占据上海,并于民国十五年(1926)5月在龙华设立了这个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3月21日,白崇禧部占领龙华,接收公署,公署于22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就职典礼之日起撤销。


1927年3月21日,在北伐战争中高歌猛进的国民革命军进驻上海。3月,北伐军攻抵上海附近的龙华。北伐战争还在进行中,拟担任上海特别市第一任市长的黄郛就奉蒋介石之命筹划战争胜利后控制上海的计划,黄郛召集了一批幕僚,草拟了一份《上海特别市组织法》,规定“上海特别市”直隶于中央政府“行政院”,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直辖市。


上海特别市的行政辖区原本是考虑以租界为中心,但实际上未能接管租界,只是包括上海县城、华界及周边的一些乡村地区。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布撤销淞沪商埠督办,在其行政区域的基础上划入宝山县所属大 场、杨行、松江,青浦所属七宝乡的一部分,松江县莘庄乡的一部分和南汇县周浦乡的一部分,组建上海特别市,直属于中央政府。作为从传统行 政体制中脱离出来,并将与省建制具有同等行政地位的特别市,这种建制的设置,必然会因其涉及地方利益和资源的重新配置而在建制过程中阻力重重。


从上海县到“上海特别市”,既然称“市”,其辖区就要有“区”一级的建置,原计划下设沪南、漕泾、法华、蒲淞、闸北、引翔、殷行、吴淞、江湾、彭浦、真如、高桥、高行、陆行、洋泾、塘桥、杨思、曹行、塘湾、闵行、北桥、颛桥、马桥、三林、陈行、大场、杨行、七宝、莘庄、周浦等30个区。


上海特别市第一任市长——黄郛


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政府正式宣告成立,黄郛任市长;市政府下设秘书处暨财政、工务、公安、卫生、公用、教育、土地、农工商、公益等,即所谓“一处九局”,分别接管原上海市公所、沪北工巡总局、上海县清丈局、淞沪卫生局等机构。中央政府将上海市内的行政、治安等权限委托给了由其任命的上海特别市市长。上海市市长领导着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警察单位,负责指挥城内的驻军,并有权任免城市各级官员。


曾经的旧上海特别市政府——绿瓦大楼,1990年代修葺后摄影


说是30个区,但当时上海、松江等县均隶属于江苏省政府。由于上海毗邻租界的各县对江苏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使得江苏省在上海特别市行政区划方案上与中央政府存在利益分歧,因此,中央政府制定的上海特别市方案并未如期实施,原上海县所辖曹行、塘湾、闵行、北桥、颛桥、马桥、三林、陈行以及宝山县大场、洋行等,存在划界争执,还继续留在各自的县内。所以,上海特别市实际辖区只有17个市乡。

来源:今日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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